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你身後有陽光 — 是我心甘情願沉淪

回到乡下住,无可避免的会遇到故人。

这天,乐莎载詹华去饭店後,她回家之前,先绕到便利商店买饮料。

她站在冰箱前,挑选着要喝什麽好呢?好几种都想喝喔!

正在犹豫不决时,她感觉到一股逼人的气场站在她身後,她抖了一下,立刻让开来,默默移到旁边继续挑。

「乐莎?」一个有点熟悉又陌生的声音,从背後传了过来。

乐莎一怔,从冰箱的玻璃门上认出了那个人,她迟疑的回过头,对上了他的目光。

她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他却对她淡淡的微笑。

「好久不见。」他露出了跟过去一样痞的笑容。

K市某咖啡厅。

「你在哪里工作?」洪力书问。

乐莎从大学毕业就没见过他了,距离分手那时的不欢而散,至今已经四年多。再看见他,还是觉得尴尬,与无比的生疏。

洪力书成熟许多,不似以往瘦弱了,看起来壮了一点,很结实的那种。他的头发还是留得很短,整个刚毅的五官都露出来,皮肤也比在A市的时候晒得黑。

他的眼睛还是晶亮,举手投足一样大器,穿着衬衫长裤的他,不像以往那样玩世不恭,多了几分沉稳气质。

「我妈出了车祸,我回K市工作,就近照顾她。」乐莎选择逃避他一直注视着她的眼睛,微低着头,默默喝着她的玫瑰拿铁。

「结婚了吗?有没有男朋友?」他问。

乐莎摇摇头。

然後她发现他的手上,戴着一枚戒指。

洪力书结婚了?

她有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情绪也没那麽紧绷了,好像可以坦然一点面对他了。

她抬起头来,对他笑笑,问:「你也在K市上班吗?做什麽的?」

洪力书掏出一张名片给她。乐莎好奇地拿在手里端详。

「哇!室内设计师啊!好酷喔!你自己开的工作室?」

「和朋友一起开的。」

「以後我买房子了再请你帮我设计啊?我是说……如果有那天的话啦!」她傻笑。现在已经失业了,哪来的钱?

「既然都在K市,以後找你吃饭什麽的,可以吧?你号码有换吗?」

呵呵,为了等詹华打过来,她当然没换过。「还是同一个。」

洪力书点点头,看了看手表,「我公司里还有一点事……」

乐莎赶紧说:「你去忙吧!有空再联络就行。」

洪力书站起来,有点犹豫地问她:「你有什麽事要忙吗?想不想去我公司看看?」

乐莎考虑一下,家里也没什麽要紧事,有阿姨陪着妈妈,妈妈也好多了,基本生活甚至都可以自己打理了。而且洪力书也结婚了,他们就是老朋友而已,应该没关系吧?

「好啊。」

他开着车载她到隔了几条街的工作室。

乐莎意外的发现这里距离颜柏良的公司近得要命!

都是在K市的精华商业中心区!

还好洪力书把车停在地下停车场,只要别走出这栋大楼,碰面的机率比彗星撞地球还低。

乐莎跟着洪力书搭了电梯,到了他们工作室,一走进去就被眼前的张狂风格深深吸引。

这不像个办公室,墙壁上漆着有满满街头风格的涂鸦,空间里头有好几张桌子分别摆放着电脑,好几个置物柜靠着墙壁,高高低低随兴而置。文件档案和设计图随意散放在桌前、椅子上、地上。这里还有一座铁制旋转楼梯,从下往上看,可以看到通往一座小小阁楼,像个秘密基地一样。

这种颓废工业风,乐莎第一次亲眼看到!

看到她的表情,洪力书很跩的说:「不错吧?」

「这也是你们自己设计的?」

「当然!算是实验品吧。」

有一个蹲在地上翻找纸箱的男人抬起头来,好奇的打量乐莎,「这又是哪里认识的正妹?」

洪力书走过去用手肘勒紧他的脖子,恶狠狠地说:「这是我前女友!」

那个戴着粗框眼镜,面容清秀的男人把洪力书的手挣开,啧了一声,「你的前女友有几百个,不说也罢。」

洪力书踢了眼镜男後面的椅子一脚,「他妈的不一样好吗!这是我的初恋!初恋你懂吗!」

然後他走过来,勉为其难的介绍:「他叫黑狗,我的伙伴之一。」

黑狗?跟他的外型真是没一处搭得上啊!

黑狗走过来,态度慎重多了,看着她的眼神也多了几分尊重,想必是因为『初恋』那两个字。大概对任何人来说,初恋情人都是代表神圣不可侵犯而又美好温馨的吧?就像詹华之於她的意义那样。

乐莎还是觉得洪力书挺酷的,可以坦荡的说出过去,介绍她的身分,不愧是她唯一交过的男友啊!当初真没看走眼!

黑狗在裤子上擦了擦手,然後伸出手来,「你好,我是黑狗。」

乐莎露出微笑回握,「我叫乐莎,你好!」

洪力书看着他们握住的手两秒,立刻出来打断:「好了,点到为止就够了吧!」

一个男人从旋转梯上走下来,趴在楼梯扶手上,懒洋洋说:「老洪又带女朋友回来了啊?」

那个男人穿着一件潮牌T恤,简单的牛仔裤,看到乐莎时愣了一会。乐莎也愣住了,觉得他有些眼熟。

洪力书说:「王子,你还记得她吧?你妹妹以前读国中时的好朋友,乐莎。」

乐莎恍然大悟,难怪觉得眼熟呢!这是小茉的哥哥啊!以前她去小茉家玩,常看到的!

