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诞城里被来过节的人们挤得水泄不通。她和他被人潮冲开了两次,第一次她很惊慌,连忙大喊「馆长!馆长!」,他很快就循着声音找到了她。他牵住她的手,说这样就不会再走散了,她却不着痕迹的松开了他,说走散了再找便是。又不是小孩子了,没人会拐会骗,等人潮稀疏了,他们又能见面。
於是第二次她在人群里灭顶时,她分明看见了他高高的背影,见他四处张望,喊她的名字,她却突然顿了下,随即冷冷地,眼睁睁的看着他,渐行渐远。
不是每一次分离,都能迎来重逢的结局。
有时候,散了便是散了,再也走不到同一处了。
在那麽拥挤的空间里,她却觉得好安静。看着离她越来越远的身影,静悄悄的惋惜。
那不是她该去的地方。她从来不想走向那一个方向。
可是,生命中有多少人,多少次无心的错过,又有多少次刻意的相逢,能勾着手走一段路的,都很不容易了。该满足了。
在她忙着驻留原地感慨时,她不知道,在离她好几步路以外,却远得像阴阳两隔的那方,有双眼睛也正望着她。那双眼睛里写满了怀疑和不确定。
是她吗?会是她吗?
他曾经以为再也见不到她。
在那双眼睛的主人追上来拉住她之前,在那人好好把她看清楚之前,她已经毫不犹豫的抬步跃入茫茫人海里,娇小瘦弱的她很快便被那波新涌入的海浪吞噬,消失在眼前。
人影在流动,他苦笑,是否只有他始终停留在昨日。
那人恍惚了,整个身子长出了根,一动也不能动。好几个行人不客气地撞了他,鲁莽的,只为了从他这个碍眼的人形立牌前加速通过。
广场的活动要开始了,欢乐的歌曲从音箱里宣泄而出,一切都热闹得让人觉得分外孤寂。
如果没有看见那个似曾相识的背影,也许他不会特别感性吧。尤其这是她最喜欢的圣诞节。
他把两手伸进了外套的口袋里,转了身,朝着来时路走。在所有向前挤的浪潮中,唯有他逆行而游。
她快要走到馆长身後时,手机响了。这里这麽吵,她居然还能听得见手机响动,真是不可思议。她接了起来,果然是馆长打的,他的声音有些急促,忙不迭追问:「你在哪里?我过去找你。」
她抬头看了一眼隔了两三个人,看似冷静却隐隐能感觉到焦急的背影,突然觉得心定了。「不必,我去找你吧。」
她很快走了两步,别看她身型瘦小,哪个当妈的力气不大啊,何况当年她一人就咬牙带了不只一个娃呢!她立刻钻到他身边,点了点他的手臂,「我在这。」
他安下心来,松了一口气,看着她一脸无辜无害的神情,却微皱起眉。想起两人身高差距,与他在人群中仍然显眼的身高优势,他问:「你一直都在我後边?」
她点点头,「是呀。」
他不悦,这次说什麽也不放开她了。只见他拽着她的包,拽得很牢固,像牵牛一样把她牵到了舞台的前头。
她哈哈笑,觉得自己怎麽好端端地成了一头牛,於是在他身後哞哞叫,不懂她思维的他只扔来了一个怪异的眼神。她继续对着他嘻皮笑脸,反正人人都把她当成怪物、怪胎,未婚生子的年轻女性遭遇过什麽样异样的目光与流言,她不都捱过来了吗?现在她还不是活得好好的,一根手指头也没缺。
舞台上已经有三线歌手卖力的摇滚高歌,她听得入迷,忽然想起好久好久以前,她曾对某个人说过,当你有个喜欢的女孩,你得带她去过圣诞节。
会下雪的冬季是最浪漫的季节,天边出现一道清脆叮当响的雪橇,雪橇上坐着一位带来礼物与幸福的和蔼老人。圣诞节是有魔法的,如果你站在槲寄生下,就能亲吻并邂逅某一个与你有缘份的人。穿着红衣裳的圣诞老公公是西方的月下老人,他促成无数的佳偶,牵妥无数的姻缘。
可她後来才想到,在那之中,大概也有许多人像她一样,分开之後,开始不过圣诞节了吧。
圣诞节,其实明明是最孤单的光棍节。
馆长让她占着位置,他走去舞台周围的摊贩处买了一些热呼呼的熟食回来,有烫口的浓汤,还有她很喜欢的炸物。甘梅薯条和杏鲍菇都刚从滚烫的锅里捞起来,吃进身体特别暖。她没跟他客气,一个人解决了一大半,直到肚子饱了,开始热了,冒汗了,她才扔了叉子,抚着肚子。二线歌手还没出来,太澎湃的情歌已经听腻,於是她便提议不如撤了吧,兄弟啊咱俩换个地方逍遥快活如何?
