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闹就像一条巨大的毯子,盖住了整条街。
诺无法理解那些感情如胶似漆的人,明明也不是爱情,却那麽黏着。
她习惯自己一个人完成所有事情。也喜欢在做事的时候胡思乱想。
偶尔突然想出一个新的词汇,就想,文学真是壮丽啊。
她不喜欢言情小说,第一次看时,就觉得,好假。
言情小说就像情书的字典。只会用玫瑰百合当形容词的男生都适用。
他们总是抄到粉红色的信纸上,装进信封里,像把恋情和求情装进去。
每每送到诺的手里。她就会想。都不会改一下,真笨。
所以後来,她也讨厌情书了。
走在被阳光照得炽热的街上,诺总会有一种火热可以烧穿鞋底的感觉。
「你好。」
沉稳声音的男人挡在诺前面,抢先一步打了招呼。
偶尔会有几个男人上来搭讪,她只觉得。脸皮真厚。
有些人会直接要求电话号码。诺永远都是摇头,他们也就会离开。
为什麽不行呢?
也会有几个人不放弃的这样问
因为没有。诺总会摆着淡然的表情说。
没有说谎,诺没有任何联络用的手机或电话。
一般的情况下,他们都会摆出不可置信的表情,嘴里却还是说句好,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大概都是觉得自己是被唬弄的吧。
但是今天的难缠了一点。
「是这样啊。不如…我送你一支手机吧?」
诺摇摇头,在心里嫌麻烦,她不喜欢收别人的礼物
男人的求爱跟男孩没两样,多的只是递上的名片。减少的是情书。
他们统一的认为,只要有足够的地位,搭讪谁都是喝水一样容易。情书太幼稚了。
他们抄下的不是言情小说,而是教科书般经典的想法。
男人锁上眉头,好像也开始认为是被耍了。真是的。
他掉头就走,逆向的风吹起了他的西装外套
有什麽东西掉了,他也不知道,消失的跟风一样快。
诺捡起了他掉落的东西。
是一张被揉烂的纸,像被揉烂的爱情,但总有一方获利。
皱起的表面印着已经褪色的字「签书会」
签书会吗。诺想,用指尖抚平纸张。突然觉得像是在刮彩卷。偷偷地笑了
看到了作者的名字:「暝」
看来是刮到头奖了。
但是这算什麽头奖?这麽想的同时,那天咖啡厅里的男人在记忆里闪过。
诺顿悟似的,嘴角勾起。
但愿命运给我机会呢。手不自觉的合十,才想起,她根本没有宗教信仰。
人真是可笑。但是也令万物羡慕。太容易满足了。
既然揉烂了,大概也是不要。这麽想,心安理得了起来。
没有了所谓千夫所指,还有人害怕吗?
幸好他难缠了点。居然侥幸的这麽想,也不觉得抱歉了。
她把纸张折好,夹进了手上的书里。把喜悦纹进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