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习惯了理性主导的女人很难谈感情。
因为女人原本就不应该是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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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唯一不变的,大概就是我对甜食的习惯。
任何甜的东西,我都来者不拒。
我想,大抵上女孩子都喜欢甜食吧。
我绝对不会承认那是因为某人姓唐。如果他姓严,我岂不是要咸死。
我承认,我喜欢唐双。
这没有什麽不可承认的。既然那麽多女孩子都为了他晕头转向,为什麽我不行。我以为我也是个正常的女性,第二性征明显,分泌雌性激素比雄性激素多,性取向正常,审美观也正常。
如果唐双是太阳,那我就是靠他身边最近的水星,无时无刻都被他的光芒和热度笼罩着。
可靠太近了也不好,他最眷顾的只会是地球,不远不近,恰到好处才会孕育出生命。
我深知这个道理,所以,我对他的感情,止步於暗恋。
暗恋是一颗蛀牙。那种丝丝缕缕的甜蜜,在不自知间,慢慢的腐蚀着坚固的珐琅质。等到整个被掏空,烂到神经,便已经後悔晚矣。
它会随时随地的提醒着我它的存在。在忙碌的日子里,我也许会暂时的忘却。可一但安静下来,它就又开始隐隐作痛,让人食不下咽,夜不能寐。
它如影随行,它让人习惯自虐一样吮吸着牙龈,感觉神经因为气压微微的鼓起。就像在和另一个人接吻。
傍晚坐在阳台上看日落,吹着微凉的风,每次呼吸,都会感觉到它跳动着疼痛。那频率,依稀与脉搏相同。
我不敢没形象的大笑,我怕嘴巴张太大,让人看见我隐藏的黑洞。
那是只属於我自己的秘密。
我从来没跟唐双说过我喜欢他。因为我自己都搞不清楚那种喜欢是不是他们所说的那种男女之间的爱情。我对这份感情还存有理智,我一直觉得爱情都不是理智的,太理智的那不叫爱情。
唐双比我小三岁。老人说,女大三,抱金砖。但你不得不承认,男人本来就比女人晚熟,再小三岁,估计跟养儿子差不多了。
我虽然习惯了照顾他,但那只是一种习惯。我也不是天生的老妈子命,我也想有个成熟稳重,运筹帷幄,什麽都罩的住的男人把我宠到天上去。
我也是一界弱质女流,就算是工科毕业,换灯泡,修电脑,通下水道,装保险丝,甚至换雨刷,换机油之类的事情我都可以自己做,但还是有点不甘心的。
如果要角色彻底对换也行,做饭,洗衣服,收拾屋子,针头线脑的给对方去管,我也能接受。现在这个社会包容度很高,做个家庭妇男也没什麽丢人的。
可那个什麽都不会做,出门手机钥匙钱包都得我帮他惦记,而他只管一心一意泡MM的人,我养着他干嘛。我当一辈子老处女都比陪着他舒心风光。
唐晶说她这个弟弟就是年纪还轻,年少贪玩,人不风流妄少年,等他玩够了,长大了,就该踏实了。
我用一只手数了数自己现在跟30岁的距离,不免心肝颤。我真的能等麽?看他一天天玩的风生水起,这样下去,我做剩女几乎是注定了的事。
这些年来,不是没有别的男人追我。虽然不多,一只手数的过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唐双这头狼王经常在我身边出没,吓退了不少狼崽子,所以这仅有的三四个追我的男人条件都还算不错。
可我就是没感觉。
我也尝试着去培养。吃饭,逛街,看电影,和别的女生一样偶尔去约约会。可没感觉就是没感觉。连这几个对自己颇有自信的男生,最後也坚持不下去了。
他们跟我分手的理由如出一辙的整齐。
「田全,可不可以不要跟我在一起的时候,眼睛看着我,而心里却想着别人。」
天地良心,我真的没有故意要想别人。
我只是在A牵着我过马路的时候,不小心想起那个白长了一双大眼睛,大街上走着从来不看车却老天眷顾到今天还没被撞死的家夥。
我只是在B请我吃西餐,最後上甜点的时候,想起S市有家连锁的西饼店,做的蛋糕更加松软甜蜜清爽不腻,跟他们镇店之宝形象代言人一样鲜嫩可口。
我只是在C家里吃饭,不经意的想,如果哪天某人也能亲自给我做顿饭,而且像以前那样喂我多好,哪怕不好吃吃到吐,或者太好吃吃成一只猪我都愿意。
我真的不是故意要想到唐双的。我也知道过马路,吃甜点,下厨房是这辈子避免不了的事情。而且就算你避免了这三样,保不准别的时间别的地点别的状况我还是能想出别的花样来。
你不能因为我过去的这二十多年留下的习惯跟我较劲,如果你再给我二十多年,我绝对也会想到你。
只是至今还没有男人肯给我他的二十多年让我拿来做试验。
男人都太聪明,知道给我二十多年之後,发现到时候还是赢不过那个四十多年,会是一种多憋屈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