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熟练的拆掉野狼车体侧边的电瓶护盖,接上变压器的电源之後,只见她又开始巡视其他地方,那感觉就好像你到一间机车行请师傅帮你看车子一样。
我一直以为我到机车行,但当我看到「玩花耍弄」的店名时,我才恍然认清,这里是花店。她的每个动作,手法都会让你觉得她是一个师傅,但从她穿着上看来一点都不像。
一头还不到肩膀的短发,白色的上衣,衣服上有一个红色的爱心,上面用白字写着「LOVE」,那衣服的尺寸有点小,正确来说是,太过合身,合身到你能够清楚的看出她的玲珑有致,我不得不承认,我看到的不只是衣服上的爱心,还有撑起爱心的……胸部。在那之下的是条浅蓝色的牛仔裤,加上一条咖啡色的皮带,而踩在脚下的是双粉红色的耐吉球鞋,不管从那个角度看来,她都像是青春无敌,活泼洋溢的邻家女孩,那感觉活像是漫画或偶像剧中才会出现的一样。
重点是,她真的很正,我不知道该用花店正妹来形容,还是该用黑手正妹来叙述,因为她正拿着一只扳手在车子移动着。
「那个……」看着她的身影让我产生很大的好奇。
「怎了?」
「我都不知道原来花店有这种服务。」
「什麽服务?」
「会帮车子充电。」我指着变压器上的线路说着。
「哈哈,那我想全台湾可能只有我这间花店才有。」她很自豪的说。
「所以你真的不是黑手?」
「你看过这麽漂亮的黑手吗?」
「有啊,现在就有一个了。」
「你说话还真甜,想必不少女生都很喜欢吧。」
「喜不喜欢我不晓得,我只知道如果车子抛锚可以遇到你的话,那我就算每天车子挂掉也甘愿。」
「看在你这麽会说话的份上,我就在帮你一次吧。」
「什麽?」
当她说完时,她又从店里拉出一条打气管,很仔细的帮我检查轮胎气压,那动作之熟练让我觉得,就算她从後面生出个什麽维修器材,我想都不会觉得奇怪了。
「你真的不是黑手吗?」我又问了一次。
「黑手没这麽漂亮吧。」她一样回答我同样的答案。
「有啊,我已经遇到一个了。」
「所以我们还要重覆刚刚的对话吗?」她说。
「不不,我只是想知道为什麽车子会挂掉而已。」
「很简单的问题,因为没电了,车子没油不会动,加满油没有电也不会动,如果说油是车的食粮,那电瓶就是……」
「车的肺,对吧。」我接着说。
「你怎知道?」
「刚刚在路口你跟我说的。」
「所以说,这台车的肺已经不行了。」
「可你不是在充电吗?」我指着电瓶说。
「刚我看了一下,这电瓶已经不能用了,从外观看起来应该好几年了。」
「不,是十年了。」听她这麽说我才想起,从我知道这台车以来,这当中并没有换过电瓶。
「以目前来说,就算充再多的电它也流不进去,因为肺都破了,空气又怎能流动呢?」
「也许我该试着来点人工呼吸之类的。」
「那你请便吧,我可以帮你打个洞好方便呼气进去。」
「现在的花店都这麽人性化吗?」
「因为科技啊。」她指着正在充电的变压器上说。
「科技跟人性有什麽关系?」
「因为科技始终来自於人性。」
「哈哈哈哈。」然後我看着她整个笑到不行。
大约过几分钟之後,她看着变压器上的指针摇头,虽然没说什麽,但表情无疑是间接宣判了死刑。
「照这样看来,电瓶不行了,因为电都流不进去。」
「所以?」
「所以要换掉啊。」
虽然我是这台车的主人,但现在的她似乎比我更了解野狼的性能,即使我相处了将近十年,却远不及她接触还不到一小时。
她很熟练的关掉变压器开关,之後又拿起扳手拆下电瓶,那专注的表情又让我觉得,她真的不像是卖花,而是修车的。只见她看了好一阵後似乎得到什麽答案,然後又进到里面,但当她出来时这次却什麽都没有。
「我以为你这次进去是不是又会生出什麽东西来。」我有点失望的觉得。
「什麽东西?」
「因为你先是变压器,又是扳手的,就算你突然变出一个电瓶,我都不觉得奇怪了。」
「不会让你失望的,我虽然没有什麽,但不该有的还是有。」原来她从里面拿的是一件外套,和钥匙。
「不该有的……」我看着地上的变压器和扳手跟背後的花店形成强烈的对比。
「在那之前先帮我顾下花店吧。」她很帅气的穿上外套,然後准备发动她的得意一百。
