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用力地,再活一次 — 第十一章、果報(7)

「不行,不行……叔叔,求你别赶我走。是我的错,是我太偏执,才把清清弄成这样子……」滕思悠扯着水冬阳的衣袖,水冬阳冷淡地抽回自己的手袖,不发一言地站起来,就要离去。滕思悠急得双眼灼热,他一定要留住水冬阳,来不及思考,双腿自行跪下来。

那麽高傲的滕思悠,双膝跪下,拉着水冬阳的裤脚,声音沙哑得令人吃惊:「叔叔,我求你,别赶我出去。清清需要我……」不,他知道,这辈子的水清澄走出上一世的悲情,一直走不出、执着於前生的人,是他,亦因此为清清带来莫大痛苦:「不,是我需要清清。」

是的,这一世的滕思悠需要水清澄。他要跟她生活在同一个空间。其实,自从中学开始——在他回到这个时代之前——滕思悠早就变得需要水清澄。所以,他才会为她补习,想方设法让她考入港大,就是为了跟她出双入对。所以,当她选了中大、不选港大,他感到自己被背叛。所以,他挡下所有狂蜂浪蝶,身边的朋友都知道他守着她,才放弃追求她。所以,当他察觉到她要离开他、甚至将裴星如塞给他,他着急了,他怕她会离开,然後他用一切肮脏的手段留下她——明知这些手段伤害着她,也自私地做下去。

他在床上以颠狂的快感迷惑她,每一次,他在清清耳边下蛊,他要她相信,世界上除了他之外,再也没有男人能满足她。他在她身上种满吻痕,彷佛透过这种小手段下了订,没有男人敢打她的主意。

以至现在,她真的如他所愿地怀上孩子,却也因此遭受流产之苦。

他根本无法忍受清清会离开他的这件事,哪怕是一秒钟,都无法忍受。原来他对清清的占有慾是如此强烈,他第一次对人有这种感情。就算是上一辈子有裴星如这个情妇,可是他对她从来没有太大执念。只是因为她不离开,他才任由她待着。

「因为我喜欢她。不止喜欢,我……我爱着清清。我不要搬走,我要留在这里,这次我不会再伤害她,不会再令她难过,我要为她疗伤,我要在她难过的时候,守在她身边。」那麽,她就不再有机会在别的男人怀里哭了。要哭,也要在他怀里哭。

水冬阳默默看着滕思悠认真的脸,仍在想:他能够再信这个年轻人一次吗?

他下不了判断。而且,由他下判断也不公平,这是滕思悠跟清清之间的事。

「这种话,你跟我说没有用。」水冬阳板着脸:「给我站起来,男儿膝下有黄金,你是这麽轻易能折腰的人吗?」

滕思悠缓缓站起来,始终重复着:「叔叔,我求你别赶我走,我会……这次,我会好好对待清清。」

是了,他真正想得到的,不是什麽报仇雪恨的快感,而是很纯粹的——他想要的,就是水清澄一个人。她上一世杀了他、杀了清攸,那又怎样?他忽然清醒,并且发现,自己一直以来做过的那麽多小动作,都只是为了将水清澄留在身边。为什麽他非要将清清弄得如此难过,逼迫她留着?他明明想清清像对着大谷那般,对他露出清纯、孩子气的笑容,但他的所作所为每每逼得清清痛哭流泪,然後他再暗自恼怒,妒恨她对他以外的男人笑。

滕思悠至此才感觉到自己有多荒谬。

而承认自己爱上水清澄的这件事,不止没有令他感到屈辱,感觉反而出奇地好,有种豁然开朗的轻松。

他已经花过一辈子去憎恨,结果家破人亡,自己也赔上性命。都错过一辈子了,他还要再让仇恨毁掉他跟清清的人生吗?

不。

他跟清清一样,有机会重生一次,然後,他们都想得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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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包按:过了十多万字才认清自己心意的男主,滕小悠先生……我保证,新文的男主角不会这样的。新文的男主角是个身世挺可怜的孩子。

由於明天我有空,会在家写文,所以能加更~今天多人浮水的话,我就加更喔~

(虐滕小剧场)

小睿:公公,我想吃糖果——

水爸:哼,男生也这麽爱吃甜?你就是被清清跟你爸宠惯。

(然而水爸像多啦X梦般,不知从哪拿出一盒比利时巧克力)

小睿(吃着巧克力):公公,你对我爸有什麽看法?

水爸(黑面):要不是他害清清怀孕,我老早就赶他出去自立门户。

(某滕瑟缩於墙角种蘑菇)

小睿:我跟公公婆婆住也行,婆婆做的菜很美味。爸爸什麽的可以不存在也行。

(某滕幽幽地看了清清一眼)

水爸:也对。就因为那小子一直待在清清身边,害她没机会找新恋情。说起来,大谷那小子也是个不错的对象。

清清:我不是不喜欢大谷,只是我不想祸害他。

某滕(爆发):所以我是次选吗?跟我在一起,你就这麽不愿意?你昨晚、前晚、大前晚都在我床上呢,一下了床就翻脸不认人,你当我是什麽!

(水爸掩着小睿的耳朵,一老一少瞬间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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