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耽美】昔去雪如花(完) — 逢

昨日夜里梦君别,今日花开又一年。

李素在江湖上行侠仗义,从不在任何一个地方停留得太久。独有一座村子,名为桃源村,听说是前朝先圣刘、关、张三人起义之地,他心生向往,想要一观。经年来南北奔波,他也累了,正好路过此处,便进到村子里歇息。

桃源村非常漂亮,满目桃花,满山枫红,入目尽皆绿树,村子依山傍水,流水绕着山势直下,村里沿袭着曲水流觞的旧习,风雅之士三两群聚,行酒令时所写的打油诗集结起来,从古至今已有一十百斤重。

难得有外客到访,众人都很欢迎。照惯例,外客通常会到村长家借住。李素依循着村民的带访,来到村长家。村长名叫王建。「他常说自己是个仙人,前辈子没能当官,呕血而死,玉皇大帝就给他机会,让他还阳科考。」村民向他介绍道。

但是,正因为王建进京赶考数次,仍然没有考上,乾脆就留在村子里。起初,他和李素一样,不过是个进村歇息的旅人。後来,村子里的男丁都上京城求发展,只有他回到村里寒窑苦读,读完再试,不知觉间,大家都走了,只有他一个人留下来,大家索性推举他作村长,他也不推辞。

李素刚进到王建家,当时,屋子里没人。

锅釜靠在墙壁边,烧茶的炉火正旺,冒出咕噜咕噜的滚水声,一股沸腾的浓郁茶香混着香烟味弥漫整室,唯有敞开的碧纱窗能透进几丝空气。李素把眼目往四周一扫,碧纱窗明亮,挂在墙上的麈尾洁白,墙角供着一只精致小巧的青铜香炉,青烟正袅袅升起,屋内摆设色色可人,他遂在茶几前的蒲团坐下。

王建才进门,发现这位客人坐在茶几边,懒散的模样彷佛像个主人,这让他会心一笑。茶水招呼过後,他们随便聊聊,竟觉句句投契,纵然一个是拿剑的,另一个是拿笔杆子的,李素对那什麽〈天机论〉听着还算有趣,而王建曾在家乡习过腿脚功夫,什麽心经、心法听不懂,也能兜着乱聊一通。

盛情难却,李素在王建家里一住数个月。平时两人若聊得嘴乏了,吃点山里采的蘑菇、笋子,常常三杯下肚就睡在一起,一件薄外套权当作被子用,两个都睡得迷蒙,在梦中抢被子打架,睡得东倒西歪。醒过来之後,他们便互相嘲弄,一个说「你那头发都睡成刺蝟了」,另一个说「你都趴着睡,把脸压扁了,变成猪鼻子」。

李素酷爱寻幽访胜,在浪荡的十年间,看过不少波澜壮阔的景象,诸如高耸入云的名山、有龙神居住的泉水、绵延不尽似海一般的白沙漠等,却唯有桃源村紧扣他的心弦,虽不豪气干云,他却特别喜欢这与世隔绝的气氛。

村民们虽然喜欢聊政治,却不像是京城的官老爷们,得在酒肆里,有胡姬歌舞助兴,而後才开始夹枪带棒的说话。他们向来把政治当成茶余饭後的话题,老头子们搬来长板凳,围坐在杨柳树下,一边摇着蒲扇,一边行棋,开口一句「帝那是如何如何」闭口一句「听说贵妃那啥啥」。

李素在广场上看那群老人聊天时,王建才自小河里网来几尾草虾,他拿着竹畚箕走到李素的身旁,这时畚箕里的虾子还活跳跳的,正拼命摇动着凤尾。「你听着有兴趣吗?老人家都嫌村子里没有年轻人陪他们说话。」

李素笑着摇头,提着後山摘采的松蕈,往回屋的方向走。那只装着松蕈的破麻袋,不时溢出新鲜松蕈的清香。

当晚,月轮光转。两人坐在门外,边喝酒,边吃烤松蕈。这松蕈被王建烤得恰到好处,香风随着蒲扇在静夜四溢。李素略嚼了会儿,不禁惊呼:「吃起来又香又软,在嘴里好像会化开来似的,王建你很行啊!」

