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温软玉(H)--番外-经年如故(2)

阮经年抱着莱恩到斯坦利那里时,第五大街的公寓烧红了半个夜空。

猩红的火舌舔舐着布满疮痍的公寓楼,女人的尖叫和嘈杂的嘶吼传遍了整条街道。

卡若琳死了,连同那两个磕了药的凶手。

金属色的手枪躺在莱恩怀里,阮经年低敛的目光落在婴儿哭红的小脸上——这是个长着黑色小卷发的小家伙,遗传了卡若琳漂亮的蓝色眼睛的孩子,笑起来时像天使一样令人愉快。

而这个孩子还不知道,从此这世间唯一可能会在意他的那个人,已经消失了。

真是可怜。

但是与他无关。

卡若琳说,刚从西班牙移民过来的时候,她的家庭也曾美满得像梦一样:做科研的爸爸,贤惠的妈妈,还个可爱的弟弟。

听起来是美好的,但她那双漂亮的眼睛犹如死水,波澜不兴。

后来爸爸被工作的公司开除了,打击之下开始酗酒。一直做着家庭主妇的妈妈不得不开始在富人家做女仆,失去关爱的弟弟被混混带坏,家里的贷款再也无力偿还,房子被抵押后,伴随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债款。

每天被满世界追债的他们开始东躲西藏,后来弟弟跑了,混进了一个小帮派,父母离婚了,母亲改嫁,父亲最终酒精中毒死亡,而她,在斯坦利的庇护下,在第五大街混日子。

啊,原来失去工作的人,在这个国家会这么悲惨。

如果在第五大街收留你,我会死;但是收留了你,莱恩会过的很好。

说这话的时候,卡若琳头一次正眼看他,短暂的晃神之后又是平静,蓝色的瞳孔通向深渊。

那时莱恩才刚满一周,但是他的母亲已经又开始接客了。

诚然这样的敬业十分感人,但是来这里的渣滓们却不太领情:

妈的,松得跟盐水袋似的。

从那时起,以往卡若琳看不上的烂人开始上她这儿来找乐子了,从前被她践踏的杂碎里甚至开始有人冲她动手,开始好几个人一起上她这儿来玩sm。

越来越放肆的男人们透露的信号十分直白:她的护身符过期了。

果然,还不到一个月,她就被这些人折磨死了,全身赤裸,没一块好肉。

恶心的人渣们啊,他看着躺在卡若琳身边的男人们。

举起手枪的时候,阮经年没有犹豫,枪声让喧闹的公寓楼一瞬间噤若寒蝉,到底年纪小,勃朗宁的后座力冲偏了他的准头,从下颌穿头而过的子弹钉进墙板,炸开的血花和脑浆撒了满床。

被惊醒的莱恩哭的撕心裂肺,但再也不会有人在乎。

虽然可怜,与他何干。

阮经年把屋子里剩余的朗姆酒洒遍每个角落后,走出房间,带上房门。

婴儿哭声已经嘶哑...但是与他无关。

屋里的火势已经起来了,阮经年收了收手臂,换了个省力的姿势抱着怀里的孩子,面上一片冷凝。

…明明跟他没有关系。

被火势惊吓的人群四下奔逃,纷纷惊恐地冲出公寓楼,第五大街上一片嘈杂纷乱。

阮经年收敛气息隐匿在角落的电话亭旁,等停在对街的宾利里的人冲进楼里才施施然离开。

轻哧一声,总是接受安排的人生还是太无趣了些。

第五大街的火势越烧越旺,照得斯坦利那头标志性的黑色小卷发乌黑油亮,短短的卷发贴在脑门儿上,那双紧盯着阮经年的狠毒的小眼睛闪烁着跟火一样疯狂的光。

他本想着等卡若琳死后让这小子先在第五大街上流浪一段时间,再施恩把他带到自己身边,不曾想他自己就来了。

“卡若琳死了。这是你儿子吗?”

