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暖夏 — 暖夏 12

暖夏12

12

在那边修车边谈天的当下,可美有一度很想把自己的际遇就这麽坦然地说了出来,但可惜她最後还是缺少一份勇气,蹲在刘吉人旁边,看他不怎麽熟练的手法拆装车子零件检修时,可美回味起上一回看着王汉威检查车子时的心境,那明明也不过才短短几天之前,但怎麽感觉却好像很久以前的事了?这两三天来,住在刘吉人他家,因为没付伙食与住宿费,可美很努力地想帮忙做好每件事,但其实在菜园子里,她能帮得上的忙毕竟有限,那些在田里熟练工作的都是别人的手脚,大家也不敢让这位小天使过度劳累;一下了工,刘家就那麽丁点大,除了洗洗自己的衣服,帮忙扫扫门口之外,她还有什麽活好做?

「对了,你们这里的人是不是都不锁门的?」想到早上的门没锁,她问。

「不一定呀,想锁就锁,不想锁就不锁罗。」刘吉人耸肩。

「难道你们都不怕有小偷吗?」

「我们还有什麽好让人家偷的?」刘吉人反而笑了起来,自嘲地说:「就拿我家来说好了,谁要来偷?能偷什麽?难道要去偷我妈的杂货店,把罐头跟啤酒都搬走吗?」

「这是个好主意,搞不好我明天就去偷了。」可美点头,但是刘吉人煞有其事地看了她一眼,却摇头,说:「我看没办法,你眼里没有那种小偷会有的精光闪烁,像你这种人如果想偷东西,我看大概还没动手就先败露失风了。」

「小偷眼里还会有光吗?」

「我们这里最多的小偷就是猴子,猴子半夜里来厨房偷东西时,眼里就有光。」刘吉人很认真地说,却逗得可美笑了出来。一边笑,她也一边想,偷东西的人眼里会有光,那偷心的人呢?偷情的人呢?前男友眼里有光吗?好像没有的样子。

「你其实是因为失恋,所以才会出来旅行的,对吧?」刘吉人话题一转,忽然一个怪问,让可美愣了一下。

「你怎麽知道?」

「猜的。」又耸肩,刘吉人说这种时节,山上没有枫叶或雪景好看,通常也不会有单身女子一个人来旅行,所以这一点也不难猜。在可美的思绪还缠绕成一团时,刘吉人又说:「不过细节你可以不必现在说,因为你肯定也说不出口。」

「你又知道我说不出口了?」可美逞强地笑了笑。

「因为你脸上就写着这麽一行字:我是逞强又爱面子的都市人。」刘吉人笑着说。

什麽都被一眼看穿,可美只能苦笑,她品评着自己的心情,思索着是否该将这些失恋失意的遭遇对着认识还不到几天的人说出口,然而刘吉人根本没察觉到她脑海里的千回百转,反而很大方地说起自己当初结束台北的工作要回部落时的心情。

「一想到台北,噢,那可真是让人又爱又恨的地方哪!你知道吗,有一段时间,我心里可真的很慌哪,到底该不该辞职离开呢?离开部落那麽多年,早就习惯都市里的生活,不管食衣住行,什麽都讲求便利性跟效率,打个最简单的比方,光是晚上处理完一件工作,想吃点宵夜、喝杯啤酒,台北哪里没有便利商店?随便也能张罗到一点食物,那回部落呢?回部落以後怎麽办?不就还好我妈开了杂货店,至少还能偷偷她货架上的罐头跟零食,也可以打开冰箱偷拿两瓶啤酒,但除了这个之外呢?如果我想约几个朋友去唱歌,那怎麽办?如果我心情很好想去看场电影,那怎麽办?或者忽然很想去逛个街,买买东西,那又怎麽办?」刘吉人拆下了火星塞,看来看去,根本瞧不出个所以然,於是他又装了回去,跟着再拆开几个零件,似乎也没发现什麽异状,倒是嘴里继续说着:「不过这些都还好,那时候最大的考量毕竟还是女朋友,我曾经带女朋友回部落来住过两天,她差点就崩溃了。」

「崩溃?」

「不习惯部落的生活嘛,就这麽简单而已。」刘吉人笑着说:「而且我妈,我叔叔他们也都不喜欢她,都说小女生手无缚鸡之力,一点农家的事情也做不来,娶回来一点帮助都没有。他们也不想想,其实人家也未必愿意来呢,闹到最後没办法了,当然就只好分手。她继续留在台北当现代人,而我则回部落来。」