闻言,王建太高兴了,得意地拍了下大腿,笑着说:「我最喜欢这里的秋天,有竹笋、香菇、松蕈,还有村子里养的肥鸡,每当我准备好要进京了,总是遇到秋天,竟年复一年耽搁下来,最後乾脆不走了。」

李素对着月亮一举杯,随後仰头饮尽手中杯,吐了口混浊的酒气,「哈!要是有人拿着一袋香喷喷的松蕈留住我,我可真想留下来!」

王建说:「松蕈是没有的,屋子里还有袋乾香菇,留得住你吗?」

李素笑着摇头。

「那好,明日你再随我上山,咱们去采松蕈。」

李素神色略显迟疑。王建问:「怎麽了?难得这个表情。」李素道:「我与好友约好,正月要在齐州见面,算来明日正是出发的日子,迟了一时半刻,便赶不上了。」

「这样啊……」王建面露可惜,怔了一会儿,不一时便挽起袖子,伸出酒觞,「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筵席,兄弟,我先敬你一杯。」

「好。」

自从李素的到来,王建每天都喝得烂醉,李素又是个酒肉朋友,总跟他拚杯得不亦乐乎,然而今晚,李素顾虑到明日的旅程,特别斟酌,王建自然失了趣味。

翌日一早,王建还没起床,李素已经打点好行囊。正午时分,村民留他吃顿饭,李素却说:「途间总会遇到饭馆,吃饭的事不打紧,现在先赶路为妙。」村民们站在杨柳树下,挥着杨柳枝,为他送别。他驾马离去,瑟瑟的商风扬起一阵风沙。

有村民前去给王建敲门,「王建,王建。」门都没人应,他们直接开门,才发现王建还缩在茶几旁睡大头觉,身上只盖了件薄外套,整个人蜷成一团。

村民拍拍他的肩膀,把他叫醒,问:「你怎地没去给李素送行?他肯定很惋惜你。」王建坐起身来,满脸的困倦,揉着眼睛说:「我去了,再怎麽舍不得他,他也不肯为我留下,这不是很难堪吗?」

这时,李素已经离村子有十里远。他缓缓骑在林间,一阵风扫而过,落叶片片密如雨下,拂了一身还满,几片枯索的黄叶撒在他的肩上。他叹了口气,没有拨下叶子,只是喃喃自语道:「要我在这种小地方待着,就是天堂幻境都待不住。」

後来的五年间,李素总是没忘了给王建捎些玩意儿寄过去。他记得两人第一次谈天,王建给他说了「天机论」,什麽紫微斗数的,他听说是绝版册,就托镖送过去,连书盒子都还在,一并夹了些线装的手抄书如《黄帝内经》、《太上感应篇》、《易经》等等,都是些玄书,他以为王建会喜欢。

第六年,国内有泰半地区陷入灾荒。当李素饿得前胸贴後背,却苦於身上有钱、没粮好买的窘境,他恍惚的想起了桃源村。

夕阳西下之际,几点寒鸦远去,李素驱着瘦马,佝偻的走在颠簸的山路上。路边曾经青翠的山峦,如今业已枯黄,几座城镇附近更是牛山濯濯,惨不忍睹,凡是还青绿的植物,早就连根拔起,被百姓们刨来吃光了。老天不知多久没下过一滴雨。

当他终於回到桃源村,满目桃红柳绿映入眼帘。万树桃花依然在,青山绿水也潺潺,李素恍若隔世,不能明白,老天爷究竟是独忘了这座村子,还是他把全九州都抛在脑後,只挂记着这处?

