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誰偷走了我的初吻? — 第十四章 前無財路,後有債主

经过刚才的一吻,我料定跟洪妙娜已迈向了另一个阶段,便满怀自信地安睡。但我甫瞌上双目,便收到洪妙娜的电话,莫非她是太挂念我,想跟我秉烛长谈?

「喂……」

「周星海,你竟敢骗我!」洪妙娜的声音震耳欲聋。

「你、你在说什麽啊?」我紧张地从床上挣扎起来。

「你不是说我们接吻之後,我就不会发这个梦吗?怎麽昨晚我仍是造相同的梦?」

「哎呀!今天才亲了一下,怎麽那麽快见效?你就放点耐性吧!」连我也觉得自己是那些骗人性交转运的神棍。

「我、我不管!既然你无法替我驱除恶梦,那我们便没需要再见面!」洪妙娜狠狠地挂线。

人家说「一夜夫妻百夜恩」,还以为她会念在我们接过吻份上,对我仍有少许留恋,想不到那麽随便就恩断义绝。唉!女人真是善变。

可幸的是,洪妙娜没有追讨在我身上花的洗费,不然我的欠债又会百上加斤。

少了一份重要的收入来源固然可惜,但最要紧的是我还未回收她的超能力,而且我可不认为自己再有接近她的机会,那即是说唯一的希望已经断掉,我已陷入了无计可施的困局!

我应该怎麽办?为何最後的目标偏偏是那麽高不可攀的女人?我不甘心!我不服气!我不能就此放弃!

我尝试不断发讯息给洪妙娜,恳求她再给我一次机会,可是换来的只是被列入联络人黑名单。

我亦尝试在她的住址附近徘徊,待她出外或回家时便立即截住她,向她三跪九叩、苦苦哀求,可惜她还是不为所动,还把我骂得狗血淋头,後来索性每次外出也让司机驾车接送,不再让我有接触她的机会。

我经历了人生最大的低潮,感觉就像你发现了一个藏有大量黄金的保险柜,却又不小心把锁匙弄掉了,只能每天望着它,幻想着开启後的美好将来,然後轻轻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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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在再没心情去做兼职,反正辛辛苦苦赚了几块钱,都要全用来付债务利息。反倒把这些时间花在天台颓废地呷啤酒,希望忘掉心中的苦恼,也希望父母再次从天而降,助我脱离险境。可是,天空如被我灰溜溜的心情感染,别说太空船,连大一点的星斗也没有飘过。

难道命中注定当一世穷鬼,受尽强权劳役欺凌?

「你有什麽烦恼吗?」

一道声音从後传来,莫非?

我抱着满心希望回头,看清楚来者後刹时大感失望,晦气地道:「原来是你。」

「你不想见到我吗?」阿强走过来,一手抢过我手上的啤酒扔掉。

「你干嘛?」

「这应该是我问你才对,以前的你充满雄心壮志、天天努力向上,怎麽现在自暴自弃?」

「你不会明白的。」

「我不明白!我当然不明白!我就是不明白你们这些男人,为何明知那些女人没放你在心上,还要对她死心塌地?」

「原来你什麽也知道了……」

「我知道!我一早就知道了!自从你在孤儿院回来那天就怪怪的,一整天不知跑到哪里去,一时说有钱搬新家,一时说缺钱。所以,有一次我就跟踪了你,发现你陪一名少女逛名店,你知不知道当我见到你像奴隶般受她的气、为了她花光了钱而出现财困,我的心有多痛吗?」阿强说着的同时,双眼竟然泛起了红圈。

我从未见过他如此激动,只好说:「阿强,其实我没在她身上花上一分一毫,反而陪她逛街还有钱赚,你也别在金钱上生气了。」

「我不是为金钱生气,我是为了你生气啊!生气你只顾去陪其他女孩,生气你把我独个儿留在家中。」

「阿强,我知道你是一个很怕沉闷的人,但人长大了总要谈恋爱,大不了我下次带你一起去泡妞。」

阿强眼盈盈地看着我:「星海,我们相识了十八年,一起住了六年,难道你真的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我喜欢你吗?」

我脸色铁青起来,颤声道:「阿强,你、你、你在开玩笑吧!你和我都是男人来、来、来的,你怎会喜欢我?」

「男人就不可以喜欢男人吗?你跟我朝夕相对,也看不出我的性取向吗?」

阿强的言行举止的而且确有点女性化,但我可料不到原来他心中有一座「断背山」!

