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莎觉得不能被詹华知道她去相亲的事。
这关乎女人的自尊。
所以当她当着那个宅男的面,把詹华电话接起来的时候,她不得不撒谎。
一切都是被逼的!
她被妈妈逼着去跟那个『不错的』男孩子见个面,然後又被那个不错的男孩子逼着吃了一顿饭,然後,詹华打过来了,她又被逼着说了谎。
她已经数不清,这是她对詹华说的第几个谎了?
起码有八七个吧,她想。
「喔,我在外面……对,一个人吃饭……没事,工作?还没找到,有约了几个面试……下礼拜,对。」
她匆匆挂断电话,发现宅男神色怪异的看着她。
她完全不想理他,这种颜值入不了她的眼,她的标准已经被詹华提高太多,简直都快冲破天际了。
她煎熬的吃着这顿饭,痛苦的回答过宅男一个又一个提问,就在她感觉脸已经笑到太僵的时候,终於有人来救她脱离水深火热。
「乐莎?」颜柏良站在他们桌旁,他旁边有个美女挽着她的手。
哼!这麽快,她离职都还没两个月,已经找到新欢了?
不过这样也好,不然她可要内疚死了。
就让大家都幸福吧,她独自不幸就好,反正也是她咎由自取。
她的目光在颜柏良和宅男之间穿梭,立刻下了决定!
还是先跟着颜柏良混出去再说吧!
她站了起来,挤出笑脸,「总经理!你把我开除的资遣金,还没汇入我的帐户呢!我们边走边说吧,我还有些问题想请跟你谈谈……」她一边说,一边装作很自然的扯着他走出了咖啡厅。
走出玻璃门,乐莎立刻把颜柏良放开,「谢谢你帮我这个忙,掰掰!」
她转身就走。
颜柏良拉住了她包包的背带,她只好停下来,无奈地看着他。
「你先回去吧!」他对那个美女说。
美女怒瞪了他一眼,嗔怪了他几句,才蹬着高跟鞋走掉。
乐莎打量着颜柏良,颜柏良也打量着乐莎,看来他们都过得不错啊!
「女朋友?」她指刚刚那美女。
他促狭笑了下,点点头,「我有十几个女朋友,你相不相信?」
「相信啊,高富帅,人生胜利组,说没女朋友鬼才相信呢。」
什麽时候,他们已经可以这样轻松谈笑了?
「你来当我女朋友,其他人我都不要了。」
「好说,回去等我通知。如果我对詹华死心了,第一个考虑你。」
「还没搞定他?」
「你没看到我都来相亲了?你这不是白问?」
「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不要,你搞不好已经染上什麽性病,十几个女朋友勒……」
乐莎原本是跟他开开玩笑的,见他歛下脸色,赶紧改了口:「逗你玩的呢!即使你性病我也不嫌弃,等我被我妈赶鸭子上架,用刀子架在我脖子上逼我结婚,我第一个考虑找你来当替死鬼!」
「那可别食言。」
「要不再来签个契约?」
「不必了,我信你一次。」他温柔地看着她,「还是朋友?」
「好啦!」
「还可以打给你?」
「只要别动手动脚就行。」
他笑而不语。看起来是很难办到。也是,她在詹华面前也是狼人一枚。她完全懂颜柏良的心情,他们真是同病相怜,单恋这条路还真是殊途同归。
她叹了口气,「我们还是别勉强做朋友了,你明知这样对彼此都没有好处,何必呢?」
他望着她,已经平息一段时间的刺痛又从血液里涌出,流淌到全身。
「你真的很好,甚至比詹华更好,我说真的,我发誓没有半分虚假。任何一个被你爱上的女孩,都该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可是,你爱上一个心里已经住了别人的人,从一开始就错了。」
颜柏良蹲了下来,痛苦的抱着头。
乐莎也蹲下来,轻轻地抱住他,轻轻地说:「别游戏人间了,那十几个女朋友真能让你感到快乐吗?能让你得到幸福的,一个就够了。我相信你会遇到那个人,值得你像现在这样付出的女孩,她一定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你们总会相遇的。」
「我恨不了你,也忘不了你,乐莎……」他的声音哽咽了。
「会的。」
总有一天会的。
☆
乐莎面试的三间公司,有两间录取了她。
她合理怀疑颜柏良有帮她打通一条光明大道之类的。
至於没录取那间,应该是内部有点问题,或是男员工太多什麽什麽的,颜柏良的城府,她还是略有所知的。
可他再怎样,也都会帮她做初步筛选,留下好的。
好吧,下次他如果再打给她,还是出来吃顿友谊饭好了。
乐莎拎着一个装了她两天一夜所需物品的行囊,走出了高铁站。又回到A市了,这里的空气明明就很污浊,却因为詹华生活在这里而处处芬芳啊!真的没救了!病入膏肓啊!
