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永遠的艾琳娜 Elena Forever — 夜光中 七里香

天空里细细的雨丝正柔和地下着,但还没到淋湿人的程度,空气中有股初雨时的水泥味道从地面昇起。刚开始的时候细柔柔地,像温和的手指拂过面庞,但一下子却粗暴起来,在暂时像面镜子的地上溅出点点水痕,和喷泉的水池水面上很类似。後来雨越下越大了,阴暗的光线下,振达和明珠躲在图书馆的走廊下避雨,感觉上像是处在一个封闭又温暖的空间中似的。明珠的头发上散布着雨仍温柔时留下来的小水珠。振达掏出手帕递给她。

「擦擦头发吧!会着凉的。」

「好大的雨,」明珠的声音在哗啦啦的水声里显得遥远。「好大。」从屋檐上汇积的雨滔滔不绝向地面冲洒,跟雨的节奏混在一起。振达开始担心起待会怎麽回家的问题。而明珠似乎一点也不担心这些,她伸出双手来接着奔泻而下的水流,那水珠子溅了她一身,玩厌了这个之後,再用手掌接了点雨水往自己脸上挥洒,长长吐了口气。

「很凉呢!小高,」她的脸上露出喜悦的笑容。「要不要试试看?」

振达坐在较里边的台阶上,笑着摇摇头。明珠甩了甩水滴,在短裤上随意抹抹,走过来坐在他的身边,手臂环着膝盖。白皙的脸颊在阴暗的走廊下透着奇异的红晕,点缀着一点点水渍的痕迹。她一下子就变得沈静下来。大雨冲刷下的封闭空间里,一开始充塞着沈默就好像时间凝住不再流动似的,这样的感觉很不错,振达发现他们两个中间似乎存在着某种寂静的默契,就这样,一直坐下去,看雨听雨,不说一句话。

外边的大雨依旧没有丝毫转弱的趋向,偶而伴随着几阵雷声。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明珠突然轻轻叫了振达一声。

「小高。」

「嗯?」振达从不自觉的沈想中回过神来,却不能肯定明珠是不是叫了他,转头看了她一眼,明珠正盯着雨的帘幕出神,轻轻地说话。

「如果…如果有一天,我忽然不见了,你会不会想念我?」

「不见了?你是说,如果有一天你不见了?」

「我是说如果,」她偏过头来,神情认真。「如果是这样子,你会不会想念我?会不会记得我?」

振达点点头。

「真的吗?你真的会记得吗?这样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只是跟你在喷泉旁边偶然认识的,才二十几天,短短的还不到一个月,如果很久很久以後了,你真的会看到喷泉就想起,喔!有一个叫做李明珠的人曾经和我做过朋友。小高,你会不会这样想?」

「一定会的。」振达坚定地说。其实他想告诉明珠,她一点也不普通,任何只要和她交过朋友就一定忘不了她的。但是在那青涩的年代里,对一个女孩说这种话未免过於荒谬,是窘到了头顶的事。有一刻他几乎说出心里的话,但到最後关头却忍住了。他僵硬地挪了一下身子,一个不慎却把黑书包掉在地上,书包的扣子早坏掉了,有两本参考书露出来一角,上边那本书的书套里夹着张相片。他连忙俯下身去,明珠却早了一步将参考书捡起,看看那夹在书套中的相片。相片中的男孩悠闲地坐在草地上,穿件灰夹克,远远的背景中有人放着风筝。

「是你吧?好漂亮的地方。」明珠掀开塑胶套取出相片仔细端详,再翻过来背面,在那儿写了几个字,明珠看了很久,才翻来正面,向振达笑笑。「照这张相片的时候你一定很快乐。」

「照得不好。」振达将身体挪近明珠一点,探头看着那张相片。「风景很漂亮,但是我觉得我看起来呆呆的。」

「什麽时候拍的?」

「啊?」

「我是说,什麽时候拍的?」

振达诧异地望着她,方才她分明看过照片的背面了,那儿清清楚楚地写着拍照的日期。「这儿不是写得很清楚吗?高振达,摄於七十二年三月六日,中兴新村。是去年拍的。」

「啊!对不起,」明珠俏皮地敲敲额头。「我没看清楚。小高,这张照片给我好吗?」

「不过真的拍得不好。」

「可以了啦!」明珠将相片小心地放进手袋。「看,雨停了,我们去喷泉那边看看。」

走在潮湿的七里香小径上,明珠摘了一片泛着水珠的叶子,深深地闻着,空间里依然充满水气,雨并没有真的停下来,只是从水滴变成细丝。明珠走几步摘一片叶子,闻了几次後停下脚步。

