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魂歸大清:莫相思 — 第五十一章 塞外(六)

我抿嘴一笑:「十四爷这是骂我呢,还是骂你十三哥呢?」胤祥和八阿哥微微一愣,旋即明白过来,微微一笑;只有胤祯左看看右看看,不明所以。

胤祥笑着摇头:「你个五柳先生,平日里也不用功,今儿扯了这麽大的一个笑话,可被人拿住了,看你怎麽圆场。「还是八阿哥向着胤祯,温和地提点他:「你可想想两句诗是说谁的?」

我第一次有机会仔细打量这位被宫女奉为天人的八阿哥。康熙爷这些个儿子,都有好基因,各个都是人中之龙,却各有千秋。太子天生贵气,四阿哥的沉稳内敛、胤祥的俊逸洒脱、胤祯的单纯阳光,这八爷麽,大约是随了他那个紫禁城第一美女的额娘,异常清俊,却有一股子出尘的灵气,真真一个谪仙人!

胤祯缓过味来,摸着脑袋不好意思地对我笑。

「身子受得住吗?药可曾带了?」胤祥有些担心。我拍了拍腰上的荷包。

「今天一战,可有把握?高云公主可是这里有名的骑手,骑术不让须眉!你身子才好些,点到为止,别太勉强了。」胤祯也在旁唠叨。

我瞥了他一眼:「当初拉人家去『捉奸』,等着看好戏,却也没顾着人家的病,现在到装起好人来了。晚了!再说了,怎知我就比不过她?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不知怎麽地,最近特别爱糗胤祯,看着他脸红口讷的样子,实在可爱。「放心,我早有准备!」说着拉着他们出去,将放在门口的两个包袱塞给胤祯:「烦劳十四爷拿着。」

「什麽啊?细细长长的,倒像根棍子!」胤祯刚想打开,却被我扫了一眼,心一虚只好乖乖地任我宰割。

到了河滩上,有人早已经等在那里。

高云仍然是红衣胜火,好似草原上的朝霞。八阿哥和另外几位将马匹准备好,高云漂亮地翻身上马,骄傲得像即将起飞得小鹰。我命令银月在一旁趴下,拿过胤祯手里的布包,也上了马。众人瞧我比赛还拿着两个布包,面露狐疑,却也没有多说,大概认定我必输无疑,没有必要同我计较这些。

一声令下,高云一挥鞭,双腿一夹,冲了出去。我赶紧打开布拿出一根竹根,钓鱼般支到马前。众人见我这般很是奇怪,待到看清竹竿前面的东西时,忍不住笑出来——我吊着的正是一根水灵灵、脆生生的胡萝卜,上面还涂了蜜糖。

这匹马已经饿了两天,如今瞧见这等美味,眼睛都红了,拼着命地往前冲;而高云那匹也是饿了两天,此时有气无力,所以很容易便被我赶上了。待超过她半个马身时,我又一抖包袱,洒下一地的黑豆和燕麦,这下那匹马任高云如何用力抽打,却决不肯前进半步,只低头捡食起来。

就这样,我架着竹竿钓马,一路钓到了终点。回头看时,高云还在那里气急败坏地吆喝。

众人聚过来,高云也跳下马跑过来,怒气冲冲地对我喊:「你耍诈!这局不算!」

我一偏头:「公主此言差矣。即便我用计又如何?既是比试,便如用兵,所谓『兵不厌诈』,这个道理公主总该懂得。更何况当初我们讲好,公主出题目,重华出规矩,请问各位阿哥王爷,小女子可算犯规?」这样的局面他们也是第一次见。我虽并非赢得光明正大,却也不能算违规,所以,第一局,勉强我胜了。

高云输得如此窝囊,气得直跺脚:「跳舞看你还怎麽使诈!」我也不含糊:「今天大家累了,三天以後比试第二场吧。」

蒙古人拉着高云回去了。

胤祯的大眼睛里闪着无限崇敬的目光,对我竖起了大拇指:「我还以为你输定了,替你捏了一把汗,没想到峰回路转。高明!这样的办法,难为你怎麽想出来的?」

胤祥笑道:「她是惯犯。宫里这段日子太老实,我竟忘了她耍诈的手段。今儿还是小巫见大巫,当年那招『断子绝孙脚』可比这厉害多了!」说着促狭地瞧着我。我想起当年初见时的情景,有点窘,又很好笑,不由瞪了他一眼。不过,那样恣意悠闲的时光,只不过是两年前的事情,如今想来竟似乎是很久远了!