「就这样分手不嫌可惜吗?你也未必就一定会一辈子留在部落里不是?」

「话是这麽说没错,对我而言,部落也好、都市也好,其实只要找到了适合的生存态度,就都能够过得随心所欲,但问题是我可以两边换来换去,我的女朋友却没办法接受呀,对吧?不说别的,光是在这山上,你说那种都市里娇生惯养的小女生能怎麽讨生活?」说着,他忽然看看可美,说:「对了,像你这样的水准可就很不错,能下田去割菜,这就已经取得留在部落里的资格了。」

可美差点没笑出来,她知道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割了两天菜就全身酸痛,这算什麽能吃苦的?正想回嘴,旁边忽然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带着浓厚的原住民口音,说了一句:「她有没有资格留下来,是你能说了算吗?」

那当下不但可美一惊,连刘吉人也错愕不已,两人一起回头,只见一个满头白发,黝黑的肤色,脸上有严肃刚毅的线条,眼神十分锐利,衣着不像其他人那麽轻便简单,这个一件洁白衬衫该扣上的扣子全都扣好、皮鞋也擦得纤尘不染的矮小老人,手拄拐杖,站在不远的地方,正严厉地看着他们。刘吉人连忙站起来,躬身行礼时并不忘介绍,他小声地告诉可美,眼前的老人就是村长,同时也是货真价实的部落头目,然後即忙又对老人说:「叔叔,这位是我朋友,她叫可美。」

「来了几天了是吧?住得还习惯吗?」老人脸上几乎没有表情变化,两条法令纹就像深刻的斧凿痕迹,让人望之生怯。可美小心翼翼地点头回答。

「你知道早期的原住民又分为高山族跟平埔族吗?」村长缓步走了过来,虽然看来不过一百六十公分左右的身高,但在可美眼里却彷佛看见一个巨人似的,他沉着声音,说:「平埔族几乎已经都消失了,他们失去了自己的传统与文化,不管什麽民族,只要失去了这两样东西,就跟灭亡没有差别了,你懂吗?」

可美点点头,关於平埔族的历史,其实她一知半解,但反正站在别人的地盘上,附和几下总是对的。村长「嗯」了一声,又问刘吉人:「那你懂不懂?」

「懂!」中气十足,刘吉人像个小学生在回答老师的问题般,昂首大声回答。

「我们赛德克人以前一直被归类在泰雅里头,花了好久的时间去争取,最後才终於正名成功,现在在南投,光是原住民就有好几个族群,而赛德克人可以说是最少的。」村长看看可美,又看看刘吉人,甚至也看了几眼那辆机车,又说:「但是我们会害怕自己民族里的文化跟传统被消灭吗?我们一点也不怕。」缓缓摇头,他说:「要想避免自己的部落里,那些美好的传统与文化被消灭,最好的办法,就是恢复我们赛德克人早年优良的习俗,」看着可美,他沉沉地说:「把那些擅闯我们部落的异族人的脑袋都割下来。」

「出……出草?现在的法律是禁止……禁止出草的吧?」可美没想到村子里最能象徵现代国家行政规划、由民主制度选举出来的村长,居然会说出这种话来,她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没办法,但这是没办法当中,唯一而且是最好的办法。」坚决地摇头,村长走了几步,绕到可美的背後,但眼光一直在她身上打量着。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来到这里三天,遇到的每个人都非常亲切和蔼,惟独就这个村长竟是一心想杀人的样子,这让可美感到无比畏惧,同时也不免暗暗讷罕,前两天跟着大家去割菜,都遇到村长的儿子,那个绰号叫烧饼的捣蛋鬼,怎麽父子俩差这麽多呢?

「在台湾,拥有最多古老传说与神秘色彩的民族就是原住民,你知道吗?」隔了半晌,已经看得可美全身发毛後,村长又说:「就拿出草这件事来说吧,出草的理由有很多种,有时候是为了告慰祖灵,有时候是为了证明男人的勇敢,甚至有时候是成年礼的象徵,一个男人要是从来没有出草的经验,那他就没有结婚娶妻的资格。」说着,村长居然瞄了刘吉人一眼,说:「有些不懂事的小孩以为跑到都市去,没有别人看见,就可以在都市乱搞男女关系,这就是很不成熟的行为。」可美强忍着不敢笑出来,偷偷看了刘吉人一眼,而刘吉人则露出了尴尬的一笑,耸了耸肩。

「在基督教跟天主教传进部落以前,我们相信天地间所有万物都有神,尤其是祖灵的存在。祖灵的定律规范着我们所有的言行,原住民对於祖灵的信仰是超越一切的,没有任何人可以违背,这不仅只是法律层面的约束,更是道德面的标准。打个比方说,我们赛德克人非常重视婚姻关系,没有结婚前,男女是绝对不能私通的,而这个规范刚好跟基督教的教义一样。有些不守规矩的年轻人就是待在部落里却没办法遵守这样的规矩,所以只好跑到都市去鬼混,这种行为实在太不应该、太堕落了。」村长滔滔不绝地说着,而且每说完一段,眼神总要瞟到刘吉人的身上去,让可美忍不住又想笑出来,总感觉这一番话老是带着刺,指桑骂槐地针对着刘吉人。