我的脑海不由忆起和阿强相处的画面,他曾经跟我一起更衣,他曾经跟我同睡一床、他曾经跟我在运动後喝同一樽水。妈的!原来我被他占了那麽多年便宜!

「星海,其实我一直想把这个秘密藏在心中,我不奢望可以得到你的爱,只要可以跟你永远在一起便够了。只是,当我知道你跟其他女人交往之後,我的醋意便一发不可收拾了。」阿强说着的同时踏前几步,吓得我连忙後退。

冷静点!现在阿强又不是打算鸡奸我,我们还有转弯的余地,虽然我自知没可能接受他,但亦不想失去他这个好友,便说:「其实我既不英俊,又不细心,而且有点笨,你又何必喜欢我呢?」

「我也不知道,只不过自从小时候吻过你之後,我的心就一直有你了。」

「你吻过我?你什麽时候吻过我?」

「你不记得吗?六岁那年,赵姑娘为我们办了个生日会,我见有几个女孩吻你一下,就仿傚她们了。想不到……」

哎呀!我太冒失了,一直以为吻过我的必然是女孩,万万没想到阿强也有参一脚,即是说阿强也有机会夺去我的超能力,如果是真的话,那麽先前跟洪妙娜接吻却没有夺回超能力,也得到合理解释了。

问题就来了,阿强自然乐意跟我再接吻,不会再有洪妙娜那种心有不甘的问题,但我真的能吻下去吗?虽然我连王小芬、朱艳丽这些丑女也吻过了,但要跟他这个大男人热烈地拥吻,难度未免太高了吧!这种BL情节光是幻想已有够恶心了。

但是,只要捱过这一关,夺回最後的超能力,那一切的难题就会迎刃而解,一直以来的努力和忍辱负重也总算有成果。周星海,你就当做了一场恶梦吧!

我强迫自己直视着含情脉脉的阿强,踌躇了好一会,终是咬牙说道:「阿强,其实我觉得……我们可以尝试发展一下……」

「真的吗?」阿强双眼发亮。

「嗯……我可以跟你接吻吗?」

「那……」阿强搔着头,害羞地说:「那又好像太急了。」

「不急!一点也不急!其实……其实我早就跟你接吻了。」

天啊!我究竟在说什麽?

但见阿强愣住了半刻,柔声道:「那好吧!」嘟起了小嘴。

我好不容易郁动颤抖的身子,缓缓靠近阿强。

平时看见阿强古铜色的皮肤、鲜明的肌肉、深刻的轮廓,我倒是有几分艳羡,但现在我除了恶心之外,脑海已没有别的感觉。那淡淡且有纹理的嘴唇,如一条寄生在人体上、随时会扑出来咬人的蛆虫,光是看着,已令我的舌头生出反胃的感觉,更遑论跟它触碰。

我唯有闭上眼睛,勉强控制着扭在一团的脸庞,强迫自己继续前进,而阿强的体味逐渐扑向我的鼻息。

不行!我实在吻不下去!

我终是悬崖勒马,夺门而去。

常言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但我承认,自己确实不是当人上人的材料。

丑女、「猪扒」、Tomboy,虽然是有点难咽下,但毕竟是一个女人,但对着一个铁铮铮的硬汉,我实在无法忍受这个人生的污点。更何况,阿强是我的挚友,总不能待他如其他人一样,夺回超能力後便甩掉他、永不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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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在不知怎样面对阿强,只得暂以廿四小时营业的快餐店作容身之所。第二天醒来,就随便到附近的公众厕所梳洗,然後上学去。

洪妙娜仍是对我毫不理睬,其他同学亦跟我素无交情,现在的我可说孤立无援。不!其实我还有梁嘉晴这个朋友,她一定会竭尽所能帮我。不过,她上次已经借了五万元给我,又当住她哥哥承诺不再找她,我又怎好意思令她再添麻烦呢?

