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變態 — 一、《偏執》(12)(1)

12

我,喜欢记录。

记录我最爱的人。是因为青春易老,想要留住最美好的身影吗?不尽然。那只是因为我所爱的人跟我一样,都喜欢记录。

我最爱的人有一双巧手,只要有一管笔、一张纸,就能将一切都画下来,栩栩如生。我是个笨蛋,无论再怎样瞒着她买书、自学画画,甚至到外面特意报读画班,半年下来,还是把她的脸画得歪歪扭扭的。除了画画,还有什麽方式可以记下一个人的身影?

相片是静态的,比画更差的是,它留不住一个人的神采。是我的摄影技术不济?抑或是她的画功太了得,何以她只用纸笔,就彷佛将我的灵魂也画进去似的。

我苦苦找寻,终於找到一个方法:录像。

我,在什麽心情之下首次拍下小意呢?那是她生了乐乐之後的事。

小意坚持喂哺母乳,後来体力透支,我威胁她要销毁那堆记录,她才肯妥协,减少喂母乳的次数。有一晚,她侧躺着,把乐乐按在怀里,让他啜饮着母乳。小意没有戴眼镜,敛下一双秀美的大眼,嘴角挂着柔和的微笑,床边的黄灯照得她的脸庞、皮肤洁白如月,镀上一层神圣的柔光。

很美。

我第一次感受到那种「美」所带来的感动,很想留着这美妙的一刻。用什麽去留着?要最快、最完整。我随手拎起手机,把镜头对正小意跟儿子,随意调校光度就开始拍。她半带着睡意,良久才察觉到我在拍她,便迎上我的视线,轻笑说:「怎麽了?在拍乐乐吗?可惜我还太累,没力气画画……要不然真想画下这个画面:你拍着乐乐,感觉很新鲜。苗宇你也会对於自己以外的对象感兴趣吗?我呢,一直以为你最关注的,只有自己。」

不,小意,我真正想拍的人,是你。

这段影片被我传入电脑,珍而重之地收藏在专用来放「记录」的硬碟。我在公司加班,疲累的时候就点开来:既看到我宝贵的儿子,又见到心爱的女人。经过生产的小意跟以前没两样,仍然像个少女,唯独是身段丰满了,当然远称不上胖,她本来就太瘦,现在是恰到好处的丰腴,抱在怀里又香又软。短片里的小意拉起T恤,袒露双乳,披着一件连帽外套,大部分时间盯着贪婪吸着母乳的儿子。然後,她看着镜头,笑我。每当我看这段影片,就觉得她又在看着我、陪着我。只看着我,脑里不再想着什麽记录,这样的小意才是我的妻子、我儿子的妈妈,我最重要的女人。

我开始拍小意的睡姿,以至她在厨房做饭的模样,她端着饭菜出来,不经意看向镜头,笑眯眯的:「有什麽好拍?我又不是什麽大美人。」

原来,只要迷上了记录这回事,就无法用逻辑解释自己的行为。我无法解释为什麽自在从某一刻开始,就连上了「拍下小意」这件事。比小意长得美丽的女人,我认识太多,却从没耐性拍她们。

渐渐,手机无法满足我的完美主义。我杂七杂八地买了一大堆小巧的摄影器材,用来拍短片的相机买了好几部。我挑选的仪器以轻便精密为主,要是用太大部的机器,或许会吓坏小意和乐乐。

我腾出时间上摄影课程,也学会剪片:拍摄的角度、灯光、影像语言、象徵的拍摄手法……我开始看关於拍摄与电影的书。我每个课程的毕业作品,几乎都以小意为女主角,将她在生活中的小片段剪辑成一段完整的短片,老师看完後的评语是:画面精炼而洋溢着温馨。他笑问:这个女人是你心爱的人吗?

是的,她是我妻子,我自豪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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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包按:给大家一个小提示,本故事中,只有「变态」的角色才会用第一人称去写,所以之前很大的篇幅,都是小意的第一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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