「……」就在我还没反应过来时,我就看见她骑着得意一百消失在眼前了。
听说古人有个习性,只要看到什麽或想到什麽就会很自然的用文字抒发出来,那可以是一首诗,也可做一段词。记得以前大学时教授这麽说过,「当你总是能把周遭化为字里行间时,那麽你就是个真正的文人了。」对此我想当今世上只有一个家伙有这能耐,那就是阿木。
那是在我们大一,也就是我刚认识他时,我一向本着沉默是金,淡薄平静的大学生活,但这家伙却在进到大学之後不到一个月便传遍整个师大,而且还成为师大传奇。
当时他很喜欢一个女生,那女生是邻系的学姐,什麽系的我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那学姐等级是「系花」的层次。阿木不是那种暗地喜欢宁可放在心底内伤,也不要公开打枪被发卡,很快的他便写了一封情书给那女生,据他本人说词,那情书内容是身为人类的他以来,写过最感动的一篇信。
「其实那已经不能算是信。」他很交傲的说,边说还不忘掬把男儿泪。
「可那还是篇信不是?」我很不削的回应。
「一直当我写完时,我曾想过用些词来形容,但我发觉我错了。」
「哪里错?」
「这是篇连神都为之动容,天地为之哀嚎、四季为之变色、若说当年中日签的马关条约决定了国家尊严存亡,那我想这篇应该足以动荡且左右世界命运了。」
「如果我是女生,光看字头我就不行了~」
「干,你在豪洨没关系。」
後来事实证明,他真的错了,而且错的一塌糊涂,如果神知道了,可能会赏他个天谴。他那篇鬼哭神号的信,真的让那学姐光看字头就不行了。原因很简单,据说那学姐看到字首就毫不犹豫的把它撕了,而且是当着阿木的面。
「我不会是第一个撕你信的,但也不会是最後一个,而且你不是我的菜!」那学姐很帅气的说。
但真正让阿木轰动并成为传奇的,并不是他被学姐打枪,而是他之後写了一首诗,真可谓是彻底的文学人之魂。
那首诗叫「菜跟论」,当时我曾问他为什麽不是「根」,而是「根」,原因在於他所要表达在於,在「菜」之後跟随的理论。
人各所爱,好坏不同,人生如土,躯壳如菜,
很可惜我不是你的菜,这当中之因叫人费疑猜。
是好是坏碰过明白,当你感受我的爱,相信爱上我的菜。
人各所爱,你错太快,感情如水,灵魂如菜。
你该惋惜没有选择我,良心煎熬已是不该,
选好选坏你怎明白,若你能懂我的爱,等於爱上我的菜。
菜是清脆的,唯有吃过才能懂,别被外表蒙蔽,是非常人那才是我,
正当你走了,浪费我这株菜,明日之果,今日所栽,
你会後悔没有接受我,众人皆醒你醉不该。
当时阿木把这篇「菜跟论」洋洋洒洒的用毛笔写了一大张就这样贴在那学姐的系办公布栏,路过的人也许不晓得这在写啥小,但却都知道这在影射人。
但很快的,那家伙就受到报应了,而且是现世报,在他贴完隔天,我们中文系办的公布栏一样被贴了一张用毛笔写的诗,那毛笔力道之刚劲,不难想像当时下笔之人心情之忿恨。
我有所爱,好坏怎懂,你若尘土,身影如菜,
很明智你不是我的菜,这当中之因不用明白。
是好是坏早已明白,当我看到你的爱,不会喜欢这株菜。
早已有爱,本是应该,思绪如火,心情很赛。
我很庆幸没有选择你,发你好卡这是活该,
看好看坏我最明白,与其要我当你菜,不如求死还更帅。
菜是长虫的,光看外表就会懂,何必了解内心,浪费时间那不像我。
正当我走了,丢弃你这株菜,明日之因,今日何哉。
我会确信没有接受你,众人皆醉我醒应该。
这首诗很快便在系上广为流传,甚至一度轰动全校,当我看到这首诗时,我一直强烈感受到,如果阿木心底存在的是文学人之魂,那我想那学姐拥有的应该是更强烈的文学人之魄,可惜的是她竟然不是中文系。
就这样当我想起这件事情时,在看看现在周遭的,除了一台变压器和抛锚挂掉的野狼之外,还有背後强烈产生突兀和冲击感的花店,不管怎麽想都不搭。
就在此时,她回来了。
骑着她的得意一百,机车还多载个电瓶。
﹡我不明白是你的所有,花店的变压器叫我费疑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