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窗户围成一个巨大的密闭空间架在半空,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子站在窗前任满满的阳光填满身边的每一寸角落,那种好似被阳光刺穿的感觉像在体内沸腾了的血液疯狂地向外冲击想要冲破束缚,男子双眼微闭,一只手挡在额头上,另一只手松垮地挂在衣兜里,他在享受黄昏降临时灿烂到无法言喻的辉煌,浮在高空中,仿佛是在宣布主权,这里的一切,都是他所赋予的,无人能及。
太阳缓缓没入地平线,阳光黯淡下来。
男子睁开眼,正式窗下的景物。
密密麻麻的楼房拥簇,穷人与富人分隔。
规划了那么多年,他终于成功掌控了三元城经济的大局,并让元家势力消失得彻底。
他早就知道元天墨不是一个狠心的主儿。
自元家老爷去世后,元天墨一直没有太大的动静,不管是扩张地盘也好,还是面对外来的挑衅无动于衷也好,太过被动语从容,以致他轻轻费了一点功夫便突破元家的内部防线,轻而易举的消灭掉了元天墨的势力。
只是元天墨的妹妹……
性格竟是那样冷淡,让他不自觉得多了几分注意。
既然她想用自己换元天墨的平安,他成全她。
此刻的他,是否也像十二年前的元天墨一样呢?
心怀慈悲?不,不可能,他们都已不是善良之人。
短短的一天,越晟枫似乎有些明白当年元天墨的心态。只是,他精神层面上的成熟,到底比元天墨晚了十二年。
是什么样的环境造就了他们那样的早熟?越晟枫想。
也仅仅是想一想。
总裁办公室的门“吱嘎”一声被推开,夕阳余光打在来者的无框眼镜上,开门的男子干脆直接摘掉眼镜,露出纯黑色的眼眸,他看起来温文儒雅,和越晟枫的冷峻截然相反,包括音质,也是异然轻佻,“小子,弄得还不错嘛,看样子是都收拾好了,真是快呢。”
“是啊,作为入侵者,快得有些过头了。”
承阳企业的本部并不在三元城,他用了六年时间稳住了根基,把资本扩充到前所未有的程度,然后开始向三元城进军,好在一切顺利,加上之前他在国外的打拼积攒下来了一定国际地位,承阳企业很快在三元城占据鳌头。
“凌思辰,这里的一切的一切,靠的还是你,”越晟枫回头,语气淡淡。
凌思辰比越晟枫大两岁,用越晟枫的话说,这是个令人抓狂的主儿。干的事儿完全不着调,明明家财万贯,却不断升学,这个学校毕业了申请另一个学校,就算再麻烦也一定会克服困难拿到他所希望大学的毕业证,自他们认识开始,他已辗转于好几个国家,混到了二十八岁还在读大学,庞大的家族企业不管不顾,气得老爷子到现在还在住院。
而凌思辰从小到大干过唯一一件令人安生的事,便是提议资助并培养了越晟枫——他十八岁的时候,对自己的父亲说,越晟枫是个人才,若为凌氏集团所用,将来必成大事。
多少年后,他一语中的,越晟枫不仅很好的创立并打造了自己的品牌,还一步步将长期陷入低迷的凌氏企业带上正轨。
十年前,他像哥哥一样把他从废墟中拉起带到了凌家,给了他意想不到的关怀:
那是越晟枫以为自己会永远失去的东西,凌思辰重新给了他一个家的概念,虽然后来他才知道那只是他想逃避继承家业的一个手段,不过当时若不是凌思辰,他可能已经饿死,或者流浪街头,不知今日在何方。
不管凌思辰做何目的,他们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那是他唯一可以敞开心扉说亮话的人,也是他唯一可以开怀大笑不顾形象开玩笑的人。
“你看,就是在这个地方,十二年前,我被哥哥藏在暗格里,眼看着他和母亲被枪杀,然后元天墨朝我耳边开了一枪,放了我一马,十二年前,这个地方满是鲜血,肮脏不已,现在它重新建起了高楼,甚至可以俯视大地,”越晟枫呢喃。
“你小子够可以了,两个企业都是你的,该报的仇也报了,该办的人也办了,你还想怎么样?”凌思辰眯起桃花眼,温和得怎么看也不像二十八岁的青年,“倒是听说你把元维年的女儿弄来了……奇怪,当年你把元天墨的资料打听得那么详细,怎么对她只字不提?”