却闻几声吆喝,几位村民匆匆赶来。「少侠快饿死了!」有人么喝道。一人手里捧着一碗满满的热粥,两人蹲下,扶着他的头,使他张口;另一人把热粥缓缓倒进他的嘴里。

热呼呼的粥水使他的喉咙与胃重新活络,两日来粒米未进的他,难得再次喝到一口粥,竟然差点昏过去。

「李少侠,怎麽变成这副德性!」

朦胧的视线里,围着他的村民们黑压压的,像虫一样骚动着,七嘴八舌地发问。

他的脑袋晕呼呼的,没法回答村民的问题,下意识便问道:「王、王建他人呢……」

「去赶考啦。」

村民们随即又开始嘈杂起来,有的说:「外面发生了什麽事」有的问:「少侠你路遇打劫吗?」也有人心疼道:「唉呦,竟然饿得皮包骨了」。

王建的房子既然无人居住,大夥遂安排李素住了进去。起初大夥轮流照料他,等到他恢复健康以後,才放手让他自个儿料理生活起居。

李素学着以前王建所做的,上山采些竹笋野菜,偶而对面的邱大婶也送他几颗苹果,吃在嘴里甜滋滋的,像是搀了蜜。

秋天的桃源村,食物的滋味好得受不了。他在屋子後面种地,种出几棵胖嘟嘟的白菜,水灵水灵的,光是炒一炒就好吃得连舌头都能吞下去。他拿去跟邱大婶换了两只胖公鸡回来煮麻笋,总是吸引在附近蹴鞠的小鬼进来分杯羹。除了白菜以外,他还试着种碗豆,一开始种得不成功,重复尝试过几次以後,倒是一年四季都种得成。王建家里的锅子大,李素拿捏不好分寸,每次煮得多了,只好拿去分给左邻右舍,幸亏他手艺不错,大家都爱吃。

每当他独自窝坐在客厅的矮几前,隔着朦胧的碧纱窗,遥望天上银月,总觉得屋子里凉飕飕的,有点寂寞。

外头打劫偷盗横生,有的父亲卖女儿、母亲折腰献身,都是为了点吃的。奸淫掳掠横行,人人目无纲纪,国度毫无王法,在这种时节,王建竟选择离开这座沃野十里、鱼肥虾美的村子。

李素猛然想起六年前策马离开的自己。当时在心底着催促着自己离去的,究竟是什麽?

闲来,他着手清理这间积了不少灰尘的屋子,他想知道王建有没有收到自己精心蒐罗的礼物,可惜找了很久都未曾找着,每清空了一处,就多出一份新的失落。

直到有天,他心血来潮,踏进始终没用过的客房里,终於发现了一张八宝格,每一格里头都放着一只盒子。李素看着眼熟,道:「这不正是我托镖时包的?」为了不要使货品太过显眼,他都是用那种泥封的黑盒子装。

黑盒子根本没开,泥封都是新的,盒盖上已积了层灰。李素摇头苦笑,「这家伙真是的,都是要送他的礼物,他怎麽不开?该不是以为我还会再回来,所以把行李寄给他保管吧。」

「本来真是没打算再回来……」

经历过旱灾,一路上遭遇的种种,震撼李素的眼界。从前,他听见有人在煮观音石,根本无法理解那究竟是什麽玩意儿,直到劫难过後,他才体会到人的肚子里要是空虚,确实会想填满那无尽的空洞,哪怕是用石头也成。

最後,无心再次入世的他,决定在桃源村定居,村民知道这消息,都推举他作新的村长。

每隔一旬,李素会在杨柳树下说些外头发生的事给大家听。这一讲,可以讲到月落乌啼时分,连过路听见的怪力乱神,什麽兰若寺有树妖、火焰山有精怪都拿来一讲。村民们喜欢在每旬的头一日聚集,听李素说些有的没的,人们说他比以前那个「只会摇摇扇子,掐指一算,嘴里念念有词,不知道在说什麽」的王建有趣多了。

随着与村民们有更多的交流,李素终於明白,原来村子里的人们根本不明白外头的事,嘴上都是「帝」啊、「妃」的,全是空口无凭的乱扯。他们甚至不知道已经改朝换代,以为当今的圣上只有一名贵妃,李素只好向他们解释:「『贵妃』的官阶在皇后之下,你们只听说宋贵妃很有名,但是帝不只有宋贵妃,他还有一名皇后,以及很多妃子。」民众们连声「喔喔」,有的恍然大悟,有的随意敷衍。