「至於你,你叫做夏可美是吧?」村长这时候将视线移回来,又打量了可美几眼,说道:「在原住民的习俗中,我们通常是不怎麽欢迎外人的,因为这些什麽都不懂的外地人,很可能在各种行为上对祖灵不敬,结果反而给我们部落带来了伤害。打个比方说,前几天一直都在下雨,可是你一来忽然就出太阳了。」

「出太阳是好事吧?高丽菜园不是要好天气才能收割吗?」可美疑惑。

「那万一这太阳出来了就不肯走了怎麽办?」村长说:「还有,我今天早上一醒来就听到祖灵鸟的啼叫声,非常急躁而且尖锐,这表示部落里一定会发生什麽不吉祥的事,你知道祖灵鸟吗?」

「我知道。」刘吉人不明白村长怎麽会忽然说出这些话来,他抢着点头,还在可美耳边小说地说:「就是绣眼画眉鸟啦,那是我们赛德克族的祖灵鸟。」可美似懂非懂地点头,但还来不及表达她对这些迷信的抗议,只听得村长又说:「你看,现在就犯了禁忌了,部落里的男人是不能触摸女人的器具的,而刘吉人这个坏孩子居然在摸你的机车;现在是收获的季节,按理说我们不能和任何部落以外的人往来或接触,结果呢?你不但来到这里,还踩进了我们的田里。」

可美只觉得啼笑皆非,真想大声斥责这个无法理喻的老人,他是村长哪!这里是一个村子,是由中央政府划分行政区後,逐步推展枝微细节,属於中华民国政府当中几乎最末等级的行政管理单位呀,这样一位由中央政府体系管辖,又经由现代民主制度所遴选出来的基层政治人物,怎麽说出来的会是满嘴的荒唐话呢?而不只是可美,连刘吉人也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关於赛德克族的所有传统习俗,这些他从小耳濡目染,当然早已了然於胸,但现在是什麽时代了?大家虽然没有扬弃祖灵信仰,但真正影响着每个人精神层面的其实早已变成了基督教与天主教,怎麽村长这时候动辄都以祖灵信仰的观点来排外呢?

「这样说吧,夏小姐,你想留在这里继续做客吗?」过了半晌,村长「嗯哼」了两声,这才缓缓地问。

我想留下来吗?看着村长锐利得几乎能够透视人心的双眼,可美扪心自问,她其实可留可不留,会待上三天,纯粹只因为车子还修好,而她之所以加入村子里的农忙工作,一来希望能稍微出点力,只要大家早点忙完工作,就可以早点帮她解决机车的问题,二来这也是为了抵偿房租饭钱。至於她想不想留下来,这倒是一个从没考虑过的问题,以致於现在村长忽然问了,她也完全答不上来,而村长似乎没有真的很想等待一个答案,他只是转过了头,望着远远处那整片樱花树林,叹了一口长气,自顾自地说:「不管是留或走,反正祖灵都已经被触怒了,外地人当然可以贪生怕死,拍拍屁股就走,而我们呢?我们该怎麽办才好?这年头,连出草都被法律禁止了,我们还能拿什麽去安慰祖灵呢?」

「村长,你这话到底是什麽意思?」可美吞不下胸中这口气,踏上前一步开口就问。

「夏小姐,如果没什麽事的话,请你早点下山去吧,倘若喜欢附近的风景,你也可以到那些什麽清境农场啦、庐山温泉之类的地方去走走,但我们这个小部落,你最好就别再来了。」村长叹口气说:「不是我不欢迎你,事实上,如果你能遵循着我们的习俗,一切按照正常的规矩来,那麽我不但非常欢迎,也很乐意尽情招待你。但现在真的没办法了,这些不懂事的年轻人如此无知,他们对祖灵的概念何等薄弱,以致於竟然从头到尾都没人提醒过你,这是我这个当村长的教导无方,对不起我们的祖灵,以後我死了,不能走过彩虹桥,那也都是我罪有应得。但即使如此,在我还活着的时候,依然要想尽一切办法来补救,解除这个因你而起的祖灵之怒才行。」

