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很无耻的人,不知道为什麽身边人却总是对我称赞有嘉。比如我父母、我姨婆,会在外人面前赞我顾家,有交带,说我虽称不上事业有成,但肯捱肯搏。我同居人有次带上我跟他新认识的一群朋友食饭,他说我是他最要好最特别的朋友,又在别人面前跟我勾肩搭背,到了第二日他上班,他的同事跟他说:「昨天你那朋友跟你真要好。」我同居人便答:「其实我跟他一起住。」当他回家跟我说了这一切,我很冷静:「所以你变相出柜了吗?」我同居人上前轻轻抱着我,用他的手臂在我身边围上一道不松不紧的篱笆,他笑得灿烂、乾净,一句话也没说。我心内受到百般震荡:我见过他很多种不同的笑,嗤笑、冷笑、假笑、疲累的微笑,都未见过他笑容里包含着一种年轻人特有的朝气与希望,像是黑暗中一道曙光,脆弱而又那麽义无反顾地劈下去坚硬硕大如岩石的黑暗里。
我每次听到他人赞我,内心就有股搬不走的压力,每吸一口气,都感到胸口下那一块突兀的东西,於是我的呼吸变得愈来愈急促。那些不应放在我身上的赞美使我心虚,我从来不是那麽好的一个人。
我出去工作,只是很现实地想,我又没能力读上去,又刚好有手有脚有力气,就去找点钱,让我妹妹实现我父母的梦想——升大学。我只要满足我家人的一切要求,就能平安无事处在家里,不用心烦,也不会被任何人指责——这一切只是为了我个人心安理得,与什麽为人设想、孝顺顾家的伟大精神毫无关系。
我最怕别人赞我、将一顶顶不符合我原意的大帽子扣到我头上,然後拖着我沉重的身体,游街示众,让人从大老远处便看见我头上的高帽,纷纷说「他真是个好人」、「他真是个乖仔」。
我想做一只小鸟,有事就飞到天空。小鸟又无法久留於同一处地方,如此,不能让任何地方的人熟悉自己。走得潇洒,来去无踪,不牵涉入任何关系里。
又没有名字。
我同居人的朋友很快接受了我同居人是Gay的事。这年代的人习惯了同时拥有不同身份或性别,有时男人宁可当个女人,有时女人必须自我武装成男人,有时乐於做个不男不女的东西,就可以某些时候做女人,某些时候又做男人。更多选择。同志是个愈来愈普通的身份。假如我读书的年代就能有这麽开放的社会,说不定我会跟我曾经的挚友讲:我一不喜欢可乐糖,二不喜欢你识女仔。
我同居人跟他朋友讲过,我当初如何为他付出、如何改变他的人生、如何将他的人生导回正轨。我一直想跟他说:这一切并不是那麽伟大的事,而我只是个优柔寡断、时常心软的人。我同居人有次带了我上他老家食饭,他特地挑了他父亲不在家的时候带我上去。他母亲是个风韵犹存的妇人,一见到我同居人便双目含泪,拥着这个长高了许多、壮实了许多、开始由少年变成年青男人的儿子,我清晰地见到妇人的眼泪本来都是黄豆般圆润的,一遇上嘴角两边长而深的法令纹,便成了两条极幼的支流,一直流下去,湿润了她儿子的前襟。
我同居人在进门之前冷漠地说:「我带你返来,是要告诉他们:同志也有真感情、也有幸福,也能稳定。我的选择既非不正常也非变态,我只是选择一条会让自己快乐的道路。」可是,我同居人一拥着他母亲,原本黑白分明的大眼用力眨了好几下,眼白由白色变成粉红,咬紧牙关,瞪大双眼到几乎眼珠也要凸出来的地步,我同居人还是不肯让他自己掉眼泪。
因为他说,他快乐,快乐不应该哭。他说,他无错,从来无做错,不必为用眼泪去赎罪。
我不知道我同居人在见到他母亲那刻,心里有何想法,我所能见到的,只是他眼白里的红筋。
他母亲用一种看着可疑人物的眼光盯着我,我同居人拉着我的手,说:「如果没有他,我不会回来见你。是他让你今天见到我。」
接着,他母亲用一种极复杂的目光凝视着我。我趁我同居人没注意时,微侧开脸、望着铺了浅灰色菱形砖的地板,生硬地避开她的目光。活到这个年岁的妇人最是心水清,我自觉没可能通过她眼睛的考验。她若是望见我双眼,必然看出我没有我同居人眼里炽热的感情。我只是一块湿了的黑炭,无论是多热烈的火都不能使我发热。妙想天开,常常用各种方式试图燃烧自己,好为他人的生命带来一把鲜艳的火焰。当我发觉无论怎努力、也烧不起来时,我就用一层层报纸将自己封得严密,再在报纸外点一把火,外人看了,便以为我在为他们发热、我在为他们燃烧,却不知我内在仍是一块湿炭。
我怕我同居人过早知道这个事实後,会毅然放弃他刚刚选择的这条路。我不知他行这条路是好或坏,我只看见肤浅的证据:他笑多了;他每月赚的钱多了;他住的地方大了;家俱多了;他吃得比以前好了;他身边的朋友多了;他不再帮人带货了。我看不到任何理由让他放弃这条刚刚选择的路。
我深知自己这样做,很自私。我无疑帮他选择了一条我认为他应该要行的路——我所用的手段是欺骗他的感情,令他相信我爱着他,所以他亦要为我改变。我很怕,有一天他知道我的想法後,会走回以前的旧路,并走得更歪更彻底。我在网吧见到过许许多多像我同居人那样的人,他们迷失於廉价的性爱、狂喜的毒海、刺激的赌海,不能自拔,只有死亡让他们解脱。我对那些人没有责任,看着他们变成那样,心里只有淡淡的无奈,可若我同居人走上那种路,我心里便不只有淡然的无奈。
不知道我这种想法是否基於所谓爱情。但我同居人说是,我就姑且让他这样相信。一种白色谎言。所以我不喜欢白色,就因我太清楚白色的虚伪,如我身上每一分每一寸皮肤,覆盖我底下艳红的血肉与白森森的骨头与油黄色的脂膏。
我同居人的母亲双手捧着一碗汤,放在我面前,留我在她那处食了一餐午饭。我对那碗汤的样子有很深印象,那像一碗稀释了的泥浆,用匙羹一搅底,便浮上许多豆泥。有一种缺乏味精的清淡。玻璃碗口崩了一两个口,碗边写着「万寿无疆」。我之所以记得那麽清楚,是因为我盯着那碗汤的时间,比我看着我同居人跟他母亲的时间要多。
我常常在心里指责自己的无耻。我的无耻比他人的也许复杂一点。外界人视我为一个生生性性、脚踏实地甚至是忠於爱情、思想简单的肥仔,但我常常想别人知道我的无耻——有一种无耻的人不肯承认自己无耻,我比他们更低等,我想每个人指着我鼻子骂我无耻,使我心里安乐。可是我的心软使我无法坦然表达出我的无耻,我怕他们知道真相後会失落、会委屈。所以我一直既想无耻,又怕被人知。
後来,在这一日,我廿三岁的生日里,我误打误撞实现了我长久以来的愿望——
一次过让全世界的人看清楚我的无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