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餐馆轶事
「我们出去吃点东西吧?」李白建议道。
「嗯!」我伸了一下懒腰,「的确好久没去外面吃了,吃了N久的速食面,现在只要一把东西拆封,就会有拿水去泡的冲动。」
李白自顾自的出了门,我和魏丽丝尾随其後。
在这时候,李白就是个权威,因为他对周围的环境比对公司产品的结构还熟悉。
李白带着我们去了一个东北人开的小餐馆。
餐馆的老板娘是个特别好客的丰满女人,我们一进餐馆,就给我们又递烟又倒茶。我不敢想像如果我们说我们只是路过,她会不会把热水瓶里还未倒完的半瓶开水直接扣在我们脑袋上。
李白很熟络的去前台点了几个菜。
我们坐在椅子上悠闲的喝着茶,等着厨师上菜。
茶杯里的茶喝了又倒,倒了又喝,第一道菜终於千呼万唤始出来了。
当我看见老板娘装菜的器具时,我刚喝到嘴里的一口茶差点喷出来。
这是什麽店啊?吃饭还带洗澡的啊?
在老板娘把盆子搁在桌上的时候,魏丽丝情不自禁地叫了出来,「老板,你把我们点的几个菜都放一起炒了吗?」
「这只是其中一个。」李白的语气和神态让我们有了刘姥姥的感觉。
一般情况下,我只在上汤时才见过这麽大的碗,可是,现在却是两般情况。
我突然发现吃饭也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这就像麻雀用恐龙的器具进食,食物已经成化石了,麻雀还没吃完。
刚才听李白介绍,这盆菜叫猪肉炖粉条,看这分量,似乎粉条比泥巴还便宜。
「如果猪肉突然跌价,老板会不会把整头猪搁在桌上让我们吃啊?」我看着李白怪怪的问道。
「这是我们北方人的风格,你们南方人讲究菜的精致,而我们北方人则讲究菜的分量和口味。」李白说的时候让我想起了火锅。
我拿了双筷子,小心翼翼的夹了一撮粉条放进嘴里,粉丝里浸蚀了猪肉的味道,当牙床挤碎粉条的瞬间,淡淡的粉丝味里溢满了郁郁的猪肉味,粉丝的清淡稀释了猪肉的油腻,猪肉的润口饱满了粉丝的乾涩,给人感觉仿佛在一条清新的乡间小道上有一个时尚的摩登女郎在闲庭信步,简直搭配得相得益彰,味美色佳。
「老大,这盘子也太大了吧?」我一直还没从这阴影中缓过神来。
「这位小兄弟真逗……」这时,从邻桌飘过来一阵声音。
我转过头去,看见了四个颇为强壮的男人。尤其是正在用筷子夹菜的那个穿绿衣服的肌肉男,穿了件紧绷的T恤,胸肌牛逼的让人想起了两块钱一个的小脸盆,再加上倒三角的线条,磨砂的鬓发,一旦PK,我估计只能用自己的右眼猛击他的左拳,赚了一身的医药费,盆满钵满的回家。除非魏丽丝以一敌三,我和李白或许能连啃带咬的放倒一个。可惜,「除非」这个礼拜双休,我们没能受到它的眷顾。
邻桌一个穿白衬衫的小夥子看见我们在看他,尴尬的笑了笑,举起手中的杯子,说道:「兄弟,不好意思,没什麽特别的意思,这杯酒就算是咱几个向你道歉了。」
他举起手中的啤酒一饮而尽。
看见了台阶,我顺势就下,也举起了酒杯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