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呐白白~」
一开门,乐乐就站在门外,开心的朝我挥挥手。
「喏,你的布丁。」
我将布丁递给她,先走出家里。
「哇啊啊啊~白白最~棒了!」说完,我被她从後抱住,「爱死你了~」
我在内心翻了个白眼,将她的手拿开,淡淡地说:「我没那种癖好。」
乐乐眨眨大眼,转将手缠住我的右臂,无辜的说:「齁齁,可是阿赫很喜欢我这麽做欸~」
我抽抽嘴角,无语了一会,才道:「我不是你男朋友。」
「但是闺蜜就是另一个男朋友阿~」乐乐笑了笑,笑得灿烂,可我并不是男的,哪会心动。
「我可没把你当闺蜜。」
「哎哎,白白就是傲娇,我不嫌弃的!」
这下我真的无语了,任由她缠着我的手臂,去搭公车。
到了班上,由於早自修钟声还未响起,同学是三三两两的坐着聊天,只有三、四个有在念书。
而当乐乐走进教室,松开一只手,与班上的人挥手,「大家好~未来一年请多多指教唷~」
大家听见乐乐的声音,抬头向她打招呼,「哇啊,原来筱乐校花跟我们同班呐~」
我不得不说,我叫乐乐校花是有原因的。
我跟乐乐从国小就认识,她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皮肤白,五官精致,身材也好,就连家世都相当显赫,等同说,她该有的都有了。
再加上她的个性外向,三两下就跟别人热络起来。
想当然,条件这麽好的她,追求者相当的多。
从认识她起,「校花」这个词便一直套用在乐乐身上。
我们会有现在的关系,源自於国中时,一个我现在想到还气的一个误会。
乐乐一直是被人捧在掌上的小公主,而因为太过出名,而招致嫉妒。
因为追求者多,而那时的乐乐还不懂怎麽跟有「女朋友」的追求者保持距离,而导致那位「小姐」误以为乐乐当了他们之间的小三。
当时是这样的,乐乐要跟那位「先生」讲清楚,结果被那位「先生」要拉往阴暗的角落,两人拉拉扯扯之下,就那麽刚好的被那位「小姐」看到,而那个角度,被她以为他们接吻了!然後当下分手後,连事情经过都没问,便私下将乐乐讲的非常难听,到後来,乐乐便被排挤了。
而我为什麽知道事情经过呢,因为我也在场,我刚好经过他们,看了这一出。
乐乐不知道因为什麽原因,从未解释过,八成是解释了也没人信吧?
当时,我也不知道在脑抽什麽,应该也是看不下去了。
私底下找了她,我记得我当时,直接讲了句现在的我不会说的话:「我们一起转学,直接换个环境!你要记住件事,谁都可以不信你,但我信!」
而後来,我们还真的一起转了学,虽然没同班啦,但我们也因此变得像这样要好。
那时的乐乐,也许是抓住了我这根浮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