李素庆幸自己有足够的阅历,能传达给村子里的人知道。後来李素虽然乏了,不说了,可村子里还是养成习惯,每旬的第一日,大家到广场赏月,烤点东西吃,一杯羹一杯酒,吃吃喝喝,有的喝完酒跳脱衣舞,有的发酒疯唱歌极为难听。

每当这时,李素总是独自坐在还有空位的长凳上,仰头望月,浮想连翩,不禁回思着许多曾与王建发生的点点滴滴。

「李素啊。」一日,邱大婶主动在他的身旁坐下来。

「邱婶,有事吗?」

邱大婶面容慈蔼,一张脸布满皱纹,随着笑容,她的脸变得更皱了,她说:「你这个小夥子非常不错,还记得十年前你第一次到村子里,我对你的印象就很好。」

李素随意点点头。

「这些年来,你跟我们家的关系也很好。我的女儿今年就满十六了,村子里我最信得过的人就是你,小茜也很仰慕你,每当你要讲故事那天,她总是前一天就睡不着觉,一到凌晨就起床,抢着到广场去坐前排。」

「嗯。」

「本来,王建是村子里最年轻的,人也生得将才,我想把小茜嫁给他……」

李素跟邱小茜结婚了,村子里锣鼓喧天,村民们大张旗鼓,直比中举的派人来报信还风光。村民们都很喜欢李素,邱小茜更喜欢李素,成婚时娇滴滴的让李素掀盖头,当晚就从了他。

夜深了,睡在本该属於王建的新房,臂弯里搂着新嫁娘,窗外透入的月光宛若轻纱,李素夜不能寐,他想翻身,妻子却把头枕在他的胸膛上,於是他把小茜从身上抱了下来,安放在床上,再坐起身,活动了下麻掉的手臂。

他想:王建啊,我占了你的床舖、娶了你的女人,你怎麽就不赶快回来打我一拳呢?

李素与妻子的生活相当美满。邱家在村子里算是仕绅阶层,小茜从小就十指不沾阳春水,但是在嫁给李素以後,她为了讨丈夫的欢心,开始学着做菜、缝补衣服,甚至就连下田去亲自种地都毫无怨言。

除此之外,小茜还是个健谈的女孩儿,这让李素总算不那麽寂寞,在小茜来以前,李素独自睡在冷棉被里,触景生情,难免想起过去与王建一同喝酒的日子,把酒水都喝乾了以後,两人就和衣睡作一团,就算是秋末也不觉寒冷。

那不过是一生中很短的岁月,可这些年来,在李素心中兜兜转转的,总是那些时候,就好像活了这麽长的年岁,去过许多的地方,值得珍藏的回忆却只有这几件破事。

还记得秋高气爽的时节,他们一起上山,王建在河边捞虾,总是把袖子褊得高高的,露出一对细长的手臂,李素当时很想捏捏那只肤色白皙、十指纤纤的手,可是他当时一直不敢提出来,就怕王建觉得奇怪,在那之後,王建就消失了。

他光是看着那个人,与他聊天、吃饭,心中就充盈着一股说不出的满足感,使他无法继续流浪下去,他也曾有过挣扎,然而现在的他早就在桃源村里定居,这让他不禁怨叹:既然迟早都会生出窝囊的想法,当初为何要走得那麽早?也许不走的话,王建也不会离开了。

想毕,他喃喃自语道:「哈,这有可能吗?」

夜半无眠,他起衣徘徊,自王建的书架上随手拾起一卷书,坐在书案前静看。他翻到一页曾有摺角,如今已抹平了,只留下浅浅的摺痕,那页抄着周美成的词,写道:

