清晨的光透过两页窗帘缝隙,细细的一道,从地板爬上床脚。希遥醒来就正对上它,眯起眼睛的同时,听见旁边均匀的呼吸,反应了好一会。
起身穿好衣服下床,然后踮着脚尖,绕到伏城的那侧去找拖鞋。不知道哪个动作惊扰了他,还是他有什么超能力,竟迷迷糊糊地伸出手,她刚走近床边,就被握住了手指。
明明已经很轻了,一点声音都没有。她忍不住问:“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那人还在贪睡,舍不得睁眼,合着眼皮说:“闻见了。”她身上那股淡淡的香味,从左边消失,过一会又在右边出现,可不就一抓一个准。
希遥听了失笑:“你是狗吗?”想到什么,又计较起来:“谁允许你睡我床的?”
伏城顿时收声,过几秒,起了夸张的呼噜。装睡还死抓着她,希遥无奈地笑一下。
一夜过后,酒意褪去,脑子清醒了。虽不至于对昨晚的言行反悔,但要适应这种乍然亲密起来的关系,也需要一定时间。
她将他的手拂开,趿着鞋子转身往外走。边拿手指梳理头发,边说:“今天有个会议,小魏马上就来接我。我赶时间,不给你订早餐了,小区旁边有不少卖的,你过会自己解决吧……”
没给他插话的空隙,声音随着她走远,越来越模糊,延伸到卫生间,“砰”的一声,彻底被门阻断。
伏城单手支起身子,偏头望过去。哗啦啦的水声里,隐约看见她弓身洗脸的背影。
床头柜疯狂震动的手机提醒他回神,也是刚睡醒意识迟钝,他习惯性地接听,忘了之前发过毒誓,再也不接这人的电话。
高彦礼很乐呵:“起这么早?没打扰你干正事吧?”
伏城冷言打断:“有事说事。”
高彦礼欣然娓娓道来,大意就是,昨晚他已经跟唐鸣谦打好招呼,并由他再下一级,联系到酒吧的店长,给伏城成功谋了一只饭碗;并且看在高彦礼的薄面,保证薪水包他满意,想在哪个岗位也随便挑。而鉴于明天就开业,今天需要他去一趟,录一下信息,再做个培训。
一大通说完,还贴心提供陪同服务:“那地儿我熟。我带你去吧?”
伏城扶了扶额。
说好昨天考虑一下再给答复,谁知道后来晚上能有那么多变故,他完全给忘了。如今高彦礼先斩后奏,特地为他托关系通关节,条件还这么优渥,要是再拒绝,有点太伤人心。
不过究其根本,还是因为家有喜事心情愉悦,伏城懒得再多虑,一时脑热,答应下来:“几点,到哪?”
高彦礼说:“离你金主家不远。我先去找你,你等我电话,到时候下楼就行。”
一通不长不短的电话打完,希遥也出来了。看起来确实时间紧张,妆面不如平时精致,只是随意涂一层。穿鞋子的同时,也拎起了包,门一下子关上,伏城那句“几点回来”,半途夭折。
-
魏收将车安稳停在小区的一条主干道旁,得天独厚地沐浴着楼隙漏出的一条阳光,宽而柔和,看上去像金色的丝带。
希遥拉开后门坐进去,会议的相关文件已经整理好放在那儿。她拿过来随意翻着,一手接过魏收递来的早餐,听着他一连串动作的声音——张开双臂伸个懒腰,活动活动脖子,“唰”地拉过安全带,车子启动的功夫,还捋了捋挂着的一串贝壳风铃。
不知不觉,她的注意力从文件游离。
无端记起伏城在她车上的时候,总是还不到一半路程就无聊到开始倚窗睡觉,好不容易有次被她车里的书吸引,还被她半途抽走,连个书名都没看着。
现在想想倒有点可怜,她垂眸笑了笑。
早高峰的高架桥挤成一团浆糊,好在她这位贴心秘书提前打出堵车的时间,心焦是别人的,她在后座翘着腿恬然赏景。等看够了桥底川流不息的行人和自行车,她将头发拨到一侧,轻合上眼。
魏收从后视镜察觉,把电台主持人叽里呱啦播报路况的声音拧到趋近于零:“姐,昨晚又没休息好吗?”
希遥睡眠质量极差,这是魏收以他作为秘书应有的敏锐和聪颖,推断出来的。
从他刚进公司就发现了,他的老板一有时间就会睡,倚在车里,或者伏在桌上,但不到十分钟又惊醒。可想而知,她很缺觉,并且经常做噩梦。
他不知道这次是个例外,昨晚她睡得还真不错。更不会想到这位老板此刻只是单纯突发奇想,想试试她在无聊的时候,是不是也能很快入睡——只是不想多做解释,所以才按照惯例,点了点头。
总之,魏收会了意,关掉电台不再作声。车里顿时安静,而不到两分钟,也一如往常地,她睡着了。
希遥已经记不清,她有多久没做过这样平和的梦。
梦见孤儿院的青瓦白墙,晌午时分,孩子们都在午睡。她穿着碎花裙子,在炙热的太阳底下,穿过院子又噔噔跑上台阶,像个熟知藏宝路线的小鬼,沿复杂幽深的走廊拐几个弯,推开常青荷的房门。
孤儿院的晚上,事情总多到忙不过来,因此常青荷习惯在午休时写日记。
她脆脆地喊一声“常姨”,看见常青荷停了笔,从书桌前转过身来,惊讶而温柔地向她张开双臂:“遥遥,这么快就睡醒了吗?”