来到第五大街已经大半年,阮经年身上还是刚来时的那身衣服,衬衫上袖口后领已经有了磨损,灰色的小西装和同色的马甲已经看不出原样。

但他的身姿还是来时一样笔挺,怀里抱着孩子也没有折损半分,只是包着孩子的毯子上不可避免的沾染了血迹,让这个令人心碎的组合透出几分残酷。

他仰头看着斯坦利,冷静平淡的眼神却好似他才是上位的那个人。

“啊,是吧。”斯坦利的笑有种让人无法忽视的恶毒,他盘桓在阮经年身上的目光像是冰冷湿腻的蛇信子,一寸一寸舔舐着他的皮肤,“那边是你干的?”

阮经年颔首,矜雅得好似一个从不居功自傲的将军。

斯坦利狂热的目光里又生出几分贪婪与痴迷。

多么完美的孩子:美丽,高贵,无情,理性,像高高在上的天神——想得到他,让他臣服,让他完全属于他。

“留下来,这个孩子就能活下来,那边我也会帮你解决掉。”

这污浊黏腻的眼神——多么令人不悦的垃圾啊。

阮经年目光凛冽:

“留下来,我会杀了你哦。”

杀戮这种事,在贫民窟连学习都不需要。

听到这话的斯坦利却兴奋得整个人都战栗起来——没错啊,神明的美学都是这样无情的啊,来吧,属于他,或者干掉他:

“这样吗?那就来吧。”

呵。

“那你可要看好了。”

那年阮经年6岁,在见识过社会底层的压抑与黑暗后,他心里头次生出了一丝反叛。

帮派里的生活其实并不如想象的疯狂紧凑,事实上这里更多的是毕竟还是混吃等死的人渣。

他们在光明世界的下一层里纵情声色,在街头,在酒吧,在人群的阴影里做着黑色交易,股市崩溃的七十年代,最不缺的就是走投无路的赌徒和堕落者。

他们向这些沦落到尘土里的人传播着魔鬼的思想,掠夺着他们的生活希望。

做一个安分的寄生虫,这着实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但即便在这样的环境下,阮经年还是成长得很快。

在斯坦利这个疯狂的毒贩子四处宣讲着所谓年轻一代的反叛精神,吸毒等于抗议的时候,阮经年在一次次真刀真枪的火拼中蜕变。

贫民窟里的生命,就像是路边的野草,多一根没人看见,少一根没人知道。

每次流血冲突里消失的生命,都曾是某个人敬重的父亲,某人唯一的儿子,某人可爱的孙子,某人心爱的爱人。

但沉入贫民窟之后,他们就似乎永远与阳光下的世界隔了一层壁障,从此游离边际,死生由命。

这样的感叹,从前的阮经年是体会不到的。

阮经年的冷漠,是天生的。

仿佛于这个世界,他只是个旁观者,待世事看透,便是超然放下。

可是莱恩出现了。

本来他大可不必理会这个孩子。

但是这个稚嫩的新生命,他看着他出生,看着他在襁褓之中失去母亲——是他间接导致了那个女人的死亡。

虽然卡若琳并不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于善良想领养他而阴差阳错死于非命,早在带走他的时候她就清楚会有什么后果——准确的说,这本就是卡若琳与阮家的交易,她自己的选择——用她的曾经和现状来告诉阮经年:在这个国家失去工作意味着什么。

而这个交易带来的小小的副作用——这个可怜的遗孤,阮家会处理的——这本就是他们约定的情况之一。

早在知道自己怀孕的时候卡若琳就被阮家找上,她只需要向阮经年展示她的生活,给他讲个毫无价值的过去的故事,然后她就能收到一大笔钱,多到她可以离开第五大街,放肆挥霍。

至于这个孩子…倘若能活下来那就养着吧。

可是见到阮经年本人的那一刻,她就明白了如果带走他会有什么后果——这样漂亮高贵得与布鲁克格格不入的孩子,是地狱里的杂碎们无法抗拒的存在。

他出现在贫民窟这件事本身,就是一场灾难。

可那又怎样呢。

富有或者死亡,哪一个都可以。

唯一的意外就是年幼的阮经年在生命的刺激下,难得的产生了反抗的情绪,他去了斯坦利那里,还带走了莱恩。

一个柔弱而毫无防御之力的生命出现在他的视野之中,奇异的让他无法忽视。

如果没有他,这个孩子可能会死吧。

怀着这样的想法阮经年在斯坦利手下待了五年,看莱恩从一个只会哇哇哭叫的婴儿,长成一个会跟在他屁股后面,会在布鲁克的混血小子们中玩棒球,会学着黑人用奇怪的韵律说着话的孩子。

“那是说唱!”小孩子总是会在定义上十分较真,“他们都说不过我!”