“道上关于她的消息太少,不过那个女孩还真是把我吓了一跳,”一提到元天白,越晟枫心里便挤满了泡沫。
一团一团,黏糊滑腻,带着黑色的墨水,碰撞着,碰撞着,“啪”地一声破碎,把他的心脏也染了个漆黑。
那个杀戮与血腥的夜晚,他本就不想杀掉元天墨。
他只是要把当年他们给他受的屈辱加倍奉还。
未料那个女孩毫无惧色地拿着手枪劫持了他的人,身着一袭黑衣,面目清秀,在自己一方不利的情况下优雅地杀掉了手中唯一的筹码,然后请求他放过元天墨。
他从她的眼中看到了她对元天墨的信赖……仿佛是一种信仰,一个眼神,两个人之间,无需多言。
他邪恶念头的始作俑者。
“你年轻,愿怎么玩怎么玩,但身为长辈提醒你一句,别和那群地下偷生的人搞得太近,真的陷进去可就拔不出来了。”
“呵,你才比我大两岁,真好意思说。”
“行了,你在三元待得时间够长了,是不是该回趟家?抢了别人的东西不赶快藏好还招摇着过市,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我看你对那女孩挺上心……反正我就在三元,有什么事儿直接喊我,”凌思辰小小地打了个哈欠,扶正无框眼镜,摆着手退出办公室。
“倒是天沐那里,各种关系,你可得处理好了,穆辉企业的老总可是个硬茬。”
凌思辰走后,越晟枫的脸色绷紧。
那些个他不愿面对的现实。
他为了赶进度,有些操之过急以至于遗漏了太多东西。三元城只是他们的战壕,打完了仗便要荒弃,毫无意义。为了收拾元天墨他不惜动用了部分黑道势力,现在必须及时摆脱,否则惹火上身,不好收拾。
对了,还有穆辉企业的老总,叶铮那只老狐狸,起了个英气的名字,但人实在是阴损狡诈。不过这次出手终究是借用了他的便利,在天沐城郊区的别墅里,还住着他的未婚妻。
越晟海一想脑袋一个大,那个女人叫叶瑾澜,叶铮就她一个女儿,宠得厉害,或许是看准了他的实力,用尽手段忽悠他订了婚,延拖至今。
不过订婚两年他们的关系很冷淡,一切都是为了利益,没有爱情的婚姻,他不满意,叶瑾澜对于他的冷淡毫不关心,看来她亦不满意。
大概是从心底对于包办婚姻的反抗吧,不管怎么说都是受制于人,他宁愿闹着别扭去夜店找女人,也不愿和叶瑾澜发生实质关系。
婚姻是筹码,叶铮想要什么,他一清二楚。
十二年前他费了半条命逃出这座城市,一路辗转,睡过大街,捡过垃圾,穿着单薄破烂的衣衫行走在寒风凛冽的夜间,为了某一份差事混过小集团,每天遍体鳞伤,有痛都喊不出来。
然而他有他的倔强,年幼的他虽已亲眼见证惨无人道的杀戮,但内心深处依旧良心未泯,就如他看到被一群黑衣人追赶的凌思辰,毫不顾忌地拉起跌倒的他藏进了自己的容身之地。
凌思辰,人生中最狼狈的几件事中莫过于青年时被绑架,从一座城来到了另一座城,费劲了心机才从绑匪手中逃脱,身无分文一穷二白,没有人知道他身价的高昂,漆黑的月光下只有在陌生的城市不断奔跑才有活下去的可能,绑匪紧追不舍,他庆幸在最不济的时刻,遇见了同样不济的越晟枫。
躲过了绑匪的层层搜查,他在越晟枫的居所待了一个星期才等到凌家人的救援,那是一座即将拆除的废弃店铺,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而越晟枫已不知在这里住了多久。
大家族有大家族的悲哀,策划这起绑架的是凌氏企业的高层经理,越过了公司的防火墙,家里为了利益,首先决定稳住公司内部,换言之,就算牺牲他的性命也要保住那庞大的利益,他早已习惯了家庭内部的冷漠与利益关系,只是万万没想到人命和金钱相比竟真是不值一提。
后来他平安回到天沐城,表面上风平浪静温润和煦,只是不知为何,再也无人见过那个高层经理。
他十年来对家族企业不管不问,就是为了将曾经受过的伤害躲得远远地、
凌思辰有他的无奈,但他依然选择潇洒自由。
那一个星期,他们依偎着取暖,相互诉说自己家庭心酸的往事,凌思辰的脑海里依稀记得关于三元城的越家,那个曾经辉煌一时的金融世家,一夜间覆灭,来无影去无踪,他知道,这个敢拼上性命救他与水深火热中的越家遗孤将是他解脱的筹码,他的身上有他所需的品质,所以他将他带回了凌家,给了他另一种生活。