桃溪不作从容住,秋藕绝来无续处。当时相候赤栏桥,今日独寻黄叶路。

烟中列岫青无数,雁背夕阳红欲暮。人如风後入江云,情似雨余黏地絮。

李素以指腹轻抚着纸面,从「桃溪」直到「雁背」,细细寻思这阕词的意思,想通了以後,他无声的哭了。这一生他很少哭,可当他想起断藕不能接续、想起分飞雁无法相逢,泪珠便滚落他热烫的脸颊。

他想起离开前的那一晚,连杯离别酒都没喝成,两人同榻而眠时,自己的心情太过忐忑,整晚也睡不着。偌大月亮升在正中的时候,也不知王建晓不晓得他还醒着,竟翻身过来,依偎在他肩膀边,轻轻的问:「这里就跟天国似的,你当真不留下来?」李素听得恍恍惚惚,其余的字眼不大真切,唯有「天国」二字掷地有声。

真是好个天国。

他说不清自己的懊悔,只知道真的懊悔……

曾几何时,邱小茜被丈夫的哽咽惊醒,她自床铺坐起身,怔怔的望着书案前,不能理解在这新婚之夜,丈夫究竟为何而哭,又是为谁而哭。

後来,小茜替他生了个儿子,她体质虚弱,不能再受孕,两夫妻间就此没了房事;李素若有需求,就躲在房内自渎,小茜不敢闻问,只好在客厅陪儿子。

他们的儿子取名作李狷。「『李狷』这个名字呢,人格十六点,财官双美,功成名就。」最近,李素热衷於翻看书架上莫名其妙的命理书,这些都是王建的藏书。

闻言,妻子掩起嘴来,咯咯地笑,「瞧你说得真有点回事,我们村里除了王建以外,从来没有人想当官。」

「确实。」李素叹了口气,「在这与世无争的村子里,何必怀有冲天大志?」

邱小茜却回道:「连你也说这种话就不行了,你可是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李素竟哑口无言。

十六年後,李狷参加乡试,小茜陪同赴会。考完当日,小茜远远看见儿子走出来,正要上前迎接,却在路中央被冲出来的马车撞死。

二月天寒地冻,路面积了很多雪,那两匹马发了狂,八只蹄子来回踩过,整条白色的路上被染得红通通的,原来那正是知县的轩车,而知县为了息事宁人,於是小开门路,让李狷通过乡试。

儿子没有回乡,也毫无音信。李素过着寂寥的日子,夜晚独有月娘相陪。他还不习惯没有小茜的生活,总依稀听见屋子里仍飘荡着她温柔的笑语。

小茜喜欢自山上远眺桃源村,更爱山道的枫红,所以他在後山筑了衣冠塚。每逢小茜的忌日,他会一手抱着酒壶,另一手提着祭品,到後山为小茜捻香。他还在塚的附近筑了座草庐,每次坐在里头喝酒,总是一晃眼就过了一整天。

三年後,有京城的人来报信,说李狷一试成名,更是同榜中最年轻的,但他像没打算把老父亲接进京城。「李官人尚值青壮,想多奋斗几年,老爷不必多虑。」报信的如是说。

「李官人派小的来,是想通知老爷您,当朝的中书令姓王,不知是否您要找的人呢?」

李素连听都不想听,打发那报信的走了。他想,王建考运那麽差,哪可能作大官?何况天底下有这麽多姓王之人,怎麽知道哪个是王建?

「我们早就没了缘分,哪来这麽刚巧的事。」

灾旱连年,民众苦不堪言,各地民乱并起。帝派玉座旁的二将龙将、虎将往全国剿匪,却遇农民直捣玉京,将领们四散各地,没能回援,京城唱了空城计。帝仓皇逃难,下令太子监国,护送帝出奔的御林军之後便失了消息。

有天,桃源村外来了许多人,一个个灰头土脸,看不清面目,衣着也褴褛不堪,李素看着这夥人相当不对劲,却不知当如何形容。桃源村地处偏僻,天险横生,村民们难得见到一次生人,正鼓噪着要村长出面接待,李素皱了眉,道:「正所谓『饥寒起盗心』,你们别大意了。」村民们却咿咿呀呀地说:「你先前回村时不也是那模样吗」、「看人家可怜就要帮助他」、「可以问问外头的情形」什麽的。

