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在我身邊 — 在我身邊(18)

当我看到动态消息的时候下巴差点掉下来。

冠翰跟志豪也是。

听到杰文亲口的确认,我们的下巴又差点掉下来。

亲眼见到的瞬间我们还得用手接住下巴不然可能真的会掉下来。

杰文交了一个女朋友,很正。

她的长发在空中飞舞飘着,深邃的大眼、粉色的薄唇镶在她精致的瓜子脸上,一举一动都是女神的证明。

「她是我女朋友,晴翊。」杰文牵着大正妹,一脸骄傲。

「你们好,我是晴翊。」她说。

这个时候你会看到有三个人往自己的脸上打一拳,只为了证实是不是在做梦。

杰文说,在十二月初的时候,吉他社办了一个社游,地点在花莲。

晴翊她是社花,人也很受欢迎,身旁总是有很多人围绕着,途中杰文跟晴翊的互动也就一般般而已。

就在社游结束的前一天晚上,大家在海边的沙滩上弹弹吉他、唱唱歌。

活动到一半的时候杰文跑去饮料贩卖机买了麦香奶茶,正要下去社团时遇见晴翊刚从沙滩上来。

基於晴翊是大二学姐,杰文率先打一声招呼。

两人随意哈拉几句後,杰文抬头看着月亮,说:「我刚刚有看到今天的月亮很美呢!」

晴翊笑笑地看一眼月亮,「对啊,尽管不是圆的,今天的月亮其实也很唯美。」

「不过我现在已经看不到了。」杰文突然迸出这句话。

「蛤?」

不知道他哪根筋不对,他居然对她说:「因为你更美,我眼里只塞的下你,容不下天上的月亮!」

靠,这是在演哪出?

我敢说看到这边的人一定也跟我一样,觉得杰文应该是被海风吹到头壳破洞!

这样说不是把女生吓跑就是被当成变态啊!

结果没有想到,晴翊居然问杰文一句:「你喜欢我啊?」

「然後咧?然後咧?你怎麽回答她的?」我们三个猴急地问,不,是「请教」杰文。

「那个时候我就点头啊哈哈哈……」他摸着头,笑的跟白痴一样。

杰文点头後,晴翊说:「跟我交往可以啊,不过你可要当一个称职的男友喔!」然後伸手牵住杰文的手。

OK!这种他马的只会出现在小说里头的情节居然会在现实中出现,我实在是难以相信,但他们两人确实稳定交往中,这真的是……

後来,我有问晴翊,到底为什麽她会想跟年纪比她小、个性时而不正经的「学弟」交往。

「学弟啊,爱情有分年纪吗?」她问。

「恩……」我摇摇头。

「呵呵呵,其实我是觉得他人还蛮有趣的。」

晴翊说,她从以前就很受欢迎,也交过两任男友,但後来她却发现,许多人在她身边打转只是因为她漂亮的外表而已。

包括那两个前男友,除了炫耀自己有一个正妹女友,很有面子,不然就是当作交际的工具罢了。

是的,她被当作一项功能、一种工具。

「但是他不一样,从他看我的眼神我就能知道,他对我很诚恳。」她说。

如果说杰文很帅,我可能会吐,如果说他很聪明,那我也不会相信,但说他待人真诚,我是举双手赞同的。

或许他们真的是彼此生命中的那个人,相处起来就像在一起好久的情侣,稳定且幸福。

「老实说,我没想过杰文会到交一个正妹女友。」志豪说。

「我也没想到他会有女朋友。」我看着脸书上他们的放闪照,那笑容彷佛在昭告全世界他们幸福的旅程。

「天哪,我的女孩在哪里呀!」冠翰对着天花板大喊,「难道我得当个单身鲁男,孤单寂寞一辈子吗?」

可能他喊的太大声了,隔壁有人用力地敲了几下墙壁:「干我屁事啊!不会去厕所尻喔?吵死了!」

我想,可能他们的手指上有一条没有人能看见的线把彼此系在一起吧,杰文跟晴翊会在一起真的很奇妙。

他们见面的次数不多,交流的频率也不高,却在那一个月亮高挂的夜空下,手勾手走上幸福的起点。

虽然不若一见锺情,但也蛮不可思议了。

如果,杰文没有加入吉他社,或着杰文没有参加那次的社游,或着杰文没有去买奶茶,又或着杰文没有鼓起勇气说出那段像是告白的话,也许现在他们两个之间甚麽也没有。

对於杰文跟晴翊,志豪则是表示他们可能上辈子就有认识,然後在一起过。

这个说法我倒是十分赞同。

无论哪种因素,何种障碍,最终会越过时间、越过空间,依循手指上的线在这茫茫人海里遇见该遇见的人。

是不是,这就叫作缘分?

虽然看见杰文与晴翊有说有笑的情形,做朋友的我们该感到高兴,我也诚心祝福他们,

不过内心的羡慕也很实际地淹过胸口。

有时在走路的时候会像浪潮般撞击着,关了灯躺在床上的时候甚至溢进脑里。

我的她,会是甚麽样子,笑起来的声音又会如何的悦耳?

「啊,巴豆妖啦,甲本啊!」冠翰催促着。

「喔……」我失神地说。

「喔……」志豪也失神地回应。

「你们两个是怎样?现在冬天呢!」

「没事!」我回过神,不敢说我正在幻想我心中完美形象的未来女友。

「齁,你在想你的女友未来长怎样对吧?」

哇靠,居然被猜中了,他猜答案都没那麽准耶!

「呃,没事,我肚子饿了哈哈哈……」我看一下志豪,发现他还在发呆,趁机会转移对象:「志豪,你在想甚麽啊?」

然後他叹了一口气。

天哪,平常不拘小节,轻松淡定的他居然会叹气!

我和冠翰互看一眼,很有默契的决定帮他分担忧愁。

谁叫我们是哥们!

虽然是我跟冠翰闻到了八卦的味道。

「咳,志豪你有甚麽心事都可以说出来啊!」我说。

「嗯嗯,还是你有喜欢的对象?」冠翰又露出猥亵的表情,「哦,你先跟我说,身材,不对,脸蛋如何啊?」

我先说一下,虽然有「同流合污」这麽一句话,但我真的没有像冠翰那样想些有的没有的,像是身材……嗯,真的没有!

「啊,明天是她的生日……」

「蛤?」我跟冠翰一头雾水。

「我以前暗恋的初恋对象,她明天生日。」

「欸等等,是你暗恋她,那她後来有跟你在一起吗?」冠翰问。

「暗恋当然就是没有啊!」

「那这样就不叫初恋了吧?」

志豪耸耸肩,「三年了。」

我跟冠翰又互看一眼,「我们可以先买晚餐吗?不然听你这样讲完可能我们会先饿死。」冠翰开口。

「你冰箱还有啤酒吗?」

「靠,你当我便利商店喔?」

「那,买几瓶回来吧,我现在突然想喝。」他说。

~~~最终会越过时间、越过空间,依循手指上的线在这茫茫人海里遇见该遇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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