过去的种种在越晟枫心里翻滚了一遍又一遍,这世上其妙的事情总是那么多,有时带给人惊喜,有时给人致命一击。现在凌氏企业的执行者是他,不过他不会私心到吞并,承阳企业的规模短短六年之内也不在凌氏企业之下,他不敢相信,曾经需要哥哥保护的自己,竟可以在几年间把这座城市的金融界搅得天翻地覆。
越晟枫集全身力量于攥紧的双拳压在窗户上。
内心有一股蓬勃欲出的力量,指引着他向前奔,向前奔。
不够……
他的所作所为所得……
还远远不够。
天沐城,御天企业。
元天墨倚在真皮沙发上单手撑额,桌子上浓郁的咖啡飘香,他涨满血丝的双眼昭示了这些天他的疲惫,自己的无所作为,失去了最重要的两样东西:父亲的基业和他挚爱的妹妹。
那时他是窝囊到了什么地步,竟要一个柔弱的女人来救他,而他竟为了生存眼睁睁的看她被带走,被带到一个他们谁也无法预料的地方。
办公桌上的男子批完最后一份文件合死了文件夹,食指敲了几下实木办公桌,“大哥,回神。”
“唔,”元天墨听话地回神,端起咖啡抿了一口,麻痹舌尖的苦涩瞬间打通了他摇摇欲坠的神经,“三元那边被我彻底看丢了,现在,你得收留我。”
“御天本来就是你的,我只不过是代理执行罢了,大哥,这些年你带着帮里的弟兄洗白,已经很不容易了,反正产业已基本转移到了御天,干脆直接对外宣布你就是御天的总裁好了,有你在,弟兄们也都安心,”听了他的话,男子有些激动地拍了桌子。
元天墨扯扯嘴角,这大概是这段日子他听到的最舒心的话了。
顾卫海从小便加入了父亲的帮派,他那时心太软,见不得顾卫海小小年纪无依无靠拿着性命混饭吃,便以自己的名义把他和很多经历类似的人拉到自己身边共同培养,终于打造出了一支不错的队伍,其实自父亲放手基业的十年来他一直把这帮兄弟往正道上带,一心一意构建御天企业,所以才放置了三元城的大本营,造成了今天这幅局面。
不过外人一定都不知道,他还有一张王牌,从未打出手过,但威慑力巨大。
这么多年,顾卫海是他最信得过的人,帮他打理御天企业的上上下下,但御天的实权还是在他的手中,为了打好根基他走的小心翼翼,弄出一个挂名总裁当幌子,不断地装着两面派,骗完了这边骗那边,仔细处理商业和黑道的关系,如今好不容易树立了御天良好的形象,不能因为他受到影响。
说实话,三元的老底子丢了,元天墨不算难受。
“大哥,”顾卫海见元天墨眉头微皱,自己的心也提上了几分。他自然是感激元天墨的,若不是元天墨,他定还在帮里打打杀杀,运气好能保一条命,命不好早就去见西天了,无论如何,这是份恩情。
他知道,元天墨对元家基业并不是多么上心,如今,能让元天墨愁眉苦脸的,也只有……
“天白她……”
顾卫海欲言又止,自见到元天墨焦急难耐,他就知道,定是元天白那边出了问题。
“现在我要处理就是这事儿,”元天墨吐出如钢铁般坚硬的几个字,眼里升起一股杀气,声音却是荒芜无比,“卫海,我又把天白给丢了,你要帮帮我……”
“我知道你对天白……但是……不行……
“你们不可能……我也不可能……
“卫海你得帮帮我……”
“大哥!”顾卫海连忙打断了元天墨断断续续的托词,“大哥你别多想,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一定想办法。”
元天墨看他微微泛红的脸颊,又轻声笑了一下,打劫的墨眉舒展开,有些苍白的脸庞,和不断颤抖的嘴唇,“抱歉……卫海,二十七楼在你旁边给我腾出一间起居室,今天开始我要暂时接手御天的全部,但你要帮我顶总裁这一职位,我需要一个挡箭牌……。”
“好,”顾卫海直截了当地回复,没有丝毫犹豫与留恋,全然不在乎自己的领导权被收回,他收拾好桌子,从办公椅上站起,一米八多的大个子一下子遮住了不少光芒,如雕像般刻画出来的五官写着坚定。
“那下一步,该怎么走?”
“我需要想一想,去通知弟兄们,接下来,是正规的企业间的较量,让他们统统拿出当家本事,准备打硬仗了。”
元天墨认真地说着,眼前不自己觉地浮起一个身影,漆黑顺直的长发直垂腰间,眼角小小的泪痕痣,美丽的侧脸,如午夜绽放的黑色玫瑰,无比妖冶。
越晟枫,你若报仇,我不拦你,但你不该拿元天白当儿戏。
既然你要玩,那么我便带着御天陪你,纵使拼个鱼死网破,我也不允许你伤她分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