李素也没办法。这一大群人个个身披盔甲,来时村子还乌云罩顶,让他莫名的没好感。於是趁着村民们招待外宾那几日,李素就跑到後山里陪着衣冠塚隐居。

待他吃腻了山菜野果,一下山,才发现村子里没有活人。白樱红桃仍肥美,绿柳垂杨随风拂,唯有原先吱吱喳喳的村民们,一个个倒在路上,有被割喉的,也有肠穿肚烂的,还有的阿姨婶婶被脱得赤条条的,也有的还待在屋里,被穿梁而绕的绳子吊得眼睛舌头都吐出来。

他进入村民们的家中查看,屋里都被翻箱倒柜,衣服桌巾全翻倒在地,重要的财宝不翼而飞,空地里的菜也被拔个精光。

唯有自己住的那栋房子,竟是完好无缺。虽说他自认身无长物,但比起其他屋子的惨状,还是整齐得过分,反而像是被收拾过。才踏进屋里,他就闻见一股浓浓的茶香,没被他点燃的青铜香炉里,也烧着久违的香烟,气味刺激着他的脑识,使其神思飘回遥远的二十五年前,当时他的步伐第一次跨过门槛。

茶几边搁着的外套被摺成了四方形,案上的纸镇下压着一封信。李素在案前长跪,展开了信纸,信中说的大抵是王建在京中娶妻生子,当上宰相,生活安好,李狷中举後,娶了他的女儿,也在京城开枝散叶,目前是他党中的人马。

李素看完,就把信丢到煮茶的炉火里烧了乾净。

李素埋葬村民的速度很慢,期间,他忽冷忽热,上吐下泻,两只手都溃烂了,尽管如此,他还是为邱大婶刷净了大体。为了把大婶一家都埋葬在小茜的衣冠塚附近,即使他已被病魔折腾得相当憔悴,还是顶着艳阳天,挑着两担遗体,从村子至後山,来回了两三趟。

又过了一年,李素的病没有好转,皮肤渐渐惨白,还长出许多大大小小的黑斑,生不如死的他,不敢停留在水壶前,就怕望见自己的倒影。

这一年,人在京城的桃源子弟们陆陆续续回到村中,有的人还认得李素,纷纷询问他村子里究竟发生了什麽事;有的人不相信李素,认为他趁着村里只有老弱妇孺时谋财害命。不论如何,十几个人零落归来,桃源村灵山好水,食物充足,又没有天灾,人口很快又生养起来。

这些年来往京城发展的人,都攒够了资本才愿意回乡,从此自耕自给,不再交换资源,人们各过各的,不再像往昔一般齐聚在广场中。

李素还是村长,但是村里的人已经不再过问他任何事,他唯一的职责,就是收取素果,祭拜去世的村民,然而有些村民还是会抱怨他收的祭品太多。

民乱平定後,帝回到玉京重掌大权,期间企图夺权的宋贵妃与其外戚全遭处决了,屍身挂在城墙上曝晒。传闻中书令王氏与宋贵妃有挂勾,帝下令灭族抄家,抄出王家在京城的地产、店面、票行库存等资产,竟高达五千万两,而国库一整年的进帐,不过七千万两。

王建终於回到桃源村,景色依然,人事全非。会再回到桃源村,是因为他在外头已输得一无所有,只剩这村子里还留存着一座属於他的房子。

上一次回到桃源村,是在奉诏随军之时。他才进到屋子里,就见茶几旁搁了件外套,忽然想起李素跟他一样,总是喜欢窝在那张茶几边,睡作一团。他闻见独属於李素的气味,想他或许回来了,於是给李素留了信,想让他放心,李狷既然作了他的女婿,他会想方设法保他步步高陞。