话虽如此,我还是抱着一丝期待梁嘉晴主动来找我。我还故意在显眼的地方吃午饭,好让她容易发现我,但我不时环顾四周,看得连眼睛也痛了,也未见她的踪影。

莫非她今次没有上学?还是畏惧她的哥哥,不敢再来见我?还是怕我再找她帮忙,徒添麻烦呢?唉!周星海,你又不是人家的男朋友,又有什麽资格要求人随传随到?

放学後,我独个儿在街上流连,仍然为金钱苦恼。突然,我看到一对熟悉的少女挽着手走着,更跟我碰个正面。

「小芬、艳丽。」我本能地向她们打呼吸,但见她们脸色一沉,对我毫不理睁,绕过我而去。朱艳丽更乘机重重的踏了我的脚一下,教我隐隐生痛,尽管在王小芬的拉扯下仍向我高举中指、说秽语。

唉!她们那麽恨我,自然没可能援助我这个负心汉。不过,她们能因为我而重拾旧好,亦算是一种令人欣慰的事。

我唯有再次回到快餐店,身上的银包仅剩下百余元,只吃这些廉价的食品尚可维持数天,洗衣、洗澡到附近的公共设施进行亦未尝不可。

但是,我真的要继续这种颠沛流离的非人生活吗?也许从一开始我就是错了,如果我一早听阿强说脚踏实地,不去不惜一切夺回我的超能力,就不会众叛亲离,落得如此狼狈的田地。

不如回家跟阿强说清楚事情吧!他应该会念在这麽多年朋友份上,相信和谅解我的。

此时,电视机正播放着娱乐新闻,两名女主播正在旁述一个昨晚举行的名流派对。

「昨晚的名流派对可说是阵容鼎盛,除了多有间上市公司的创办人和其子女,更邀请到多位演红星到场献唱。」

「而据我所知,当中有不少富二代更一向是传媒和大众的焦点。」

镜头一转,只见身穿盛装、穿金戴银的洪妙娜正在接受记者的访问。

「近日有人拍到你和一位男性朋友单独出游,是不是好事将近呢?」记者说罢,便把麦克风递给洪妙娜。

洪妙娜摆出一副浮夸的错愕表情,道:「噢!那位其实只是我一个普通朋友,不是大家猜想这种关系。」

「那你觉得跟那位『朋友』有无可能发展呢?」

「Well,我目前想把时间集中在学业上,感情这方面还是随缘吧!」

洪妙娜全程挂着亲切笑容,语气极为温和,跟平时的她判若两人。果然,每个有钱人尽管平时骄纵狂傲,到了公众场所总会为了名声装出虚伪的一面。

「随缘?简直荒谬。」一名食客忽地不屑说。

「这些公众人物都是答这些公式答案吧!」他身边的朋友说。

「你有所不知了,我以前曾经在洪家当司机,这个洪妙娜可是十分滥情,平均一、两个星期就换伴侣,有时候更同一段时期跟几个男生交往,不过大部份对象都只配被她劳役,占不了什麽便宜。」

「那个洪妙娜长得美丽且富有,当然很多裙下之臣甘愿服侍她。」

「富有?若不是她走狗屎运被洪金银领养,她要过这种生活还不知要跟老板睡多少次。」

「咦?我听八卦杂志说,那个洪妙娜是被收养的,原来是真的吗?」

「那当然是真,她本名叫思思,是洪氏夫妇在大屿山一间孤儿院收养的。她还真是绝情,迁入豪门之後立即跟以前的朋友断绝来往了。」

大屿山孤儿院?不是西贡吗?那即是说洪妙娜根本不是我的儿时玩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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