「都是一样的味道,好香呢?」

振达从她手上接过一片青翠犹有水痕的小圆叶。

「我读国小的时候就迷上了这种味道。」他也深深闻着手上的叶子。「我们的学校那时候种了一大圈这种七里香,每次上学放学都会经过,我那时候常常在想,如果以後长大了,一定要在花园种七里香,这样我就可以天天闻到那种好像是做梦的味道了。」

明珠仔细地倾听着。

「有一回,我们下课下得好晚,天已经完全黑了,我因为当值日生,所以回家最晚,关上教室门的时候我突然间发觉到这麽大的学校只剩下我一个人,走在校园的时候好害怕,好像有鬼会出来一样,脚步又不敢放快,怕脚步一急那些东西就会窜出来似的。可是,奇怪得很,走到七里香那里就不害怕了,晚上的七里香味道更浓,好像把整个人都包围住一样,一点都不会害怕四周的黑漆漆了。」

振达轻轻地拨弄着一丛青翠的七里香。

「不过,那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了。上了国中後,感觉上就没有小时候的心情了。天天要念的功课那麽多,只是有时候会梦见,坐在软软的草地上,有月亮,有蟋蟀的声音,旁边满满地长着七里香,但是梦醒了就不再有机会想起它。要不是你提起,我根本忘了有这样的一种东西曾经我这样喜欢过。」

「就是这个吗?」明珠将叶子凑近眼前,眼神飘向远方。「日子一久,就记不得了,没有在一起,就记不得了…」

「你说什麽?」

「啊!没有,」明珠带着从梦中惊醒的笑容,顺着小径继续前进。远远的喷泉已经看得见了,它在路的另一端,在这凄迷的雨天里,它是遗忘的空间中唯一清醒的东西。水花在雨丝中不停地灿烂喷射。振达拨一拨自己的短发,沾了一手的水渍。明珠走过去,坐在喷泉的池畔,浅浅地笑向振达招手。

「坐呀!」她的脸颊上有水珠,几绺发丝湿湿地披在额上。振达有点担心书包里的参考书给弄湿了,但是雨并不是太大也许不要紧。水池的边缘凉凉的,透过牛仔裤的布面传送到皮肤,一种说不上来的奇特感觉。明珠轻轻地拍着膝盖,振达注意到她的身子有点发抖。

「冷吗?这样淋雨不好,还是找个地方躲躲雨吧!」

「没关系的。」明珠开心地看着飘落的雨丝。「我从来没这麽快乐过,真的。」

振达想说些什麽,又觉得不妥,就不再吭声了。明珠再次地凝神看他。还是一样,那样淡淡地不安。他决定不再畏缩闪躲,眼前需要个话题。

「跟你说过一个故事吗?」振达问。「我叔叔和婶婶的?」

「没有。」明珠微笑。

「是个属於缘份的故事,很吸引人的。」水池中的水很清凉,滑过手指觉得相当舒服。

「叔叔在台湾念完大学後,当完了兵,考过托福後就到美国加州的大学去念书。有一年寒假他搭了灰狗巴士到纽约去,车子在奥克拉荷马的大风雪里抛锚了,在休息站,一大堆外国人中间却有一个黑发的东方女孩孤零零地坐在那里。她就是我婶婶…当然那时候还不是。叔叔就过去跟她讲话,一聊之下才知道,婶婶原来也是台湾来的,在纽泽西念硕士。更巧的是,婶婶家居然就住在中兴新村,你看看…」

振达将黑书包平放在膝上,以手指在上边划着。「我们家住这里,而中兴离我们家不到三公里。叔叔绕了这麽一大圈,在加州,而婶婶呢?」刷地一下,从中兴新村又划到纽约。「就到了这儿,一个在东岸,一个在西岸,却在这儿见面,认识,然後…」

「结婚!」明珠一拍双手,笑得开心。

「没那麽快。」振达有点啼笑皆非。「又不是送作堆的。就这样,两个人有了联系,开始通信。原来他们不但家住得近,而且高中时还常常搭同样的车子到台中市念书呢!想想看,本来只距离三公里,或许念书时还曾经搭过同一班公车,见过面,或是擦肩而过,这样也没有认识。到头来,绕了这麽一大圈,好几千公里或更远,才在美国的大风雪里认识了,好像很不可能是不是?却像是早就注定好了。而且…啊!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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