她撒娇喊着“睡不着”,跑过去扑在女人怀里。又踮起脚,好奇窥探桌面上的风景。
足有五公分厚的线装日记本,已经写了一小半,每页密密麻麻,全是她不认识的字。
可尽管不认识,在她看过去时,那本日记还是被常青荷轻轻合上,放在一旁。她不太高兴,撅一下嘴,转而又盯上别的,去抓那支漂亮的钢笔。
用力拔开笔帽的时候,笔尖溅出的墨水飞在她脸颊上,裙子上也有,像绽开几朵墨蓝的小花。她两手分别攥着笔帽和笔杆,愣愣横在面前,反应了好一会,咯咯地笑了。
笑起来声音清脆鲜亮,常青荷也笑着,伸手捂住她咧开的小嘴:“嘘……不要吵到其他小朋友。”
她立即睁大眼睛,认真点点头。忍不住吸一吸鼻子,闻见覆在口鼻的柔软的手,干净温暖,有淡淡的肥皂香。
……
悠然一梦,美好而易逝。希遥慢慢张开眼睛,车子也已快到地方。
难得不是惊喘着醒来,魏收颇为惊讶。所以猜测她心情不会太差,敢把为难的事趁机禀告:“酒吧明天剪彩。徐先生让人来问……”
还是失策了。也或许根本就跟心情无关,凡是涉及徐逸州,总是同一个态度——
“不去。”
-
旬安有条着名的街,从头到尾一千来米,一路都是酒吧夜店KTV。高彦礼所说的忆安酒吧,赫然坐落整条街最中心的十字口,金碧辉煌不足形容,并且大到让人对面积失去概念。
何况还只是白天。等到夜幕降临,化作摩肩擦踵灯红酒绿的狂欢天堂,那才壮观。
伏城跟着高彦礼进门,迷宫似的绕了半天,才来到主厅。直接忽略提前上岗就位的店员保安,冲上三楼去找店长崔晋。
这就叫狐假虎威。有徐逸州当靠山,连这位臂上有花眉上有疤的黑社会大哥,也少不得给这俩毛头小子点头哈腰,端茶送水。
等听高彦礼说明来意,连说“小事小事”,大手一挥,给伏城开了一路绿灯。
从进去到出来,不到半小时。伏城茫然捧着员工服,恍恍惚惚地听高彦礼吹牛逼:“咋样,够面吧?我早说了没问题,你就放心在这儿干,有什么事,我兜着……”
伏城一个字没听进去,全在琢磨这酒吧的名字。
要说潮流顶尖的CLUB,怎么也该起个风骚又国际范的名——叫什么忆安,也太清幽了些,不像酒吧,倒像个茶馆。
心里疑惑着,他走到路口,回头看了一眼。好基友就是好基友,高彦礼默契秒懂,嘿嘿一笑:“你也奇怪对吧?我告诉你……”
神色是讲八卦才有的神色,压低了声说:“我干爹的初恋女友,名里有个‘安’字。”
从没听说身穿乱花丛的徐先生会对哪个特定的女孩格外上心,而像初恋女友这样炮灰般的角色,更是闻所未闻。
伏城没管理好表情,震惊了一下,不过转念一想,又也能理解,毕竟深情向来是渣男的利器,要不然,也不至于有那么多女孩死心塌地拥簇。
他选择保持沉默,听高彦礼继续说:“那个初恋女友啊,就是我姐的妈妈,我见过一眼照片,哇贼漂亮。不过有点可惜,听说好像是未婚先孕,生下我姐不久就去世了,婚都没来得及结。”
所谓“他姐”,伏城揣摩了一会,明白了,指的是徐先生的女儿。
对高彦礼这种厚颜无耻拉关系的行为,他早已习惯成自然。而对徐先生的情史更是没什么兴趣,因此他继续沉默,高彦礼觉出场面尴尬,讨个没意思,咳了一声,拍拍他:“行了!你的事给你办妥了,作为回报,你送我去机场吧!”
伏城还以为自己记忆又出现错乱:“你不是后天的飞机?”
“改了。”高彦礼傻笑着,一脸桃花荡漾,“忘了告诉你,我女神昨天找我,说她多买了张电影票,问我要不要看。”说到这儿,激动地揉伏城的头:“就最新上映的那个,青春爱情片!你说说,这我能不去吗?”
伏城一愣,隐隐觉得不妥,却也说不出哪里不对味。不过重点还是这货的傻缺行为,为了张二三十的电影票,退了一千多的机票。
他无力吐槽:“你真有钱。”又说:“爱情的力量真伟大。”
高彦礼立刻反唇相讥:“你还说我?你难道不是,为了晚上能跟你金主共度良宵,居然选了白天的班!这是酒吧啊哥哥,白天能有几个人?晚上来的可都是明星富豪,小费几万几万的给!我看你是疯了……你瞪我干什么?我告诉你,少在这五十步笑百步!”
……
飞机载着这位人傻钱多的富二代起飞时,太阳渐渐落了。伏城从机场乘大巴回市中,中间堵了一小段,进小区时,已经是漆黑的夜色。
他在风里慢慢地走,到楼前抬了下头。三层那户没有亮灯,显然,希遥还没回来。
不自觉扬起嘴角,他有个想法,想在玄关等她回家。
她一进门,就抱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