可惜李狷仗着自己在朝为官,又是宰相女婿,以为能只手遮天,与宋贵妃一派勾结,试图逼宫,最後连他王建的女儿,还有在京城落地生根的一家子,全都赔了精光。如今他孓然一身,不禁後悔当初为何汲汲於功名,害了自己不说,连亲族都害惨了,百年後九泉之下,他无颜含笑。

他又回到自己的家中,李素已经不在。

「也对,他这样浪荡天涯的一个人,怎麽可能一直停留在小地方?」王建认为自己能理解李素的心情。这里已经不再有人情味,尽管物产丰饶,气候温和,却少了种「家乡」的滋味。

他独自一人,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的生活着。

当他睡在床上,被明亮的月光刺痛了眼皮,辗转反侧,才发现床上没有自己的气味,只有李素的味道。

他在书案的抽屉里发现一本老旧的册子,翻开一看,是李素的笔迹,零零落落记着他跟妻儿之间的事。

他是想多了解李素,可李素的文笔奇差,乱无章法,看着不能忍受,才看了一半他就放回去,搁了很久都不曾再翻阅过。他恰好没看见,下一页的第一行是「我知道他会回来」……

一日,正值壮年的李缨回到了桃源村。同样环山抱水,桃红柳绿,他踏遍五湖四海,从未看过如斯美丽的乐土。当年遭逢抄家灭族之祸,他的外祖父买通监狱里的死囚与刽子手,偷龙转凤,让替身受刑,才得以逃出生天。当时还在强褓中的他,则是被奶母抱着,连夜逃离京城。

父母的惨亡、家世的覆灭,让李缨即使长大仍不忍回京,举用官吏会审查身世背景,科举这条路对他而言更是终生无望,失去人生目标的他,接下来的岁月都在飘荡,父亲留给他的遗书里写道,他的爷爷名叫李素,就住在桃源村里,他决定前来探访。

「请问一下,这里住着一位名叫『李素』的人吗?」

「小夥子,你从哪听来的?这家伙作古很久啦。」

正在弯腰耕田的村民,放下锄头,起了身,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抹去涔涔汗水,按着锄头道:「李素住的屋子倒还在,你若想知道他的事,可以去看看。」

村民带着他来到那屋子的门口,就迳自离开了。门是打开的,屋里好像没人。李缨走了进去,见客厅有张大方几,他便在茶几边坐下,他随意扫视着屋内,但见碧纱窗已然破旧,挂在墙上的麈尾泛黄,屋中破落而萧索,唯有供在墙角的一只青铜香炉,黑得发亮,仍袅袅燃着青烟。

他心忖:「虽然很破旧,这屋里看起来倒不像是没人住,说不定我还是能知道一些关於爷爷的事。」

登时,一阵脚步声有条不紊地传来。伫立门口之人,挡住了屋外透入的阳光,他肤若白雪,脸与四肢却密布着深深浅浅的黑斑。李缨一看,倏然睁大了双眼,吓得头皮发麻。

那人用喑哑的嗓子,使尽力气问道:「李素……你回来了?」

王建的眼眶一热,视线逐渐为充盈的水气所模糊。在朝为官二十余年,何种惊滔骇浪未曾经历,心潮都不曾像此时这般澎湃而汹涌。他全身忍不住颤抖,手一松,拎在手上的水桶「咚」的一声,翻倒在地。他跨出几步,想走到如梦似幻的那人身边,好好的端详一会儿,否则太久不见的容颜,都在记忆里褪了色。

「李素…」

「李素……!」

那老人咆啸着,脸上的表情丧心病狂。李缨面对着眼前的恐惧,不断往後退,一个重心不稳,跌倒在地上,「对、对不起!我走错了!」他随即连滚带爬,肩膀撞到了人也不管,飞也似地冲出门外。

此时站在门外围观的村民,笑语依稀可闻。

「住在那栋屋子的都没什麽好下场。」

「会得到这种恶疾一定是做太多坏事吧。」

「你也太坏心了,为什麽要带小夥子过来?」

「小夥子会不会去一次就染上那种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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