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癔症 — 第144章

我没有去帮忙,甚至也没有在下葬前见顾鑫最后一面。

仇郁清闻言低下头,罕有地摆出了一个略显拘谨的动作,他双手紧扣,两根大拇指之间来回摩挲着,漆黑的眸子一瞬不瞬地凝望着那个地方,就好似想要将自己的两根大拇指打个结似的。

“仇郁清!”

“你好不容易,才忘记的。”艰难地开口,原来仇郁清的嘴唇也会因艰涩而颤抖,“你一定是因为不想记住,才让自己忘掉那一切……就好像巴不得忘记我那样。”

这家伙知不知道他自己在说什么?

“我怎么可能想要忘——”半截话卡在喉头,我怔然地凝望着仇郁清紧蹙双眉的模样,忽然意识到这于他而言或许也是一个解不开的忧愁,“至少,我还记得我跟你在一起过,我喜欢你,这一点是确定的。”

仇郁清闻言略微一怔,旋即扭过脑袋不再看我。

“所以,”颤抖着声音,我看着他略微发红的耳廓,不由抬高音量:“你又是为什么?明明那么莫名其妙地跟我提了分手,明明那么自作主张地觉得我一定不会原谅你,所以你为什么又要回来呢?”

空气一度陷入了静默,一时间,我只听得见自己呼吸的声音,而仇郁清就如同一处神秘而又优美的雕像,维持着原本的姿势,怎么也不愿回头。

“你以为……”

当他开口,我才发现他的声音同样哽咽,颤抖。

“你以为我真的会离开么?”回过头来,略微发红的眼眶配上他因失控而略显扭曲的神色,仇郁清的脸上呈现出一种凄然、晦暗的莫测,“你以为我会像你一样,说分手就分手,说不见就不见么?”

抬臂,他的手指轻轻抚摸到我的脸上,我这才发现,他的身体是那样冰凉,就好像即将失去了生命体征似的,“我不会让你离开我的视线,相信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你也应该已经看清楚这一点了。”

早已习惯了仇郁清的反复无常,就那样木着神情,我任由他靠近、再靠近一些,直至他的唇虚虚地覆压到我略微干涸的唇瓣上,我才意识到他此行的目的或许的确是“自首”,但更大程度上地,还是“自爆”多一些吧。

反正都已经被我知晓,所以索性再不隐藏了。

这个吻,仅仅只是他向我宣誓,“我们还没分开,我们一直都不会分开”罢了。

“所以那天,你跟顾鑫究竟说了什么?”因为距离够近,十分方便地,我抓住了仇郁清的领口,他还是像以往那样无可撼动,只此刻他的神色中,多了几分不再畏惧被拆穿的从容。

略微拿高手中的u盘,仇郁清脸上的笑意轻轻的,“我正是为了这个而来的……有些话,总不好意思当面跟你说。”

于是我妥协了。

我叫他跟我一起往卧室的方向走。

期间仇郁清一直抓住我的手腕,无论我怎么试图挣开,他都不愿意撒手。

他只会因为我的挣扎缠得更紧,除非我任由他就这么做了,他才会满意地略略松开我。

不得不说这的确是一个足够怪异的场面。

我和仇郁清肩并着肩坐在电脑面前,而银幕上,位于摄像机的另一头,仇郁清也正直视着我们所在的方向,就好像在跟我们说话似的。

“医生。”虽是这样叫着,可仇郁清的目光,却一瞬不瞬地直视着镜头,就好像在他的心目中,白医生并不是医生,而镜头另一头的人才是能疗愈他的根源似的。

他的手中握着一个笔记本。

那玩意儿我很眼熟,无疑,它在我的记忆中出现过。

此刻仇郁清面色认真地将他翻开,黑色的发丝将他的面庞略微遮蔽,片刻后,他抬起了他张俊美无俦的脸,将那笔记本缓慢拿起,向镜头展示着。

直到这时我才终于注意到,那笔记本上是没有文字的。

这么说其实不太准确,毕竟根据撕去的页茬不难推断,它曾有过文字的内容已经被人给撕毁了。

“在离开他的出租屋时,我就后悔了。”仇郁清说。

“但又该怎么说?或许我这个人天生就是比较幸运的。”他露出了笑容。

“在那之后裴森发病,将这个笔记本的事情忘掉了。”

“我当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啊,回到家里面就把它拿走了。”

“现在我偷偷把它们撕掉,从今往后裴森再也看不到了。”

“医生,我真幸运呢。”

·

是的,我向来是幸运的。

虽然我的生命是那样轻贱,虽然我的灵魂是那么腐朽,虽然从小到大我都觉得这个世界烂透了。

但这个世界似乎格外地偏爱我。

它赋予了我于普世意义而言相对美丽的皮囊,令我能被包括裴森在内很多人近乎痴迷地喜爱着。

它给予了我常人难以企及的天赋与社会资源,令这世界的小部分话语权被掌握在我的手中。

它还给了我无与伦比的运气与命数,令我在人生最晦暗的时候遇见裴森,将我拯救,又在我做出错事之时,令他忘掉一切,好让我有机会让一切重新来过。

懵懵懂懂的阿森,是我最珍贵的宝物。

他是那样畏惧着我的存在,却又并不拒绝我的贴近,他会用疑惑的目光看向我,虽然偶尔会有敌意,但我知道,懵然无知的他,在内心深处对我是无比依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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