「那你倒是说说,是该怎麽做才好?」觉得莫名奇妙,但也满肚子不高兴,可美还真想立刻背起行李,推也要推着机车下山,离开这个鬼地方算了,但如果这样就走了,那村长说的那些万一要是真的怎麽办?她只是很单纯地想出来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给自己转换一点心境,重新认识自己的人生而已,怎麽搞得好像误闯什麽古代神殿的三流探险家似的,还启动了一堆荒谬的神灵之诅咒?我夏可美是犯了什麽错吗?我只是机车坏在这个鬼地方,勉强住了一夜,然後半推半就地被找去帮忙收割了两天的高丽菜而已,这样难道也有罪吗?而自己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对他们那些八百年前的古老规矩根本不屑一顾,也完全搞不懂状况,但却得背上这种匪夷所思的罪名,这实在是一桩让人很难信服的委曲。她生气地说:「如果你要我赔偿什麽损失的话,尽管说出来好了,我赔给你们,赔完了我就滚,这样总可以了吧?」

「赔偿?祖灵的愤怒难到是可以用都市人那些污浊的价值观来衡量的吗?」村长似乎也生气了,他严厉地说:「夏小姐,请你放尊重点,不要侮辱了我们的部落。」

「不然我到底该怎麽办,你说呀!」可美的火气也不比他小。

「根据习俗,除了出草之外,就只剩下一个办法,我们要在部落中找到一个真正的勇士,让这个勇士凭着独自一人的勇气与胆量,去完成七件艰难的大事,完成之後,才能平息祖灵的愤怒。」说着,村长叹气,「这年头村子里的年轻人几乎都离开了,我们还能找得到一个这样的勇士吗?」

「不必装腔作势了,我知道你肚子里打什麽主意。」站在可美旁边的刘吉人满脸歉疚,本来已经要站出来承担责任了,但可美却没给他这个机会,手一拦,自己再踏前一步,挺起胸膛说:「我来。」

「你来?」村长问,口气里充满了轻蔑跟不信任。

「要做哪七件事?你一口气全都说出来也没关系,我马上去办,办完了就离开这里。」可美转头对刘吉人说:「这段时间就麻烦你帮我想办法把机车修好,好吗?」

「好。」村长哼了一声,说:「我既是村长,但同时也是头目,该做什麽事情也由我说了算。」

「说吧,第一件事是什麽,我洗耳恭听。」可美气极了,反而冷笑起来,她不相信这年头还能有什麽迷信的诅咒,反正台湾就这麽丁点大,只要口袋里有钱,只要手机还有电,她在这里办不了的,打通电话也总能找到人帮忙才对。

「我可以借你一辆机车,你现在沿着山路骑过去,中间会经过一棵大树,那棵树已经死掉了,只剩下粗壮的树干,非常好认。经过那棵树的时候别去碰它,那树上住着精灵,任何人碰到它都会招来恶运。」

「好,我会记得。」本能地想拿出笔记本来记下,但可美一摸自己斜背着的小包包,却想起来笔记本老早就丢了。

「过了那棵树之後,你继续往前走,是一段路况有点差的上坡,要小心可能有土石坍方,最近山上常下雨,路基很容易流失。经过那段上坡後,会有好长一段路都很蜿蜒,或许你们这种都市人会觉得风景很美,但是那可能是恶灵故意布下的陷阱,当你沉迷在美景之中时,搞不好就会失足掉进了深谷里。」

「放心,我不会被恶灵给迷惑的。」可美没好气地说。

「那就好。」村长点头,说:「等你翻过那座山,再经过一座吊桥,就会看到一个小部落。你到那个部落後,记得要遵守规定,别随便乱碰东西,现在是农忙季节,你已经在这里违反了一次规定,触怒了我们的祖灵,千万别连人家那边的规矩也给坏了。」

「好啦。」可美懒得听这些,她只想知道自己的第一个任务究竟是什麽,村长见她点头,才又说:「走进那个村子之後,留意你的右手边,会看到几座旧木雕,在那些木雕作品的旁边,会有一家不起眼的小店,你走进去後,找一个叫做花枝的女人,这是汉人的名字,请你不要误会。」说着,他从口袋里拿出一百元钞票,交到可美手里,说:「这是信物,她看到这张一百元後,自然就会明白意思,而你也不要在那里东张西望,因为看到不该看的东西,就可能会带来恶运。你只需要跟她拿一种叫做『生命果』的东西就好。」

「『生命果』?」可美问,她从来没听过这世上有一种东西叫这名字的。

「是的。『生命果』里蕴涵了强大的生命力,那简直就是一种魔法,这果实的妙用无穷,但却不是任何人都能吃得起。你拿着信物去,跟她换回果子,然後拿来给我,我会分给部落里的人,希望藉由『生命果』的庇佑,让大家得到平安。」村长语重心长地说着,同时眼神已经从原本的锐利转趋和缓,他说:「夏小姐,你是一个勇敢的人,如果你能顺利做完这七件事,你将会成为我们部落里真正的小天使。」

-待续-

部落生活守则:会唬人的不只是村民,村长本人原来才是真正的大行家。

花枝杂货店的老板娘拿了一百元两盒的槟榔给我时,笑得嘴都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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