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in the room — 書香(2)

吵闹就像一条巨大的毯子,盖住了整条街。

诺无法理解那些感情如胶似漆的人,明明也不是爱情,却那麽黏着。

她习惯自己一个人完成所有事情。也喜欢在做事的时候胡思乱想。

偶尔突然想出一个新的词汇,就想,文学真是壮丽啊。

她不喜欢言情小说,第一次看时,就觉得,好假。

言情小说就像情书的字典。只会用玫瑰百合当形容词的男生都适用。

他们总是抄到粉红色的信纸上,装进信封里,像把恋情和求情装进去。

每每送到诺的手里。她就会想。都不会改一下,真笨。

所以後来,她也讨厌情书了。

走在被阳光照得炽热的街上,诺总会有一种火热可以烧穿鞋底的感觉。

「你好。」

沉稳声音的男人挡在诺前面,抢先一步打了招呼。

偶尔会有几个男人上来搭讪,她只觉得。脸皮真厚。

有些人会直接要求电话号码。诺永远都是摇头,他们也就会离开。

为什麽不行呢?

也会有几个人不放弃的这样问

因为没有。诺总会摆着淡然的表情说。

没有说谎,诺没有任何联络用的手机或电话。

一般的情况下,他们都会摆出不可置信的表情,嘴里却还是说句好,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大概都是觉得自己是被唬弄的吧。

但是今天的难缠了一点。

「是这样啊。不如…我送你一支手机吧?」

诺摇摇头,在心里嫌麻烦,她不喜欢收别人的礼物

男人的求爱跟男孩没两样,多的只是递上的名片。减少的是情书。

他们统一的认为,只要有足够的地位,搭讪谁都是喝水一样容易。情书太幼稚了。

他们抄下的不是言情小说,而是教科书般经典的想法。

男人锁上眉头,好像也开始认为是被耍了。真是的。

他掉头就走,逆向的风吹起了他的西装外套

有什麽东西掉了,他也不知道,消失的跟风一样快。

诺捡起了他掉落的东西。

是一张被揉烂的纸,像被揉烂的爱情,但总有一方获利。

皱起的表面印着已经褪色的字「签书会」

签书会吗。诺想,用指尖抚平纸张。突然觉得像是在刮彩卷。偷偷地笑了

看到了作者的名字:「暝」

看来是刮到头奖了。

但是这算什麽头奖?这麽想的同时,那天咖啡厅里的男人在记忆里闪过。

诺顿悟似的,嘴角勾起。

但愿命运给我机会呢。手不自觉的合十,才想起,她根本没有宗教信仰。

人真是可笑。但是也令万物羡慕。太容易满足了。

既然揉烂了,大概也是不要。这麽想,心安理得了起来。

没有了所谓千夫所指,还有人害怕吗?

幸好他难缠了点。居然侥幸的这麽想,也不觉得抱歉了。

她把纸张折好,夹进了手上的书里。把喜悦纹进心里。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