「好巧啊!小茉现在好吗?」乐莎问。

王子耸耸肩,「你很快就会看到她了,她几乎每天都会来。」

兄妹感情真好啊!乐莎记得以前国中时她没这麽黏哥哥呢!

时间这种东西,真是……足以颠覆所有。

「喝咖啡吗?」洪力书整理出一张椅子给她,她顺从坐下。

「喝啊!我什麽都喝。」

「我泡一杯给你。等我一下。」他对她温柔的笑笑,走到後面的一个小吧台去。

黑狗和王子对望了好一会,同时把目光转到乐莎身上,露出侦探般锐利的嗅觉,闻出不寻常的味道。

乐莎在工作室待了一会儿,拿着洪力书的咖啡杯,啜着咖啡,玩着手机。

洪力书在电脑桌前忙碌着,黑狗和王子也各自做着自己的事,一时宁静又美好。直到一阵闷雷响起,一道闪电劈过天空。

乐莎抬起头来看着整片透明落地窗外,那片空压压的天空,暴雨来袭前的无声怒吼。

詹华也在K市,就在离她不远的饭店里!

不,也许他已经在某个地方跟客户见面了,正一脸平静的谈着公事。

詹华回国那天,天气也是这样的,他现在听到这声雷,会不会也想起那天?

乐莎想起那时困在车阵里,他们一起看的那道霓虹。

「你怎麽了?」洪力书的声音传过来。乐莎回过神来,转过去望着他。

乐莎站了起来,拿起包包,她匆忙地说:「天气不太好,我该走了。」

她想去找詹华,她突然好想见詹华,把自己所有的心意全都告诉他!再也无法放在心中一分一秒了!

洪力书拿起车钥匙,「我送你回去。」

乐莎摇摇头,「不用了!你忙吧!我可以自己回去!」

洪力书已经走到门口,笑中带着一点凄苦,声音中夹杂太多感情,连乐莎都听出来了。「我坚持。」

黑狗和王子都停下手边的动作,看着他们两人。

「那……谢谢。」乐莎跟着洪力书走出去,消失在门口。

黑狗叹了口气,「所以说哪有什麽天生的浪子啊,看看老洪,游戏花丛看起来逍遥自在的,原来心里根本有个放不下的人。」

王子沉下脸色,闷不吭声。

黑狗知道他在想什麽,安慰了句:「劝你家小妹赶紧死了这条心吧,人家的初恋情人都回来了。」

乐莎跟着洪力书坐进车里,两人都沉默着,洪力书也没打算发动车子。

「其实我已经辞职了,现在正在找工作,还是有机会来K市的,有空再来你们公司坐坐。」乐莎了解洪力书,他不说话就是不高兴了,虽然她并不懂他为何不高兴?

「为什麽辞职?」

「跟上司闹得有点不愉快。」

「性骚扰?」他直白的问。

乐莎是个做事很认真努力,个性也很好沟通好相处的人,他能想到的原因只有这个。

「算是吧。」她有点尴尬。毕竟在前男友面前说这个还是挺难为情。

「分手後,你还有交过男朋友吗?」

「没有。」

「还在等他?」洪力书不屑地嗤了一声。

乐莎低头看着放在腿上的包包,默认了。

洪力书露出嘲讽的表情,不是滋味的说:「你到底有没有脑子?你打算一辈子这样过下去吗?」

他又笑,「我也没资格说你,我人生中最大的败笔就是喜欢上了你!你执迷不悟,我又何尝不是?」

乐莎静静听着,突然觉得哪里怪怪的。

「你还没回来前,我都有自信可以掌握好我的人生,在各个女人间游刃有余来来去去!但是见到你,我才发现我太高估我自己了!让你离开了四年,是我蠢!这次……你哪里也不准去,就待在我身边。」

他逼近她,眼神灼热,固执地说:「我不让你走了。」

乐莎比比他的戒指,提醒他:「你结婚了。」

洪力书毫不犹豫地拔下戒指,摇下车窗,扔了出去。

乐莎看着他那行云流水的动作,目瞪口呆。

「我跟谁结婚?每段感情都撑不过一个月,我找谁结婚?那只是戴好看的!造型你懂不懂!」

乐莎心痛了。她在洪力书的人生中留下了怎样的阴霾?

她深呼吸,「我们已经不可能了,这种话以後别再说了。再见!」她抓起包包,伸手开车门,竟然打不开!

洪力书有些粗暴的捏住她的肩膀,将她扳了过来,饥渴的吻了上去。这一吻,倾诉了太多他对她的眷恋,不舍,不甘,怜惜,渴望,想重修旧好的慾望。他深情而激动的吻着她,抓住她的两手不让她抵抗。

直到感觉到她两颊的湿润才停了下来。

他抽离她,见她眼中流露出痛楚,无声地流泪。

他曾经是她最亲近的男朋友。

无论当时多亲密,过去已经都过去。

当男友成为前男友,别碰我,别吻我。你没有那个资格。

「洪力书,我们只能做朋友。」她苦涩的,把当年没说完的话,一口气倾吐。「不是你不好,而是我自始至终,都只喜欢他一个人。这种感情,随着岁月不减反增。如果这终将只是一场悲剧,我也不会後悔。是我心甘情愿沉沦,你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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