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寫一封信給妳 — 寫一封信給妳 28

写一封信给你28

28

「当一个艺人,所有不能干的事情,你现在全都做了。」小筝拍拍我肩膀,趁着艺晴去洗手间,她说:「恭喜你,你应该是本年度最有种的艺人了。」

我耸个肩,不置可否,告诉小筝,反正现在连自己还算不算是个艺人都很难讲,如果从眼下开始,就必须小心翼翼,去维持那些根本没有必要存在的形象,我觉得太过多虑,而且也显得矫情。明明自己就不是那样的人,也不在那样的状态下,为什麽非得去过那样的日子?

「你真的被丑猫那些人带坏了。」她摇头。

「我不是你,没有担心什麽的必要,」我喝了一口早餐附赠的奶茶,嘿嘿一笑,「要让我选择的话,与其装神弄鬼过日子,我宁可好好地陪我女朋友,陪她过一个愉快的寒假。」

「虽然你们这段故事的来龙去脉,我已经听丑猫说过几百遍,但还是有一点,非得问你本人不可。到底为什麽,你会喜欢她?」有些不解,小筝说:「她能做的,别的女人应该也可以为你做吧?总不会是因为她家有钱,你才看上她吧?」

「问题就在这里。」我点头,说:「扣除赞助活动的那件事之外,其他的一切,那些她所为我付出的,别的女人当然也做得到,但问题是,没有别的女人愿意这样做,只有她肯而已。至於家里有钱的这件事,放心,他们那是家族企业,她老爸的公司现在再有钱,将来也是一大家族的人去分财产,不会全都落到她一个人手上,而我也不想嫁进豪门,去当一个小女婿。」

「所以你真的喜欢她?」

「我想是的。」我点点头,把搁在桌面上的笔记本推过去,调侃着说:「来吧,新一代的偶像歌手,该你表现了。」

这是很忙碌的一天,在捷运站接了艺晴之後,我们先转往东区,原本一向是我跟小筝,很简单的早餐聚会,但因为今天艺晴的加入,显得有些不同。她也不是只为了认识我的朋友而来,更重要的任务,是她受了班上同学所托,要来跟星途正旺的小筝索取签名。

即使已经入冬,天气却依旧炎热,丝毫没有冷的感觉,早餐之约一结束,其实已经将近中午,答应了这个寒假要尽量把时间多留给她,所以艺晴非常理所当然,紧紧跟在我的旁边不说,一遇到这种不必练团也没有表演的日子,她立刻提出要逛街的主意,只不过在逛街之前,我们还有一个地方要跑。

「坦白讲,这公司非常小,既没资源也没钱,要想搞什麽大事业,只怕不但能力不足,而且很快就会被那些国际集团给吞并了。」翘着脚,旋转着手里的一支笔,比我还不修边幅的总监大哥,他披头散发,连衬衫的钮扣也没完全扣上,一脸自嘲地说:「就连我这个总监也得帮忙打杂,你就知道这公司是什麽狗屁规模,要不是咱们这位老板是我旧同事兼老搭档,我就算再怎麽想不开,也不会答应来这儿上班。」

「至少有点薪水可以领吧?」我也忍不住笑。

「薪水是还不至於发不出来,但问题是谁也不晓得它能发到什麽时候。」同样笑着,他说:「简单地说,你如果想要飞黄腾达,去找徐老师的制作班底,可能会比较快一点。要捧红一个歌手,这件事在敝公司恐怕颇有难度,但我是觉得,如果你真的很想把自己的音乐做好,这方面我们倒还可以谈谈。」

「所以我今天才会坐在这里。」於是我点点头。

美其名是制作总监,但事实上这公司算算大概也不过七八个人而已,几乎所有的工作全都外包,而主要的负责人之一,就是我眼前的这一位,还有他所谓的「老板」等几个人。他们原本也是玩乐团出身,算得上是八零年代末期,台湾地下乐团出道的先驱,只是没凑上当时流行音乐的市场,所以鲜为人知。没想到若干年後,这些人摇身一变,居然搞起了一家小型唱片公司,因为都是类似的背景,走的是桀傲不驯的风格,他不怎麽讲究派头,当然我也没有过於谦卑恭谨的必要。

「很好,」果然对了他的胃口,也不跟我罗嗦,总监只说了一句我最想听到的重点:「欢迎你加入。」

那是个很愉快的小型会议,他不喜欢「总监」这个职称,因此我跟着几个公司职员,一起称呼他「佑哥」。把目前公司的营运方式与内容稍微做了介绍,也谈及了他对我们这个乐团的想法,可能因为规模太小,难与其他国际性的音乐公司相比,他希望我们能将乐团的经纪约也一并签给他,诸事都由他们来安排与经营,这些我基本上都没有太大意见,唯一的坚持,就是要以乐团为单位,不能只以其中某几个团员来包装。