他最烦她那种一副粗俗男人的口气,跟她细致甜美外表实在南辕北辙,怎麽听都怪,「等你先好好说话。」
「哦,好的!」她立刻换上另一种嗓音,很软很黏的那种,「请问馆长大人我们能换个地方来个一卷诗书一杯茶了吗?」
「走吧。」
从那重重人墙围出的大型蒸笼里解脱出来,她简直满身大汗了。一吹到外头袭来的冷风,立刻喷嚏连连,其中一次还流了一条长长的鼻水,没气质的挂在鼻子下,一路蜿蜒到下巴。
他打开她的包,翻找面纸,抽了一张给她:「擦一擦,既然是圣诞节你就别吓人了。」
她瞪了他一眼。
虽然嘴巴很毒,馆长动作却很快,两人立马回了车上。
一关上门,把寒风阻隔在外,她突然哪都不想去了。「欸,你去买杯咖啡,很烫的那种,回来车上我们窝在这里聊天,哪都别去好不好?」
「嗯哼,你不请我吗?」
「我没钱。」
「那我去吧。」於是他拿着皮夹开门下车了。
她嘴角忍不住抽搐。不知道为什麽从小到大她就特别喜欢捉弄人。她心情好,开始哼起了刚刚台上歌手唱的流行歌,哼着哼着,远远的,有群穿着衬衫配夹克的年轻人从她眼前晃了过去。他们嘻笑打骂,拿着薯条互扔,在她眼里是晃得刺眼。
她就这麽看见那个令她朝思暮想的身影。
混在那群青年之中。
很低调,不显眼,她却总能第一眼便看见他。
他几乎没有变。戴着一副书呆子眼镜,没什麽表情。
幸好,幸好他们看不见车窗里的人。
幸好,幸好此时此刻她坐在车子里,坐在一扇不透光的车窗里。
那群年轻人这麽巧的停在她的车门旁,聊了起来,都停着不走了。有人拿起手机讲电话,不晓得是其中哪位说了什麽低级的笑话,几个人露出猥琐的表情笑得开怀。
明明知道外头看不见里头,她还是慌了。她抖着手,想拨号给馆长,让他快点回来,快点发动车子,把她载走。他大概还淹没在人潮里,或是正好掏钱付帐,或是正捧着两杯烫手的咖啡往回走……总之拨给他的电话无人回应。
她莫名想掉泪,她改成传讯息──
『你快回来,我想走了,ㄈㄟ……』
她其实是想打出「非常想」的,可她才刚输入了注音,萤幕的选单里已经先跳出了「飞飞」。
她的眼眶蓦地湿热了,鼻酸了。
两滴泪啪搭落下,不偏不倚落在她捏得死紧的手背上。
为什麽,她都已经忘了。
她的注音输入法,却还没忘。
自作聪明的智慧型手机。
她怔怔的隔着朦胧的雾,隔着那扇不透光的玻璃,抬头看去。
那几个说说笑笑的男生已经走远。
其中一个眉目依旧的人也已消失在眼前。
她垂下头,又是新的两行泪。
飞飞,别回头,继续走,我不希望你看见我。
背着你哭泣的样子好丑好丑。
希望你没找过我,将来也别找我。
最好你就这麽忘记我。
我曾想把全部的心意传达给你,告诉你,
我喜欢你,从小到大,从来不是儿戏。
却怕看见你的歉意,回应不了我的感情。
这一刻,我在这里,你在那里。
暌违多年,难得距离这麽近。
但我已没有勇气推开车门冲向你。
我正躲在车里伤心哭泣,你永远不会知道我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