「断子绝孙脚?「胤祯和八阿哥不明就里,迷惑地望着我们俩「眉来眼去」。

跳舞我并不担心,只是不知道是否能赢。

草原上的民族都是能歌善舞的,高云这朵草原之花更是个中翘楚,更何况民族舞并不是我的长项,以前打工赶场虽然也有模有样,但自己心里清楚,不过是绣花枕头、花架子而已,神韵全无,若是跟行家比起来,别说马脚,马腿也要露出来了。

所以,这一仗,也须和上次一样,只能智取,不可强攻。

芭蕾是要跳的,所以设备是个问题。我央着胤祥他们帮忙,准备了一大块木板,还有若干大小相同的水缸,里面注上不等的水。将水缸排好,再将木板架在水缸上面,铺上地毯,便成了舞台。鞋子和服装还需我自己准备,接下来的三天,我便闷在自己的帐篷里赶工,为了制造效果,连胤祥都不见,只有每日小良子来这里替我和胤祥传话。

终於,三天的时间到了。胤祥他们急急地来找我,却见我裹了大大的绒布斗篷,密不透风,全然看不出里面的样子。

到了比赛的地点,高云他们又是早早地等在那里。可见她喜欢红色,今儿仍是一身红,款式不同而已,只可惜她不知道,红色虽然能衬托她的娇艳,一成不变却容易造成审美疲劳,如今全然没有初见时的惊艳了。

高云急性子,等不及出场。悠扬的马头琴起,竟然是莫尔根王爷亲自上阵。这蒙古舞原来见民族舞系的同学跳过,如今看来来,才发觉人工雕琢的痕迹太重,只显匠气,同高云这浑然天成的原始的生命力根本无法相提并论。瞧着她如同草原热情的篝火,一举手、一投足、一抖肩、一下腰……充满了青春的诱惑。周围几位蒙古王公已跟着开始起舞,我的身体也不由自主地渴望起来,随着音乐的旋律轻轻扭动……。记得当年老师说过,发自内心的艺术才有感染力,如今我算真正领悟了。

最後一个音符袅袅而散,高云的舞姿也停住了,众人不禁鼓掌叫好,高云因运动而更加红润娇艳的脸上露出了骄傲的笑容。

我走过去,发自肺腑地赞叹道:「公主的舞跳得真好!」她也不谦虚,微微扬起下巴,挑衅地看着我。我迎下她目光中的挑战,走到自己的舞台旁,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蹬上木板,发出咚咚的响声。

在众人的目光中,我撤下外头的斗篷。

今天我将头发挽了个望月髻,松松的歪在一边,却没有任何装饰。身上穿了一件素娟的白衫,上身有些唐风,领口极低,露出性感的锁骨和一抹雪白的酥胸,里头是月牙白的抹胸,紧紧裹在身上,将我本来略显单薄的身材衬托得玲珑有致;两条宽大的袍袖,垂倒脚面,临近地面的部分,绘着泼墨山水;下身为了方便运动,没有做成裙子,而是效仿胡服,有些灯笼裤的样子,高腰,上紧下松,在脚踝处收口,突出不盈一握的纤腰,又在外头裹了一片长及小腿的薄纱,围裙一般,从後头围过来,在前面系好,上面是托胤祥写的狂草《定风波》,和着两条衣袖在风中招展,衣袂飘飘,竟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仙气。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