「你是个讲义气的人。」他点点头,听出了我的意思。

「谢谢。」

大致聊完後,我本来带着合约意向书,已经准备离开。陪我走到办公室外面,小会客区的圆桌边,艺晴正在那里认真研究着手上的东西,那是我原本今天带出来,心想也许用得到,可以给佑哥瞧瞧,但後来决定又作罢的音乐谱纸,毕竟才第一次见面,也不知道谈不谈得来,好像没有把作品贸然给别人看的必要。

「唷,你一定是那位後来决定不走了,要留下来让男主唱喜欢的女主角吧?」打趣着说,一点也不介意我让女友陪同到来,佑哥当时人也在音乐祭的现场,我在舞台上说了什麽话,他早就一清二楚。一见到公司主管,艺晴也赶紧站起来,礼貌地点头招呼。

「也不管我们介不介意,第一次见面就把马子带来,是想让我们难做吗?至於你──」忽然轻轻敲了我一拳,佑哥笑着,又转头对艺晴说:「跟乐团主唱谈恋爱,乍听之下固然是很屌的一件事,但你都没想过吗,这种人口袋里没钱、生活能力趋近於零,满脑子只有不切实际的梦想,玩乐团的喔,十个有八个啦,有钱就只想买乐器,根本不会花在女人身上,他们看起来像个汉子,但其实比包尿布的小孩成熟不到哪里去,你干嘛跟他在一起?」

「因为我相信,人活着,总要找到一件值得自己拚了命也要去守护的物事,这样活着才有价值。」先是愣了一下,艺晴随即露出笑容,回答了一个很玄的答案。

「他可不会买衣服给你喔!」佑哥大笑。

「我会买给我自己,也顺便帮他买好。」她笑着。

「难看死了,去换掉。」我不知道一般的男生,大概都是怎麽陪女友购物的,然而既然都陪着来了,总不能站在路边老是滑手机吧?确实如佑哥所说,我不是那种手头宽裕到可以帮女孩子付帐买衣服的有钱人,但就算皮夹又扁又瘦,却没影响我的审美眼光。

我守在试衣间外等了等,仔细观察每一家服饰店的装潢,也观察他们卖的品项,发现原来同一个商圈所卖的东西,竟是这麽大同小异,分明是前几家才看到过的款式,後面居然陆续又再出现好几次,而更怪的是,女生们竟能丝毫不介意这种高度重复性,她们照样可以看得津津有味。等艺晴打开门,在我面前转了一圈,这件蓝绿色的洋装,我这一路走来,起码已经看过两次以上,当下摇头,叫她换掉。

「那这个呢?」隔了半晌,她又开门,现在身上穿着的,是一件鹅黄色的连身裙。

「为什麽你老是挑些会让皮肤显黑的颜色?」我依旧皱眉头,最後趁着她继续换装时,走到排列有序的衣架前,乾脆自己帮她挑了起来。

本来以为像她这样经济宽裕的女生,应该会选择百货公司之类的地方购物,然而我显然是看走眼了,艺晴对那些昂贵的东西根本没有兴趣,比起有冷气可吹的诱惑,她更喜欢这种沿街瞎逛,逐一杀价的乐趣。

「要不要擦汗?」虽然两条腿还不酸,但走着走着,我已经满头大汗,艺晴伸手从包包里拿出一包面纸,但我摇头,反正擦了也没用,汗水还会照样继续流。

「不然你要湿纸巾也可以,湿的,凉快点。」跟着她又拿出另外一包,不过我也依旧摇头。

「肚子会饿吗?我有帮你准备两颗蛋黄酥喔!」当几个装了新衣服的塑胶袋都让我提在手上时,她很贴心要帮我拆甜点包装纸,吓得我赶紧再摇头,汗流浃背,都快渴死的当下,谁还想吃蛋黄酥呀!

「不然你吃个糖果吧,好吗?」把蛋黄酥塞回包包里,这次她掏出来的是一包葡萄软糖,顺便还有一瓶早就不冰的养乐多。

「你到底在那个包包里面装了多少东西!」我咋舌。

「还有护唇膏、小镜子、化妆包、手机、行动电源、笔记本跟两支笔,嗯,这个是环保筷,我还帮你也准备了一双,另外还有绑头发的橡皮筋跟小发夹,跟几个备用的小塑胶袋。」她很认真地低头,真的翻起包包,还拿出个怪东西来,「噢,对了,如果你忽然想喝啤酒的话,我还帮你带了开瓶器。」

「我的天哪……」

-待续-

最美的生活,不是锦衣玉食,而是我们总想着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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