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市机场,人来人往的机场,白色的瓷砖地板,白炽灯照得地板闪闪发亮,人行走时投下一束束阴影。
清歌拖着行李箱站在航站楼出口处,年轻漂亮的女孩子难念会被人打量,何况是独身一人的女子。
她穿着简单款的及踝风衣,整个人清瘦又好看。
因为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有点疲惫,未施粉黛的皮肤看起来很是白腻。
她的皮肤是神经质的白,能看见淡淡的血管,伦敦不常出太阳,兴许就养白了。
天空中是淡蓝色的云层层层划开,淡黄色的日头渐渐浮现。
清歌望着对面高耸入云的高楼大厦,默默叹了口气,这几年B市变化还挺大的。
一辆黑色路虎停在她跟前,那人鸣了鸣喇叭,车窗缓缓下降。
里头的人一脸桃花相,桃花眼微微上挑,依稀可见他好看的双眼皮褶子,薄薄的一层。
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更妖艳了。男人吹着口哨,颇不正经道,“美女,哥哥送你回家?”
清歌翻了翻白眼,她指了指后面,示意男人打开后备箱,将蓝白相间的行李箱妥帖放好,坐上车。
“这次不回去了吧?”
车子平缓驶入大道,清歌撑着脑袋架在车窗上,她懒懒地睁开眼,“不回了,在那边哪有在家里舒服,而且我有些事要弄明白。”
清歌出去四年,再回来时感觉这座城市变化很大,明明是生她养她的城市,却觉得有点陌生。
在异国他乡生活,多多少少会有点不适应。
她去英国四年里,吃的大多数都是中餐,但外面的中餐厅不正宗,她大多数时候都是自己做饭。
以前顾南山说她十指不沾阳春水。还娇生惯养,以后不知道怎样的男人能怎样包容她。
她笑得灿烂,半真半假道,“那我就不嫁,赖在小叔身边。”
少女的隐秘心事像泛着涟漪的池水,时时波动,风一吹,那水面又有动静。
那时候的她也是如此,顾南山随随便便一个神色,她都能心动好久。
她回来没通知任何人,和当年一样走得悄无声息,没人知道她要走。
顾老爷子在电话里说她,不省心,寒暑假也没回来过一次。
过年时间她大多数都碰上上课,一般不回来,寒暑假,她不想回来,怕碰见他。
清歌其实很期待顾南山去看她,打电话给她。
哪怕听一听他的声音也好,他不主动联系她,清歌也不敢联系他。
沈鹤城看她陷入沉思,唤了清歌好几声,她才回过神来。
“去哪?不回顾家?”
沈鹤城是在英国认识清歌的。
留学生里有自己的群体,时不时会弄一些聚会,就是那时候沈鹤城认识的她,他比她大两届。
那时候的她看起来没现在开朗,有点忧郁。
她的五官很很漂亮。
特别是鼻子,小巧又精致,鼻梁很高,像希腊神话里的雕像,好看又自然。
在华人圈里很多人追这个漂亮小姑娘,小姑娘气质出众,就是很难追。
每次一有男的动了心思,旁边的男士都要劝那个人放手。因为实在是追不上。
后来沈鹤城找到机会和她接近之后,才知道她说有喜欢的人不是为了拒绝他的托辞,她心里真的有一个人。
俩人处着处着,沈鹤城就从追求者的身份变成了朋友。
后来,沈鹤城家里出了点事,毕业后直接回来,接手恒阳报社。
清歌清脆的声音把他从回忆中拉回来,她对着他笑,阳光被揉碎映进她眼中波光粼粼,“去酒店吧,不打算回家那么早,过几天要参加婚礼。”
沈鹤城被她的笑弄得心旌荡漾。
这女人还真是妖孽!
啦啦啦,小叔明天就出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