莱恩在求表扬的时候眼睛总是格外明亮,不自觉坐直的身子后似乎有具现的尾巴在不停的摇着。

阮经年人还是冷然的,心里却柔软下来。

这大概,就是责任吧?

倘若这样下去也不错,阮经年有这样想过。

直到他发现嗑药嗑疯了的斯坦利往他的水里加海洛因为止。

突如其来的失重感和欢欣感直冲脑门,世界仿佛一瞬间尽在掌握,这样盲目而狂妄的愉悦让阮经年心生警觉。

注意到阮经年脸色不对的斯坦利,猩红的小眼睛里尽是得逞与疯狂——这个飞快成长为地下最强的孩子已经让他产生了失控的威胁感,他必须要控制住他:

“感觉怎么样?爽透了吧?脸色怎么这么难看?——啊…我都忘了,杰罗姆是支那人,支那人怕鸦片……哈哈哈哈哈哈…”

心中一瞬间激起几乎无法控制的暴怒,阮经年面上却没有什么变动,他将桌上剩余的药丸全部碾成粉兑进酒精,抽入注射器中,再不紧不慢地将针头推进斯坦利的手臂。

那动作优美得似乎带着奇妙的韵味,斯坦利看得几乎忘记反应,在他曾经的梦想里,也有这么一个沉静温柔的人,在家里安静的为他做饭,熨衣服…

沉浸在快克(crack,可卡因衍生品,因为价格低廉和吸食后迅速的欢愉感在80年代的美国广泛流行,本文把它提到70年代当道具,不必认真考据)之后的恍惚感里,他看着阮经年将针头送进他身体里,剧烈的刺痛瞬间爆开,整个血管似乎被缠满刀片的棍子刮直,血液疯狂的燃烧起来,一路烧到心脏,他剧烈的抽搐着,心跳到无法自制时,才终于咽了气。

第五大街乱作一团,但这一切都跟他没有关系了。

沉浸在药后的沮丧和低落中的阮经年终于被阮家人找到带走了。

海洛因对平时自制到偏执的阮经年影响很大,回到阮家时他已经陷入沉睡。

莱恩呢?

已经安排人带走他安顿好了。

那就好。

阮经年才三岁时,他父母就永远的离开了。

作为阮氏史上最恩爱的一对,连辞世都是结伴走的,这给阮爱国的打击很大:

他自己的儿子身体不好,英年早逝,留下的孙子命道不好,年纪轻轻就遇上事故,与妻子双双走了。

只剩下一个不知世事,甚至还飘然欲仙的重孙。

事实上,若不是阮经年仙到几乎无情无欲了,阮爱国哪里舍得让他离家?

外出游学说来都是三岁就开始的,而阮经年生生被拖到了六岁,若是安心安排他出去,何至于此。

阮家损失不起。

底层人的生活你见识过了,在这个国家,失业就是这样可怕。

阮氏在海外经营半个世纪,我们的员工有一千多人,你应该明白,阮氏对他们意味着什么,对你意味着什么。

我明白。

是责任。

作者有话说:

亲亲提供的方法试过了,很有用,笔芯。

这次还是更晚了,就是写了不满意,发不出来,没别的理由。

其实现在发的依旧不满意。

但是连着改了四五天,每天都要通篇看一次改一次。

我已经麻木了,看不出好不好。

如果不是约定,这篇不会发的。

大家先看着吧,觉得不好的告诉我。温软玉是我真正着手写的第一篇,其实是练笔的文。

我确实是抱着想给大家讲一个不错的故事这样的心情来写的,但是不可否认,文里存在的问题是很多的,大家觉得不合理的地方请一定告诉,帮我进步吧/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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