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菲轻轻啐了一声:「老娘生孩子那麽辛苦,当然要恶整一下这小鬼。不说我的,你那年走了之後,阡陌很担心你,到处找你,可是你连电话号码都改了,他差点就要报警,以为有什麽人谋杀你了。今日难得再见,你就去见见他,让他别挂心你了。」
「什麽挂心不挂心,我又不是小孩子,」传知书说得隐晦,夜色掩去他的假笑,倒是对小菲的儿子产生兴趣,打从心底喜爱这个精灵的胖小子,说:「当年我家出了点事,心情不好,想找些新发展,又见他们那麽忙,省得再烦他们。廿四五岁的大男人了,要走,难道还要你们玩家家酒似的请我吃饭吗?」
小菲见传知书看相片看得入神,就把手机给他,让他自己翻页:「可你有必要连手机号码都改吗?这麽多年都没再联络我们。那时你一直跟阡陌住在一起,他还问我们,是不是他无意中得罪了你,你才不告而别。」
「不是那样,我手机被扒手偷了,电话卡跟你们的手机号码都没了,还能到哪里去找你们。」传知书很节俭,事实上十年没换过手机。这年头人人都用智能手机、玩apps,可他嫌麻烦,更讨厌用whatsapp这时手机程式,感觉如此一来如同受人监控,想喘息的空间都没了,所以不管死小孩怎样说服他换手机,他也死活不肯换。幸好今天出门前一时大意,忘了拿手机。
「是吗?」小菲半信半疑。
「今晚看完演唱会後我还有点事要做,没时间见阡陌他们,你就代我向他们问好。」传知书打着呵欠,搔了搔下巴,昨晚又没有刮胡子,这时都长出铁青的胡渣。一个脸也不洗的大叔,一个全身上下衣物加起来还不够二百元的男人,真是不值一提:「你就跟阡陌说:『你的老友知书活得比小强还好』,我一个大男人还不会照顾自己吗?不用见了,我知道他过得很好,我有看新闻。」
阡陌,赵阡陌,是乐队Jupiter的主音,也是传知书的多年好友。因为识得太久,传知书近年又极是善忘,已经忘记他们第一次见面是何时,只是懵懂记得自己的青春岁月跟这个名叫赵阡陌的男人分不开。
传知书一直很想变成一个冷淡、麻木、善忘的人,这样活得比较轻松。开心的事,烦恼的事,咬咬牙熬过去了,过一阵子完全忘掉,再吸纳眼前的新事物,厌倦再忘记。他很成功,他变成了过往的自己会很鄙视的那种人,收获了幸福。
小菲没说什麽,直至开场前十五分钟,他们决定进场,她搭着传知书的宽肩,要带他去前方的特等席。传知书想也不想就拒绝,原因是手上的票是用自己的血汗钱买回来,说什麽也不能浪费。小菲苦苦相劝不果,末了叹气:「你以前多好,老好人一个,虽然有点烦,但决不会像现在一样拒人於千里之外。」
「我现在年纪不小,没那麽多精力搞那些飞机。」传知书心想,五年前离开赵阡陌的家不久後,他曾去过看Jupiter的处女演唱会。当时运气很好,坐的是中等席,也不曾碰上熟人,今日真倒霉,偏偏碰上小菲这个讲义气的女人,就这样让她缠了一小时。
「完场後在红磡站的七仔前面等我,我还想跟你叙旧,一於落去尖沙咀,不醉无归。」小菲虽是个纤细的女子,力气不输男生,这时他们仍坐在长椅,她一条手臂压上传知书的肩,暗暗施劲,勒得他呼吸不畅,只好先答应了再说,心里盘算要放她飞机,完场後搭巴士回家。
话虽如此,跟小菲分别後的传知书再三细思,想到演唱会完结也该是半夜十二点,让小菲一个女人等他,他又做不出这种懦夫行为。对了,怕什麽?当年走得鬼祟,不是怕什麽,而是省得大费周章地向大家说谎,是以找了个借口出外後,再也没回去他跟赵阡陌住的地方。五年前都无所顾忌了,何况是五年後?这次就跟小菲好好聚一次,好聚好散,以後再挥手拜拜,无後顾之忧,而且小菲虽然有点爱管闲事——跟以前的传知书一样——却远远算不上讨人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