她已经在心里唾弃自己第五万七千三百遍了。
谈一场恋爱,变成一个低能儿,好划算啊!
詹华已经在门口等她,看到她走出来,他很快地从车里开门站起来,朝她招招手。
乐莎本来想学外国人一样上前拥抱他,给他一个热情的吻,不过考量到詹华大概又会吓成一块木头,还是算了!这种事在脑里幻想一下,满足自己的私慾就好!
「累吗?」詹华坐回驾驶座,对她微笑。该死的温暖!该死的温柔!她就是这样才被他绑住一辈子的!
「看见你就不累了。」她故意这麽说。
是的,她这次回A市,不只是参加室友的婚宴,还想顺便把这段漫长的单恋,做个了断。
17年,真的够了,喜欢一个人长达17年,已经到了极限了,被甩也好,她这次是真的累了,她已经没有办法再像以前那样跌倒了再爬起来了,她老了,膝盖没力了,只要一跌下去就会骨折啊!
她决定豁出去,要嘛征服他,要嘛放弃他。不想拖泥带水了!
「你陪我去参加婚礼吧?」
「好。」
詹华一边开车,一边偷看着乐莎。她好像变得哪里不一样了?眼神都在发亮,露出猎人看见猎物那样,势在必得的表情。
乐莎先到詹华那里放行李,顺便换上喝喜酒的衣服。
她进到屋子里,环顾四周,发现没什麽变,没有任何女人存在的痕迹。只有一双樱桃小丸子的粉红色拖鞋跟这个空间格格不入。
……好吧,那是她的。难怪那麽眼熟,原来她没带走。
乐莎换完洋装,化完妆走出来,像是要宣示决心一样,她对詹华比了比她之前住的那个房间,说:「我不会再进去那里住了!这是最後一次!」
住詹华房间和从此不踏进他家,选一个,没有中间地带了!
她佩服自己的气魄,这次一定要做到!
詹华愣了愣,淡淡「喔」了一声。
到了婚宴会场,乐莎和詹华一起走了进去。他们两个人的名字并排在签到簿上,乐莎的字龙舞飞扬,詹华的字俊逸逍遥,乐莎失神的看了好一会儿,故意把詹华遣开几秒,拿出手机把签到簿偷拍下来。就留个纪念而已嘛!这不算优柔寡断!
乐莎看到了几个大学的熟面孔,有些是同系的,有些是同社团的,大家都是新娘共同的朋友。
她拉着詹华跟大家一起坐,一起聊天,吃吃喝喝。
新郎新娘来敬酒的时候,新娘一看见詹华,立刻眼眶泛泪。
她附在乐莎耳边说:「你让我相信这世间有真爱,真的有不离不弃的感情。」
乐莎说:「你觉得我告白会成功吗?」
新娘眨眨眼,「我等着喝你的喜酒!」
到了後来丢捧花的时候,新娘故意扔给了乐莎,乐莎拿着捧花,笑得好甜美。
谢谢你!在我天真烂漫的年岁里,倾听我恋爱的烦恼,安慰失恋的我。谢谢你那象徵幸福的捧花,我会带着它走向我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